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渝北区民政局转发了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要求各社会组织广泛宣传,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踊跃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相关情况,相关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如下: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的通知
区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相关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频繁,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进行非法敛财,侵害群众利益。2018年4月起,国家民政部、公安部联合部署为期8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活动。现将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2018年第9号)转发给你们,请大家广泛宣传,不去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踊跃提供非法社会组织相关情况,相关业务主管(指导)单位也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2018年5月31日
(联系人:黄方友,联系电话:86015069,地点:渝北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平街10号2楼21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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