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经典《黄金策总断千金赋》

六爻经典《黄金策总断千金赋》

《黄金策》

◆◆◆◆◆◆

总断千金赋

1.

动静阴阳,反复迁变。

六十四卦是由动爻、静爻、阴爻、阳爻组成的,动静阴阳构成了六十四卦的反复变化。

2.

虽万象之纷纭,须一理而融贯。

卦所呈现的象,即卦象及组成卦的诸因素间的关系,千变万化、纷纭复杂,

但卜易必须以一个总的理论为指导,这个理为五行的生克制化。

3.

人有「贤、不肖」之殊;

卦有「过、不及」之异。

太过者,损之斯成;

不及者,益之则利。

卦以中和为好,不要太过,不要不及。

要抑其过,补其不及,所求之事才有成功的希望。

太过,指卦中主事爻,即用神太多、太旺,多则不能专一,就该损之。

「损」,就是用其他因素,「月、日、动爻」等来克制一下。

如土为用神,卦中出现二三位土,须得寅、卯月日来克,才能断其事成,不及则反之。

其「益」法需{生、扶、拱、合}。

4.5.

生扶拱合,时雨滋苗;

克害刑冲,秋霜杀草。

生,相生,金生水、水生木之类。

扶、拱都是同类相帮之义。

「先帮后」为「扶」,

「后帮先」为「拱」。

如卯为用神,寅日占,寅能扶卯,

如寅为用神,卯日占,卯能拱寅。

合有二合、三合。

二合,子与丑合,寅与亥合之类,

三合,三合成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之类。

{生扶拱合}四者能调护帮助用神,

用神弱能使之强,衰能使之旺,伏者遇之则起,

故用「时雨滋润禾苗」来比喻。

克,即五行相克,金克木、父克子之类。

害,指六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之类。

刑,指三刑、四刑。

冲,为六冲,四冲。

此四者能伤身,能败德,能制伏,能坏事,所以以「秋霜杀草」来比喻。

{生扶拱合},用神见之吉,忌神见之凶,

{克害刑冲},用神见之凶,而忌神见之反为吉。不能一概而论。

6.7.

长生帝旺,争如金谷之园;

死墓绝空,乃是泥犁之地。

长生、帝旺、死、墓、绝均为十二宫中之神。

十二宫指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

以人从胚胎到出生到消亡的十二个环节来比喻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

空为旬空、空亡。

金谷园,晋. 石崇在金谷涧建的园林,用金谷园来比喻富贵强盛。

泥犁,梵语,就是地狱。以此言其凶。

《黄金策》行文多用典,以下不注。

六爻遇长生、帝旺、虽衰弱也作有气论。

如推成事,帝旺主速成,长生较迟缓。

因长生就象人刚一下生,尚未强壮,帝旺好象人到了壮年,其力进锐。

六爻遇死、墓、绝、空,则主陷溺,虽得时旺相也不能成事,但凶神遇之则吉。

8.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喜其灭项以安刘。

日辰是卜筮之主,不看日辰则不知卦中吉凶轻重。

日辰能冲动安静之爻,对动爻能制,对凶神能抑之,

对旺相能挫,对衰者能扶,对生合者能破。

古人说,日辰能救事、能坏事。

如占文书,以父母爻为用神,卦中如有财爻发动,财克父母,文书不成。

但若得日辰克住财爻,或冲散财爻,财爻则不能去伤害父母,故得文书有气,其事可成。

这是日辰救事。

又如占子孙,卦中父母不动,子孙爻不空,本为吉兆,

但如被日辰冲扶父母,父母就能克害子孙,则变吉为凶,这是日辰坏事。

总之

日辰扶持用爻则吉,扶持忌爻则凶,

日辰克制忌爻则吉,克制用爻则凶。

9.

月建乃万卜之提纲,岂可助桀为虐?

月建与日辰一样,都能生扶拱合冲克刑害用爻,

如求财,卦中无财,月建是财,以后终须可得。

若卦中有财,月建克财,定主艰难,须过此一月才能得到。

但月建和日辰又是有分别的:

「月建」主要确定用爻的「旺相休囚」及「月破与否」,

「日辰」主要确定用爻的「生旺墓绝、空」及「暗动」等。

10.

最恶者岁君,宜静而不宜动。

本年太岁之爻为「岁君」,

如甲申年,卦中出现申爻,即为岁君,这一爻宜静不宜动,

如此爻发动冲克世、身、用爻,主灾厄不利,一年之中多不宁静,

如被日辰、动爻冲起,主有灾患。

11.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伤。

「身」,即「月卦身」。

成卦之后,

先看「卦身」现与不现?

