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税务部门认定范冰冰偷逃税款,追缴税款及罚款近9亿,如缴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陈罗彬


从小崔举报阴阳合同开始,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终于有了最新结果,范冰冰及其所有的公司偷税确凿无疑,而且数额也让人咂舌。

一、首先范冰冰及其公司已经触犯刑法,偷税罪一般是七年以下徒刑,但是,首次被发现偷税只要及时缴纳欠税及罚款,是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所以,坐不坐牢就看她自己了,及时补交税款就没事,否则,就要深陷囵圄了!

二、事件的最终查明,也让我辈震惊啊。明星赚钱太容易了,在享受巨大福利时,却想方设法逃避自己的责任,想着那些为国家做贡献的科学家们,确实容易让人感到不公。

三、现在及时整治这些乱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法律没有例外,只要是违法终究会受到惩罚。收入高、片酬高并不是错误,这也是自己努力得来的,但是,仗着自己的资源权利做违法的事,肯定是行不通的。

最后,还是要说没有让你承担刑事责任并不代表你没有违法,只是根据法律规定税务局处理了没有移送公安机关。希望以后能遵纪守法,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管律师


备受关注的范冰冰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对范冰冰案件查收的意义非常重大。一个时期以来明星一边天价酬劳,另一边又偷税漏税、阴阳合同,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从范冰冰案件可以看出一些明星偷逃税款额度是惊人的,性质是恶劣的,也说明崔永元反映的阴阳合同情况是真实存在的。更加说明国家重点查处明星偷逃税款是完全必要与正确的。

范冰冰案件只是开端,税务部门接下来还会重拳出击。这不,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对范冰冰案件的处理是个范例。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尊重法律的宗旨。范冰冰未被追究刑责符合刑法规定。刑法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目的就是要以刑罚为后盾,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及时追缴税款,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同时体现出对纳税人一时糊涂与失误的宽容与对个人的爱护。




余丰慧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税务局终于对范冰冰偷逃税问题有了结论,这个结果也证明崔永元的举报是真实可靠的,崔永元的个人声望无形中又得到提升。目前其实不是不追究范冰冰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先看看范冰冰是否会拒绝缴纳相关税款罚款,如果不履行义务后期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不代表以后一定不会追究,新闻报道已经说明了依据是刑法201条。

刑法201条规定了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分析一下范冰冰的偷逃税问题,因为是首次发现偷逃税问题,前期没有被税务局处罚过,且目前是通知范冰冰补缴税费、罚款和滞纳金,自然还不符合该条追究逃税罪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分两种,一类是前面已经因为偷逃税被处罚两次了,这次发现偷逃税的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类就是偷税漏税被处罚后拒不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偷税要达到应缴税金额10%比例以上,且金额是一万元以上。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偷逃税金额和比例已经达到了,尤其是范冰冰工作室和任职的公司偷税金额已经过亿元,经纪人涉嫌毁灭相关会计凭证阻扰调查被公安部门控制,税务局已经向范冰冰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范冰冰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如数缴纳税款罚款和滞纳金,那么税务局可以将本案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以逃税罪立案侦查,只要最终查明了偷逃税事实,刑事责任是必然的,现在范冰冰最需要考虑的是要不要缴纳这么多偷逃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当然了,范冰冰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处罚决定进行一次拖延时间的质疑程序,不过税务部门符合法律程序的调查处罚一般是没有被撤销的可能,我们看看范冰冰方面如何应对。





孤独1749


这一次范冰冰因为崔永元曝光的“阴阳合同”时间而正式被卷入偷漏税的漩涡里,几个月销声匿迹不发微博最近的一条就是自己接受调查和确定惩罚后的道歉信。

即使这条微博是10月3号中午12点发布的,但是依旧没有占据微博热搜排行榜,可见范冰冰的公关团队还在努力将这件丑闻的影响降到最低。

但不论怎么样,国家这次对范冰冰团队及个人的偷漏税行为进行处罚和通报,都实在是令人大快人心的事情,以范冰冰个人的影响力来看,仅仅一部电影《大轰炸》就可以漏税上亿,之前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丑闻真的是细思极恐。这足以见得如今的娱乐圈该方面的问题有多么严峻、多么刻不容缓。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头,也仅仅是一个开头,对于偷漏税者、视国家法律规定为无物者,一定要严加追查和管治,希望一切都可以变得越来越好,井井有条,还老百姓一个正当的说法和业内从业人员一个清洁廉公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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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儿的私人影院


