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宝鸡如何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

设立机构

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我市成立了由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徐启方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惠进才,市委副书记尹清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赟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综合协调组、干部作风组、舆论环境组、营商环境组、政法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等6个组。其中,舆论环境组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马鲜萍任组长。

迅速行动

1

8月9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鲜萍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会暨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2

8月16日市委印发《关于成立中央办公厅督查组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鲜萍对全市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

3

8月22日,宝鸡市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4

8月23日,我市召开了全市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尹清辽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和市级新闻媒体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前期摸排和自查。

5

8月29日,市委副书记尹清辽深入市级各新闻单位和省级媒体各驻宝记者站检查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求我市对“三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毫不手软,着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细化任务

按照省上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中央办公厅督查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我市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省上提出的四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开展文化市场整治、开展旅游景点整治、开展户外广告及房产销售宣传整治三项内容。舆论环境组成立了舆论整治、旅游景点宣传整治、户外广告及房产销售宣传整治三个专项整治小组。

征集线索

为了及时受理针对假记者、假媒体机构、假网站、新闻敲诈、网络谣言等内容的相关举报,8月17日,我市公布了举报方式(电话:3263200 3263630;[email protected]),市级主流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

自查自纠

我市要求全市各级新闻单位及省级媒体各驻宝记者站围绕是否存在无证记者独自进行采访、是否存在采编与经营不相分离等问题,逐人逐部门逐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我市工作专班通过部门县区转交、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共接到各类案件线索17起。根据各类问题线索,全市公安机关共初查案件线索6起,立案4起,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起,刑事拘留3人,上网追逃2人,依法训诫1人。

在户外广告和房产销售广告治理方面,我市及时查处误导消费、损害群众利益广告2起,立案1起,结案1起查处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广告3起,结案3起,开展整治宣传102次,行政指导广告经营单位82家,检查纠正户外广告牌42块,交通工具15辆,LED电子屏20块,印刷品广告7份。

下一步重点工作

  1.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2. 对省级驻宝媒体记者站和市级媒体注册在编记者进行公示。

  3. 建立学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4. 对各县区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5. 对近期发现和摸排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6. 重点打击有偿删帖和新闻敲诈、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整治“标题党”“假新闻”乱像、整治未经许可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违规开设地方频道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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