与「月建、日辰、动爻」有无干涉?则吉凶可见。

卜易以「身」为最要,不可不看。

如占得[困卦],

六爻经典《黄金策总断千金赋》

「身爻」在【午】,困卦【午火】为〈官鬼〉,

旺、则有官事系身,

衰、则主有疾病。

「卦身」占事为事体,占人为人身,

喜生扶拱合,不喜伤,伤即刑冲克害。

12.

世为己,应为人,大宜契合;

「世应」为宾主之象,世为自己,应为他人。

求谋用事,世与应生合比和,则有成就,

若刑冲克害,必主艰难。

动为始,变为终,最怕交争。

「交、重」为「变爻」,为动。

动则阴爻变阳爻、阳爻变阴爻。

占事以「动爻」为事之始,以「变出爻」为事之终。

最怕交争,指主事爻动变出之爻回头克冲刑害主事爻,乃大凶之兆,

即使用爻旺相,也不能称心遂意。

13.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

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

应爻受伤,不利代占,代占以应为主;

世爻受伤,不利自占,自占以世为主。

14.

世应俱空,人无准实;

世应二爻不宜在空亡之地,

世空、为自己不实,

应空、为他人不实。

世应俱空,彼此皆不实,谋事必有阻节,

卦若安静,世应空合,谓之失约无诚言。

15.

内外竞发,事必翻腾。

卦中有一二爻发动,变化有常,生克不乱,自有条理。

若内外卦多爻乱动,则吉凶难定,人情无常,必主事体反复。

所以说「独发易取、乱动难寻」。

16.

世或交重,两目顾瞻于马首;

应如发动,一心似托于猿攀。

世与应爻皆不宜动,

世爻发动主本人三心二意,左顾右盼;

应爻发动,主他人心易变迁。

17.

用爻有气无他故,所作皆成;

主象徒存更被伤,凡谋不遂。

用爻有气无气,依五行旺相休囚论。

旺相为有气,休囚为无气。

「主象」义与「用爻」同。

「用爻」喜旺相有气,不宜衰弱无力。

若「用爻」有气,别无「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为上吉好卦,随心所欲、无不称意。

「主象徒存」,即「用爻无气」,如又被「日辰、动爻」克害刑冲,是大凶下卦,

作事枉费心机,必无可成之理。

18.

有伤须救,

「伤」,即是「主象用爻、身世」被卦中其他「动爻」刑冲克害。有伤属不吉。

「救」,是指卦中的「动爻,或日辰」等来克制「伤害用爻之爻」。

如「用爻」为【申金】,卦中有【午火】动克【申金】,【申金】为「有伤」。

如「日辰」是【未】,【未】能合住【午火】,【午火】则不能去伤害【申金】,谓之「有救」。

19.

无故勿空,

「旬空」,有「有故而空」,有「无故而空」。

凡遇「日、月、动爻」伤克、而在空亡,为「有故而空」,避之可也。

若无刑冲克害、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为「无故而空」,大凶之兆。

占病必死,占事不成,占人有难。

无故而空,虽有「日辰、动爻」生扶而无用。

20.

空逢冲而有用,

卦爻空亡,如逢冲则必动,动则不空。所以虽空而有用。

如【戊午日】占天时得[井卦],卦中【子水】父母空,却被日辰冲动,定主有雨。

六爻经典《黄金策总断千金赋》

21.

合遭破以无功。

卦中有合,所谋易遂,如两人同心协力。唯怕奸诈小人两边挑拨。

故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破合。

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卦中【戌土】发动,【戌土】克了【亥水】,虽合而无用。

22.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自空},是用神自落空亡。

{化空},用爻动化出之爻又值旬空。

{用爻空亡}或{用爻化为空亡}都是谋望无成之凶象。

23.

刑合克合,终见乖违。

合中有刑,合中有克,终究为不吉之象。

24.

动值合而绊住,

动爻如遇合,为「合绊住」,不能动,只当「静爻」论。

25.

静得冲而暗兴。

不动之爻为静,

静爻如被日辰所冲,则为「暗动」,「暗动」以「动爻」论。

26.

