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如果被踹小伙報警,「踹人哥」可能得關10天!

今天11:44,南京地鐵踹人事件警方在官方微博正式發佈通報,“踹人哥”構成尋釁滋事,但因為他於26日10點左右主動投案,具備法定減輕情節,因此警方僅對其行政拘留4天。對此,不少網友表示“太輕了!” “我希望是1個月!”“難道不要刑拘嗎?”

律師:如果被踹小夥報警,“踹人哥”可能得關10天!

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直到踹人男子處罰結果出來,受傷害的小夥始終沒有主動報警。事發3天以來,不斷有網友包括警方在微博上呼籲被踹小夥站出來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但一直到26日18時許,地鐵警方找到了受害人——17歲的在寧務工人員樊某,小夥子都沒有主動報警。

那麼,我們來設想一下,如果事發後小夥報警了,對“踹人哥”的處罰是否跟現在完全不同?答案是肯定的!

江蘇維世德律師事務所張龍律師告訴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如果小夥主動報警,對踹人者的處罰肯定比現在行政拘留4天要重,正常應該會關7到10天。

律師:如果被踹小夥報警,“踹人哥”可能得關10天!

“現在被踹的小夥不追究,目前警方給定的是尋釁滋事,尋釁滋事主要偏向於對於公共秩序的維護,沒有了受害人追究的壓力,處罰的力度是會減弱一些的。”張龍說。

如果小夥子報警,處罰肯定比現在重一些,但是也不會像網友所說的“刑拘”,“刑拘一般要達到輕傷,本次事件中小夥被踹一腳,應該說是沒有達到這個程度。”張龍表示,因此主要還是在行政拘留範疇內,並且正常一般不會超過10天。

另外,張龍律師稱,除了處罰輕重的區別之外,如果小夥報警,警方還可以從人身傷害的角度追究踹人男子的責任。小夥報警的話,後續就醫產生了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是可以提出賠償的。

因此,出門在外,如果遭遇被他人傷害這類情況,還是呼籲大家增強維權意識,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這既是對自身權益的保護,也是對不良行為的有力抵制。

要讓“踹人哥”們明白,動手動腳,就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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