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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关于启用部分新设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交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九十条、九十三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以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从即日起,我局将启用新建的电子警察设施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抓拍:
序号 | 地点 | 电子警察类型 | 抓拍的违法种类 |
1 | 金泉路瀚海明珠小区段 (限速值60km/h) | 卡口式电子警察 | 城市道路测速、不礼让行人、不系安全带、吸烟打电话等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
2 | 晋城路彩虹桥市场 | 球形电子警察 | 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 |
3 | 小西街晋城门北侧 | 球形电子警察 | 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 |
4 | 国道312线与G30高速 总寨出口交叉路段 | 球形电子警察 | 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 |
通过以上电子警察设施的启用,对肃州区相关路段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以及超速、不系安全带、吸烟、打电话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并依法处罚。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交通行为,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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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公安交警 ID:SZjiaojing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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