入墓难克,

动爻入墓,不能去克他爻,

他爻入墓,也不受动爻所克。

如【未日】占卦得【寅木】发动,本能克卦中土爻,

但【未】是木之墓,【寅木】入墓则不能去克卦中其他土爻。

再如【辰日】占得【寅木】发动,【辰】为土之墓,

【寅木】虽然发动,但被克者已藏于墓中,【寅木】仍不能克。

带旺匪空。

爻处旺相,谓之有气,如此爻值旬空,不以空论。

可断为虽日下受阻,过旬而成。

27.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用神」而言。

{用神衰弱}本为不美,喜得「日辰、月建、动爻」生扶合并,而不作衰弱论。

28.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本来能刑冲克害他爻之爻,贪合而不再为害,

{贪合忘刑}{贪合忘冲}{贪合忘克}与{贪生忘克}一理,参见《阐奥歌章.碎金赋》。

29.

别衰旺以明克合,

辨动静以定刑冲。

克合刑冲都是有条件的:

旺爻能克衰爻,衰爻克不得旺爻;

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旺爻;

动爻能刑静爻,静爻不能刑动爻;

动爻冲得起静爻,静爻冲不起动爻;

日辰能害卦爻,卦爻不能害日辰等,以此类推。

两爻俱静以旺为先,有动以动为急。

上述是辨别刑冲克合的总的原则,只有如此才能作到事归于一而无两端之疑。

30.31.

并不并、冲不冲,因多字眼;

刑非刑、合非合,为少支神。

并:{日辰与卦中爻相同}为「并」。

如【子日】占卦,卦中【子】为用神,则为「并」。

如卦中【子爻】衰弱,因日辰并之,则为旺论,

卦中只有一位子爻与日辰子才能为「并」,

如卦中有两个子爻,而不能成并。

冲也是如此。

三刑、三合,都必须三者皆见,

而且两动一静,静爻刑,合不起动爻,

一动也刑,合不起两静,

缺一位不能成刑、成合。

32.

爻遇令星,物难我害;

爻,用神主事爻。

令星,月建之五行。

物,指能刑冲克害用神之动爻。

如果{用神爻与月建的五行相同},则为「爻遇令星」,

那本能刑冲克害用神的「动爻」也不能害「用神」了。

33.

伏居空地,事与心违。

伏,伏神,卦中无用神,伏神又居空亡,所求之事决不能成。

34.

伏无提挈终徒尔,

飞不推开亦枉然。

伏神空亡,凡事不利。

伏神若不空亡,必须冲开飞神,提起伏神事方有望。

35.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伏神伏于空亡爻下,无阻拦易出。

一遇日辰动爻冲合,伏神即为有用。

但须注意,伏神有用,总是迟于用神的。

36.

制中弱主,难以维持。

「制」,指受「月建、日辰」克制。

用爻休囚、又被日辰月建克制,即使有动爻生扶拱合,也无济于事。

37.

日伤爻、真罹其祸,

爻伤日、徒受其名。

日辰能伤克卦爻,卦爻不能伤克日辰。

月建与爻的关系同此。

38.

墓中人、不冲不发,

用爻入墓,则多阻滞,诸事费力难成。

须待日辰、动爻冲克其墓日,方可有用。

39.

身上鬼、不去不安。

六亲中以〈官鬼〉为凶神,

占得{世爻临官鬼},为「身上有鬼」,如果不是当官有公干之人,身上有鬼,多凶少吉,

须待「日辰、动爻」克去〈官鬼〉才能无忧。

40.

德入卦、而无谋不遂,

德为天干地支上下皆合,又称「龙神」。

以主合为妙,克合次之。

遇德爻入卦为主象,所谋皆遂。

忌临身、而多阻无成。

忌,忌神。

忌神临身世,不论公私之事、皆主阻滞而不顺。

忌神休囚,办事费力,

忌神旺相,事必不成。

41.

卦遇凶星,避之则吉;

凶星,指刑冲克害。

避之,指用爻在旬空,受刑冲克害之爻在旬空为避,此不为空,

只是目下虽阻,过旬即成。

42.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

忌杀,忌神。忌神发动,凡事不利。

敌之,指得到比肩同类的帮助,以众敌寡之义。

用爻遇忌神发动,得「日辰、月建、动爻」拱扶,用神无有损害。

43.

主象休囚,怕见刑冲克害;

用爻变动,忌遭死墓绝空。

休囚、则不能敌杀。

死墓绝空、乃陷井之地,大凶。

死不复生,绝不复续,入墓则不能出,堕空则不能起。

若主象发动而化入死墓绝空之地,不问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

占病逢之必死无疑。

44.

