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秀山兩地法院聯動便民惠民!

彭水秀山两地法院联动便民惠民!

2018年6月,彭水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是秀山縣人的離婚案件。該案在彭水、秀山兩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王某(女)與錢某(男)於2010年經人介紹相識,共同生育了一女一子。因錢某年長王某10歲,加之雙方生活習慣的差異,故在生活中經常吵鬧,打架。在法庭審理階段雙方都表示願意解除婚姻關係,但對子女撫養問題卻難以達成一致。在休庭後,承辦法官繼續通過電話跟雙方溝通子女撫養的問題,最終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便通知雙方來法院簽署調解筆錄,但原告王某及其家人已返回秀山老家,因其家境困難,屬建卡貧困戶,老家距離秀山縣城也有幾十公里的路程,從其老家往返彭水一趟的費用卻難倒了王某一家。得知該情況後,承辦法官立即聯繫了秀山法院負責家事案件審理的傅法官,傅法官得知情況下立即聯繫了距離王某家最近的人民法庭幫忙辦理,該法庭的法官在收到調解筆錄後立即通知了王某,並在核對王某身份後詳細地為王某解釋了調解筆錄的內容,最後王某在筆錄上簽名確認。

王某在簽完筆錄後,握著法官的手,連連表示感謝說:“雖然去趟彭水來回也就兩百多塊錢,但是對於我們家庭來講卻是很困難的,很感謝你們和彭水法院為我們做的這些。”

信息發佈:中共彭水縣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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