倒不至于彻底完蛋了,因为只要在规定期限前将税款、滞纳金、罚款缴清,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坐牢。以范冰冰这些年的积蓄,10个亿以内还是有能力拿得出来的。不过,也绝对算是伤筋动骨了。

之前范冰冰销声匿迹超过一百天,好多人就想到她已经被审查,否则不可能这么安静,至少得有一些正面公关。今天税务部门果然放出实锤: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2.48亿元,偷逃税款1.34亿元。税务部门并向其发出巨额罚单,范冰冰需要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元。


好在只要范冰冰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所有款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以范冰冰的财力,10亿以内的数额都是能够解决的,所以限期内缴清所有款项应该没有问题。


此事对范冰冰的打击还是很大的。几亿元的处罚不是最重要的,她如果一直坚守一线,有个几年这些钱就回来了。最重要的是公众形象一落千丈,以前的负面传闻虽然很多,但都是坊间传闻,起不了决定性作用,这次则是真凭实据,可以跟着她一辈子。东山再起不是那么容易,何况娱乐圈的更新换代太快了,没人会专门等你,哪怕你之前再红。


此事也告诫娱乐圈的明星们,多赚钱可以,但一定不要违法。


捕鱼小分队


国庆节又吃了个大瓜,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新闻里信息总结如下:

总结如下:

一,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二,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三,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四,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问责程序,追究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职的责任。

六,税务部门已部署开展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少缴税款、偷逃税款、罚金总计有好几亿,看的大家一头雾水,明星的吸金能力真是超出大家的想象啊。但是大家看到最后有一个问题想不清,为什么以前看到有的明星因为逃税而坐牢呢,在新闻里怎么看见如果范冰冰补交纳税款、罚款、滞纳金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呢?

范冰冰承担刑事责任么?

一般而言涉税违法行为除了虚开增值税发票且数额特别巨大的以外,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理原则是补缴税款、罚款、缴纳滞纳金后,如果是首次行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在新闻里看见的官方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关于“逃税罪”的相关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范冰冰)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江苏省税务局向范冰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如额缴纳税款、罚金、滞纳金的或者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与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纳税实际上是一种回报,不能说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对我国公民确实有一定的益处。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行各业都应该在法律规定内纳税是责任也是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带头守法。只讲回报,不想付出,只会拥有惨痛的代价


刘辉律师


经过三个月的调查,范冰冰偷逃税款一案的初步结果今天对外公布,迅速成为国庆长假期间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一次极好的公民普法教育。这次的处罚结果有两大看点,一是范冰冰需要补交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网友计算的结果是累计8.83亿元,在这个圈子里创了新的高度,二是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则免于刑事处罚。

该补交的税款,全部计算在内,同时根据规定要缴纳滞纳金,同时还有一些罚款,而且严格按照规定加倍罚款,包括范冰冰个人和其公司,具体计算是:2.55亿+0.33亿+2.4亿+2.39亿+94.6万+0.51亿+0.65亿=8.83946亿,这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起到强烈教育警示作用,网友们对此拍手称快。

另外一方面,范冰冰可以免除刑责,就是免遭牢狱之灾,这个是严格按照刑法规定进行的,没有任何毛病,刑法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以刑罚为后盾,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目的在于及时追缴税款,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

这样的结果,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强化了公民的纳税意识,以及偷逃税款的严重后果,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震长


范冰冰犯事就犯在阴阳合同偷逃税款上,数字之巨,已显示致富公平受到挑战。

追缴税款及罚款近9亿,显示监管从严一面;如缴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则显示法治宽容的一面。

