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偷到法官的兒童,會怎麼判?

四哥95594


我回答一下這個實際上,也就是關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問題。

假如法官的孩子被人販子偷偷,毫無疑問人販子觸犯刑律會受到刑罰,但對人販子處理有人擔憂會不會與普通老百姓一樣呢?在這裡我肯定的回答:沒有絲毫不一樣。


大家知道,我國的憲法和法律是工人階級領導全國人民制定的,是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業務。”這就明確規定了在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上,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任何公民都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為了保證公民權利平等,國家在司法、行政等方面切實加以具體的保障。嚴格規定,對於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這種法律上的平等原則,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原則,也是依法治國的要求。所以說,對題中的疑問和擔憂都是沒有必要的。法官或檢察官、警官,雖然從事法律和司法工作,對於他們職業上也有嚴格的紀律要求,不能徇私枉法地辦理人情案,或利用自己工作關係影響案件辦理,如果違反黨紀國法就必然受到嚴懲。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是寫進國家根本大法裡的,所以,我們對任何案件,不管是誰犯罪,還是犯罪的人是誰,或是誰的親屬,都要一樣依法處理同樣對待,所謂一件事,一種情況只有一種處理結果,絕不容許法外特權的存在,如果違法亂紀或徇私枉法,必會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伏龍蘇


謝謝提河:

一、由子女被拐賣的當事法官回答最準確,當事法官迴避審判權。作為被害人親屬有權控訴、自我辯護嘛。等於代表被拐賣兒童的父母發言。

二、法官拐賣別人的子女,舉報多年無人立案查處;所以,撈賣法官的子女也應當判無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黃金時代當家


如果偷到法官的兒童,怎麼辦?偷兒童就是拐賣兒童,同樣的是犯拐賣兒童罪。我說一句題外話,除非法律通過要嚴厲打擊拐賣人口犯罪,一旦抓住拐賣人口的人販子,一律須處於死刑,才能杜絕拐賣兒童的犯罪。

犯罪的人不用害怕,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不用擔心怕你拐賣的兒童是法官的兒子,就判你重罪,沒有這麼一說,該怎麼判,還是依照法律的尺度就怎麼判的。

法官頭頂的是國徽,肩上擔著的是天平,法官行駛的是國家賦予他們的權利,天平的砝碼始終是要保持公平公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每一個作為中國公民的人在法律面前實行人人平等。維護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更是每一個司法工作者的責任和義務。作為一名法官應該正確的使用人民賦予他的權利,以法律的條例為基準來進行公正的斷案。

特別是當被害人是屬於審判者的親屬的話,為了避免在判決上出現嚴重的不公平,防止冤假錯案,國家有避嫌的制度,被告可以要求某某法官迴避。其實,作為一名法官,只要是被害人與自己有親戚關係,或者是利益關係的話,就會主動的提出迴避此案的。

就算把此案交給他的同事來辦理,他的同事是執法者,也不敢執法犯法,冒犯和藐視法律的尊嚴,也會依照法律的尺度進行公正判決的。否則,濫用職權,斷案嚴重的有失公充的話,他不僅會丟掉飯碗,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老蔣閒言


你猜猜會怎麼判?這要看他犯罪動機犯罪主觀性質,例:法律規定三至十五年,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可判無期徒刑真至死刑。你想象一下,人犯子落到法官手裡的話,能有他好果子吃不?三至十五年不考慮了,人犯子性質在公平公正的法官眼裡,是不是性質惡劣至極,連法官的孩子都敢偷,這不是無視法律尊嚴,連執法人員的家人都敢偷,何況普通百姓的孩子呢?性質算極其惡劣不?影響算極其惡劣不?死刑沒舅了!



獨賞荷塘秋月


如果法官的孩子被偷了,那麼這個案子就沒有資格讓這個爸爸或者媽媽來當法官。

只能由別的法官來審判,這是公訴案原告是檢察院,而受害者只能去旁聽,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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