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讨债在门口播放哀乐、摆放花圈

为讨债强行住入借款人家中,长达5个月之久,自以为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近日,法院审判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被告人马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害人贾某自1996年开始多次从某农村信用社贷款,因经营不善一直未能还款,截止2015年3月底,贾某贷款本息共计140余万元,之后,某农村信用社将被害人贾某的不良贷款转卖给被告人马某。自今年以来,马某先后安排多人吃住在贾某家中,在贾某门口播放哀乐、摆放花圈等,贾某多次要求马某等人离开家中,并数次报警,马某等人拒不离开,造成贾某家中损失。

案发后,债权人一方与被害人贾某就债务问题达成协议,被害人对马某等人表示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伙同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被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马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债务纠纷难以解决,利益受到侵犯,应该采取正确方式对待,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一时冲动,酿成大祸,“赔了夫人又折兵”。

自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讨债在门口播放哀乐、摆放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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