国庆节将至,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
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及部分县区纪委又通报多起案例!
市纪委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
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张永山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9月17日,张永山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乘坐单位公务用车到沂水县院东头镇姚店子村,找该村村民王某某咨询购买河沙事宜,并在该镇一炒鸡店内接受王某某宴请,就餐费用由王某某支付。2018年9月27日,沂水县纪委给予张永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其撤职处分;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县治超检测站站长田河(实际主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诫勉谈话;责令其分管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献峰作出书面检查。
02
兰山区白沙埠镇征收拆迁办主任刘夫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8年9月14日上午,刘夫金受白沙埠镇船流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永生邀请,中午一同到白沙埠镇某羊肉汤饭店吃饭,期间刘夫金等5人饮用白酒和啤酒,就餐费用由刘永生的工友白沙埠镇溪沂庄村民张某某支付。2018年9月29日,兰山区纪委给予刘夫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分管领导白沙埠镇组织委员范永利作出书面检查。
临沭县纪委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
曹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克忠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王克忠在担任石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政府副镇长兼财政所长期间,违规发放夜间值班补助费。另,王克忠还存在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2
临沭街道山里村原党支部书记、山里南村原负责人胡德华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胡德华安排村干部购买兰陵酒40余箱作为过年福利,发给山里南村村干部和党员;同年2月,胡德华安排给参加党员茶话会的35名党员每人发放30元现金,并在村集体入账。另,胡德华还存在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陵县纪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
磨山镇三峰社区党支部书记张伟海违规发放补贴福利问题。张伟海任职期间,西三峰村于2013年至2016年违规给张伟海等8名村干部发放误工补助175422元,其中张伟海领取25890元; 2013年和2016年西三峰村两次违规给村里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人发放价值39665元的过节福利。另外,张伟海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鉴于其主动上缴违纪款,2018年1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张伟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2
兰陵县食药监局卞庄街道食药监所原所长邱荣涛违规办理升学宴问题。邱荣涛任县食药监局兰陵食药监所所长期间,在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情况下,于2017年8月在县城某饭店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并收取该所4名职工的礼金共计1200元。2018年8月,兰陵县纪委给予邱荣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食药监局免去其卞庄街道食药监所所长职务。
03
下村乡米河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思海违规报销电话费用等问题。李思海任下村乡米河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西河自然村工作期间,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在西河村村账中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550元;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李思海借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之机,以租车加油费名义在村帐中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3556元。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李思海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
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
克服侥幸心理,严守纪律要求,
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
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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