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法院两起“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长乐法院两起“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长乐法院两起“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长乐新凯盛针纺有限公司及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于9月18日和19日上午在长乐法院第一法庭召开。

案件背景

长乐法院两起“执转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长乐新凯盛针纺有限公司于2010年设立,主要经营针纺织品生产、销售。该公司自2017年起发生资金困难,于2017年底停产。2018年7月,债权人长乐力恒锦纶科技有限公司以新凯盛公司资不抵债为由申请对新凯盛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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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司设立于2006年,主要经营针织品、花边和面料的织造生产、销售。2018年5月,债权人李文学以新峰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对新峰辉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债权人申请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分别于2018年7月25日和7月18日裁定受理长乐新凯盛针纺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长乐市新峰辉针织有限公破产清算案,并指令长乐法院审理。长乐法院于2018年8月7日分别指定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和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担任二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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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凯盛公司管理人

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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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峰辉公司管理人

通报情况

截至申报截止日,新凯盛公司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34笔,申报总金额为人民币22792355.54元,经审核认定债权金额为22013011.13元,另登记职工债权17笔,总额为304137元。

新峰辉公司管理人共收到债权申报74笔,申报总金额为人民币113847995.68元,审核认定的债权共69笔,审核认定的债权金额为81936211.78元。

会议情况

会上,合议庭通报了两起破产清算案的审理情况,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会议听取了管理人对前一阶段执行职务工作的总结报告、债权人财产初查情况报告、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查情况报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报告、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和表决规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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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凯盛公司案会议通过

《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和表决规则报告》、《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报告》、《关于管理人聘用其他人员费用负担的报告》。

新峰辉公司案会议通

《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报告》。

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增强了债权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使法院、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之间得到有效沟通,为下一步开展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而以两起案件为标志,长乐法院“执转破”工作也将逐渐形成规范化审理机制。通过“执转破”程序,给企业带来再生契机的同时,也有利于消化僵尸企业所带来的大量执行案件,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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