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集齊龍珠可以召喚神龍
那集齊了整套的“公安警銜”
是否也可以許個小願望:
像這樣的
這樣的
這樣的
還有這樣的
真相是:這些都是各地的保安同志……
你說你分不清楚
其實本編也很難識別
以至於每天回家見到小區門房的大爺
都要強忍住自己敬禮的衝動
如果說用相似度較高的警用標識
來打個擦邊球
咱咬咬牙,忍就忍了
但直接把警用標識、制式服裝拿來用
接到整改通知後還不思悔改
這就真太!過!分!了!
今年5月,騰越派出所民警在對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保安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標誌、制式服裝,後對該單位下達《責令限期整改安全隱患通知書》。至9月,民警再次對該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保安張某等七人仍然穿著警用標誌、制式服裝。
說了不聽,錯了不改。真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管理規定》是虛的?鑑於該公司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標誌、制式服裝和拒不執行整改通知的事實,公安機關給予該公司警告並處罰款壹仟元的處罰,並沒收警用標誌、制式警服7套。
為什麼眾多部門熱衷於模仿警服?小編竊以為:多數模仿者認為公安機關執法具有強制性,可以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必要時還可使用武器、警械警具,使違法人員感到畏懼。通過穿著仿製警服魚目混珠,藉助權威,從而達到其目的。
真假怎麼辨
提供:騰越派出所
審核:張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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