宽严相济体现法治务实求成效、救警示的一面。明星阴阳合偷逃税款绝非范冰冰一个大家,这个现象背后是一个为数不小的群体。这个群体犯错之后如何纠错?显然对范冰冰的处理具有警示作用,还具有纠错范本模式。

这一次,范冰冰及其关联主体,首先要补缴2亿多的税款,其次还要付出6亿多的罚款及滞纳金。这对偷逃税款来说,所付出的是一个重大代价。这个代价,可能堪比坐牢。

此事背后有两个关键词。

一是滞纳金如何追缴?《税收征管法》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就是一个具体的答案,作为违规成本之一,这一标准积沙成塔,也有相当的杀伤力。

二是罚款如何罚?犯了事,必要的惩罚才能安服人心。《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天价罚单”正是基于上述条律所出,有理有据有节,显现“纳税是公民法定义务”的维护,不仅仅如此,还显示对这一义务的强调。这不仅仅是小崔所期待的结果,更是公正创富所期待的答案。

贫富差距正在拉大,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在这个事实之下,我们所提倡的不应当回到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时代,而是追求致富的公平公正公开,而是追求基本保障(居住、失业、养老、医疗等)的更宽更惠更实。

范冰冰事件,其处理方式,应当是一本教科书,而不仅仅是几条娱乐新闻。


波士财经


罚酒三杯,下不为例!这个判罚符合之前大多数人的猜测,破财免灾,皆大欢喜。

从我个人来讲,我认为这个判罚是缺乏说服力的。范冰冰是娱乐圈的标志性人物,就如同当年的刘晓庆一样,对她的处理方式有影响甚广的示范作用,当下娱乐业乱象丛生,需要猛药去坷,为什么不借助范冰冰事件来一次圈次整治呢,拿出一个范冰冰来祭旗,来警醒不更好吗?一个多亿的偷税漏税,补缴完事,这对于一个动辄数千万元薪酬的明星来讲,又有什么震慑力呢?

特别在看到后面的要求当中提出的“12月31日以前,影视娱乐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要自查自纠,对偷漏税行为进行补缴”这个内容,非常令人失望。出于这种判罚,我认为起码可以说明一点,那就是这个圈子根子都烂掉了,结出的几乎全是坏瓜,没有几个是好果子,如果彻查,那么将是一个底朝天式的灾难,这个圈子就完了。所以只好采取这种“主动认错,既往不咎”的稀泥式做法。

我们喊了几个月偷税漏税,小崔掀起来如此之大的娱乐圈风暴,最后用这种方式收尾,挺让人悲凉的。纸醉金迷的娱乐圈,已经被社会宠的不像话,成为藏污奈垢的是非之地。钱对有些明星来讲,算不得什么,也形成不了威慑,因为他们终究会从观众的口袋里抠出来。

一个影响力如此之大的行业乱象,居然无一人获刑,最后用这种方式收尾,可叹可怜悲!


元芳有看法


每个人都应该尊纪守法,明星也不例外。

一直都很喜欢范冰冰,觉得她长得很漂亮,而且一直很努力,记得之前有一段时间说道范冰冰只是普通家庭出身时,突然觉得她很不容易,不仅要成就自己的事业还要照顾好家人。

然而,当六月份因为涉税问题被查处时,“很失望”,真的,就是很失望,好像明明是一个正面教材,励志典型,突然倒塌。

在整个查处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有人问“范冰冰在哪里”,有人问“范冰冰过生日,李晨在干什么”…

终于今天有了结果,范冰冰偷税问题实锤,并被追缴近9亿元的税款及罚款。

看到新闻时,没有坏人终于被处罚的开心,也没有觉得罚太多,觉得她可怜?更多地是觉得“法治社会,无论谁触犯法律,都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可能很多人说“9亿元”并不多,范冰冰不差这点钱。

从范冰冰发布的致歉信来看,她会尽力筹措资金,然而按法律规定,首次被查,缴纳罚款后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我觉得这样的处罚还是合理的,她在道歉信里真诚的悔悟,而且她讲的的确是事实,她的很多艺术作品传播了中国文化。

但是,我想,前路漫长,我们还是需要睁大眼睛看她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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