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當兵,農村兵和城市兵,又有什麼不一樣的呢?

同樣是當兵,農村兵和城市兵,又有什麼不一樣的呢?

眾所周知,依法服兵役是我國每一位公民應盡的職責與義務。那麼,同樣是當兵,農村兵和城市兵,又有什麼不一樣的呢?

同樣是當兵,農村兵和城市兵,又有什麼不一樣的呢?

其實,農村兵和城市兵,在部隊裡並沒有什麼不一樣的。他們參加著同樣的訓練,吃著同樣的飯菜,住著同樣的宿舍,拿著同樣的工作,城市兵和農村兵都是相同的待遇。然而,唯一的區別就在於退伍後。

同樣是當兵,農村兵和城市兵,又有什麼不一樣的呢?

一些地區為了鼓勵當兵,在退伍後會增加一些福利優待。例如,某些地區對下崗轉業退役士兵(士官)出臺了比較好的”補償安置政策”。從下崗之日算起直至今年,財政部門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乘以失業時間的方式對其發放一次性“個人安置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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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對失業期間斷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住房公積金等(包括單位應繳和個人應繳)進行補償。該類政策雖然還沒有達到全面推廣落實,但比之前已經大幅度改進。然而,這些卻與廣大農村兵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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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優待對那些不積極人的雖然起到了一些鼓勵,但同時也會讓那些積極的人變得消極。積極的人沒有得到獎勵,反而不積極的人卻得到了獎勵,這種做法真的合適嗎?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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