用化用,有用无用;

用爻动化出之爻仍是用神,为「用化用」。

化出的用爻有的有用、有的无用,需要分辨,

一般地说,{化进神}有用,{化退神}{化自身}或{卦变伏吟}无用。

{用爻自化}如此,{旁爻动化出用神}也无济于事。

空化空,虽空弗空。

动爻旬空,化出之爻又是旬空,为「空化空」。

{动爻值空}和{动爻化空},都不是真空,出了此旬,即为有用。

45.

养主狐疑,

养,十二宫之第十二位。

用神化入此爻主凡事未决,狐疑不定。

墓多暗昧。

墓,十二宫之第九位。

凶爻要入墓,吉爻不要入墓。

墓为沉滞、暗昧不明之象。

用神带刑动入墓者,占病必死,占讼入狱。

化病兮伤损,

病,十二宫第七位,与长生对冲。

用神化入病爻,凡事有损:

占病未痊,占物不中,占药不效,占文书有破绽,

占行人未回,占身命带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容貌必有破损。

化胎兮勾连。

胎,十二宫第十一位,主迟滞不响快。

占行人主象化胎,必有羁绊未能动身。

占盗贼,失脱,若官鬼化入胎爻,主内外勾连。

46.

凶化长生,炽而未散;

用神化为长生,主吉,只是成事稍迟,不如帝旺来得快。

但是凶爻化为长生,则祸根已萌,有日渐增长之势。

如占病,子孙化长生病渐减,

如官鬼化长生,日加沉重,直至墓绝日,其势始杀。

47.

吉连沐浴,败而不成。

沐浴,十二宫之第二位,又称败神、主凶。

金败在午,木败在子,火败在卯,水土败在酉。

用神化入败、爻凶,

忌爻化入败、爻不成凶。

48.

戒回头之克我,

勿反德以扶人。

「回头克」是用神自化出忌神,忌神反来克用神。

用神发动化出之爻,

不合世、而合应,

不合用爻、而合旁爻,为「反德以扶人」,

都是损己利人之象,所求不成。

49.

恶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恶曜,指刑冲克害之爻。

如无气或孤立无助,不能伤用神。

惟怕日辰扶并恶曜,孤寒得助,终不免受其害。如再值月建更为可怕。

50.

用爻重迭,喜墓库之收藏。

用爻重迭为太过,如无日辰月建,动爻损之,则须入墓,墓也为库。

丁丑日,占财得[益]之[萃]卦,卦中有两重财爻,

初九、上九又化出两重财爻,日辰又是财,为太过、无济于事。

喜得世上有辰爻为财库,可受此财。

51.

事阻隔兮间发,

间爻发动,事有阻隔。

心退悔兮世空。

世爻旬空,是本人有退悔之意,不能勇往精进促其事成。

52.

卦爻发动,须看交重;

卦爻发动有两种情况,

一是遇「交」,由阴变阳;

一是遇「重」,由阳变阴。

「交」主未来,

「重」主过去。

如占逃亡,卦有父动,主有音信,

若由交而动,须等人来报信;

若由重而动,可断信已先知。其他仿此。

动变比和,当明进退。

动变比合,即木爻变出木爻之类。

须分别「进神」和「退神」,

向未来方向变为「进」,

向已过方向为「退」。

以木为例,寅木化卯木为进神,卯木化寅木为退神。

进主吉凶其势倍增,

退主吉凶渐减其威。

53.

杀生身、莫将吉断,

用克世、勿作凶看,

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

而合处有克伤之一虑。

此专谈卜易之活法。

一般来说世身喜生合而恶伤克,但有变易的情况。

如日辰,动爻来生合世、身,而日辰又是用神的忌神,

世身为我,虽然日辰、动爻来生我,对我是无用的,因为忌神克用为凶。

用神克世身,是事来赶我,是易成易就之象,虽然为克,但不能以凶断。

54.

刑害不宜临用,

刑爻为主象,必主不利,

占事事不成,占物物不好,占病人必死,占人人有疾等。

害爻为主象,必坏大事。

死绝岂可持身?

死绝即十二宫中第八位、第十位。

死绝二爻临持世身主象者,必不利。

占人有难,占病无救,占医无效,占事不济。

55.

动逢冲而事散,

对于冲,不可执一而论。

旬空安静之爻、逢冲为起,起则有用,

旬空发动之爻、逢冲为实,

安静不空之爻、逢冲为暗动,

发动不空之爻、逢冲为散、为脱。

此种动爻逢冲,所占之事散脱不成,吉事不成吉,凶事不成凶。

56.

