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烈士纪念日」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烈士纪念日,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世界上许多国家有自己法定的烈士纪念日,每年这些国家都要在本国法定纪念日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纪念本国英雄。

“再难也要当好执行法官!”1998年1月,楚雄市法院执行员杨建宇在政法系统演讲比赛上,斩钉截铁的说出了这样的誓言;同年8月,他被推荐为全州优秀政法干警。一个月后,杨建宇在楚雄市桃源湖路遇不法分子寻衅滋事,为制止气焰嚣张的不法分子行凶杀人,不计个人得失、挺身而出,为维护正义、解救群众,与持刀歹徒展开搏斗。群众获救了,杨建宇同志的生命却定格在了28岁的最美年华。

「烈士纪念日」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杨建宇同志生前与庭室干警合影(后排左二)

「烈士纪念日」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28岁,是最好的青春年华,

朝气蓬勃、男儿豪情志。

28岁,是最美的青葱岁月,

事业顺利,家庭幸福。

如果有如果,

杨建宇同志应该执结了很多案件,

为当事人拿回苦苦期盼的血汗钱。

如果有如果,

杨建宇同志应该参加了很多次志愿服务,

为宣传法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如果有如果,

杨建宇同志应该赢得更多当事人的肯定,

在司法为民的征途中一路繁华 。

因为,他仅工作6年已赞誉满满。

「烈士纪念日」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1999年1月2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杨建宇同志追记“一等功”

「烈士纪念日」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1999年5月3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追认杨建宇为革命烈士

「烈士纪念日」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20年,我们的案件数,已经翻了10倍。

20年,我们获得的荣誉,不胜枚举。

20年,我们迎来了司法改革,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革。

院庭长办案、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省级统管、立案登记制改革稳步推进…

岁月可以抹去伤痕,

却永远挡不住情感的共鸣。

和平年代,不再有隆隆炮火,

但同样有血与火的考验,

生与死的抉择。

你所谓的岁月静好,

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

让我们向烈士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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