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指的是什么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指的是什么

【案例】

孙某在与丈夫高某离婚后,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孙某与丈夫的感情非常不好,因此十分憎恨丈夫。离婚后,孙某不想让孩子与生父高某有任何牵扯,但又担心,如果自己强行阻止高某行使探视的权利,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孩子会被强行带走。法院在强制执行时,是将孩子强行带走吗?

法律常识: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指的是什么

【法律解析】

本案中所谓的强制执行,并非把孩子强行带走。依照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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