绝逢生而事成。

此谈绝处逢生,详见《通玄妙论.绝处逢生》。

57.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

卦中用爻遇日辰合住,或两爻自相合住,不论喜忌,皆不见效。

须待冲破或克破合爻,然后吉者成吉,凶者成凶。

58.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此谈期日之法。

期日,即予测事成之日期,需灵活圆变,才无差误,

上节已谈用爻合住以冲破日断,此节说用爻休囚,当以旺相之日断。

期日法尚有:

用爻旺相不动,以冲动月日断;

用爻有气发动,以合日断,或以本日断;

用爻受制,以制杀月日断;

用爻得时旺动,又遇生扶,此为太旺,应以墓库月日断;

用爻无气发动而遇生扶,即以生扶之月日断;

用爻入墓,则以破墓月日断;

用爻空亡,以冲动月日断;

用爻旺空,或空而逢冲、逢并、逢动者,以过旬断;

若占散事,应以用爻死墓绝日断等等。

59.

速则动而克世,

缓则静而生身。

此节专谈期日的急缓。

以用爻动静生克定成日的迟速缓急。

动而克世主速,静而生身主缓。

如占来人,

若用神动而克世,则速到,

用神动而生世则,迟到,

如静而生世,就更晚了。

60.

父亡、而事无头绪,

福隐、而事不称心。

占法曰:「

卦无父母无头绪,卦无子孙不喜悦。

〈父母〉为主事之神,

〈子孙〉为福德喜庆之神。

此节谈

公事看文书,文书即父母爻,

私事看福德,福德即子孙爻。

凡占功名,公门、公事,以〈文书〉为头绪,

如卦上〈父母爻〉空,则事不确实,无有头绪可寻。

占私事,以〈福德子孙〉为解忧喜悦之神,

如卦中〈子孙爻〉伏而不现,事不称意,有忧无喜。

61.

鬼虽祸灾,伏犹无气;

〈官鬼〉为祸害,但卦中不可无。参见《通玄妙论.无鬼无气》。

62.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

〈子孙爻〉虽为福德之神,但卦中不宜重迭、过多,

多则杂、杂则乱、乱而不专。

所以说「多反无功」。

63.64.

究父母,推为体统;

论官鬼,断作祸殃。

财乃禄神,

子为福德。

兄弟交重,必主谋为多阻滞;

卦身重迭,须知事体两交关。

此节概论六亲,父母、官鬼等五项,后卷还将详论,此处仅注「卦身」。

「卦身」指「月卦身」,为万物之本体。

若卦中有两处卦身,必是鸳鸯求事,或事关两处。

若带兄弟,与人同谋,

兄弟克世、或带官鬼发动,必有人争谋其事。

卦身不出现,主事未有定向,

卦身出现持世、合世、生世,其事已定。

卦身宜出现,但不宜变动,动则须防事情有变。若是喜神,不以此论。

卦身

遇吉神、而化忌爻,主先成后败,

遇凶杀、而化吉神,主先难后易。

如果本卦无卦身、而动爻化出卦身来,主此人来谈其事。

卦身持世,或在本宫内卦,属切己之事,

临应爻,他人之事。

六爻飞伏皆无卦身,其事没有根由、或无有此事。

卦身空亡,诸事难成;

休囚死绝,诸事无气。

「世」与「身」不能同论,卦身宜作事体看,不应作人身看。

若占人,卦身为所占人之身,不是来占人之身。

身克世、则吉,

世克身、则凶。

身生世、合世,诸事易成;

世生合卦身,其事难成。

65.

虎兴而遇吉神,不害其为吉;

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为凶;

玄武主盗贼之事,亦必官爻;

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须兄弟;

疾病大宜天喜,若临凶杀必生悲。

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终获利,

是故吉凶神杀之多端,

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此节言神杀,吉神为神,凶神为杀。

不可拘于青龙为吉神、白虎为凶神、玄武为盗贼、朱雀为口舌等说法。

应根据五行生克之理灵活变通。

大体神杀有附助的作用,

大象凶,遇凶杀更凶,

大象吉,遇吉神更吉。

66.67.

呜呼!

卜易者知前则易,

求占者鉴后而灵。

68.69.

筮必诚心,

何妨子日?

卜易者要在掌握占法的基础上灵活变通。

求占者也应懂得求占之理。

筮必诚心;只要诚心,可以不顾忌阴阳历书中关于「子不问卜」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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