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瑪一個月被工信部兩次點名 堅瑞沃能稱對銷售有重大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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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個月時間,堅瑞沃能(300116,SZ)因電池故障率較高,遭工信部兩次點名。“正常判斷的話,肯定是會對電池銷售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堅瑞沃能相關人士對此表示。

因電池故障率較高,堅瑞沃能(300116,SZ)遭工信部兩次點名。9月29日,堅瑞沃能公告稱,在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下發的相關文件中,全資子公司沃特瑪生產的動力電池產品因故障率較高被列入所要求的安全隱患排查範圍內。9月4日,工信部就曾發文點名沃特瑪電池。

堅瑞沃能方面稱,上述提及沃特瑪動力電池產品故障率高的問題,將對沃特瑪動力電池產品的銷售產生重大負面影響,引起客戶退貨,增大售後維護的支出。目前沃特瑪已組織售後服務人員配合整車廠開展全面的排查工作,力爭不會由於產品質量問題導致新的安全問題。

沃特瑪電池被指出現較多故障

記者注意到,在工信部9月下發的兩份文件中,沃特瑪電池分別被各點名一次。

9月4日,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下發《關於開展新能源客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點對IP防護失效、車輛泡水、車輛碰撞、線束連接鬆動、頻繁充放電或長期擱置的車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其中提及對30萬公里以上和裝用在使用中出現較多故障動力電池(如沃特瑪電池)的應全檢。

緊接著的9月25日,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再度發佈《關於開展新能源乘用車、載貨汽車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其中便又一次提及“對30萬公里以上和裝用在使用中出現較多故障動力電池(如沃特瑪電池)的應全檢”。

如此密集下發文件要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這或與近段時間頻繁發生的電動汽車起火事故相關。記者注意到,僅8月和9月,被曝光的電動汽車起火事故就達多起。

根據統計,從起火的車輛類型來看,新能源客車佔比最大,達到72.4%,而新能源乘用車和專用車,佔比相差不大,分別為16.7%和11%。從起火車輛使用的電池類型來看,磷酸鐵鋰電池佔比較大,近82%,需要注意的是,早期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以磷酸鐵鋰為主,而發生起火事故的車輛有很多都是幾年前生產的。

“正常判斷的話,肯定是會對電池銷售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堅瑞沃能相關人士對此表示。根據堅瑞沃能的公告稱,今後沃特瑪將執行嚴格的製造過程控制程序,不斷優化生產工藝,加強產品檢測,降低產品使用中的故障率。

追加增信遭1名董事反對

同日,堅瑞沃能發佈了一份向16家銀行組成的銀團追加增信措施的公告,稱為了解決公司債務危機,董事會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孫公司——沃特瑪、銅陵市沃特瑪、民富沃能(作為借款人)與16家銀行組成的銀團簽署《銀團貸款額度合同》,銀團同意借款人在各初始貸款人處的初始承貸額保持不變,各初始貸款人的初始承貸額之和為本合同約定的銀團貸款總額度。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合同的順利實施需由全資子公司沃特瑪提供包括但不限於應收賬款質押、沃特瑪10家全資子公司股權質押及沃特瑪10家全資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等增信措施。為了保證順利實施,堅瑞沃能需以其孫公司民富沃能及其下屬子公司22.63億元的全部應收賬款做質押擔保,以此作為追加的增信措施(銀團同意該部分回款可優先用於發放員工工資),但該議案尚需股東大會審議。

記者注意到,在董事會投票中,董事李瑤對於上述議案以及關於召開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均投出了反對票。李瑤認為,向銀團追加增信措施會對解決債務危機產生反面影響,由此也不認同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這一議案。

“這只是個別董事發表的不同意見,但上市公司、董事會方面還是認為此事對公司解決債務危機是有利的。”堅瑞沃能相關人士對此回應。記者也嘗試多次聯繫堅瑞沃能其它管理層人士,但截至發稿時,記者未能獲得回應。

根據獨立董事發表的意見認為,要求沃特瑪使用民富沃能及其下屬子公司的應收賬款質押給銀團進行增信是債權人主張的合理權力,有利於緩解債權人、債務人的關係,給公司重整創造良好的環境,不會損害公司利益,不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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