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现年45岁的李女士开开心心地结束了半个月的巴厘岛之旅回到家中,发现自已停在地下车库的宝马7系轿车不翼而飞了。
这辆车是李女士的丈夫钱先生送给她的结婚20周年礼物,花了人民币100多万,但就这样莫名其妙的丢失了。
焦急之余,李女士想起此前曾为宝马车购买车险时,购买了全车盗抢险。
20017年9月,她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向钱女士赔付1291809.28元。钱女士向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权益转让书,将自已获赔部分的追偿权转移给保险公司。
2018年1月,保险公司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案例评析
根据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物业公司的《车辆管理岗位职责》中的约定,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中应尽到相应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而法院查明,物业公司在进行管理时, 客观上造成了非地下车库车辆使用人随意进出的情况;
而且物业公司在有中央监控及保安巡视措施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发现钱女士的车辆被盗,故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取得代为请求权。
閱讀更多 老炮說保險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