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组织全区司法所长及人民调解员骨干进行培训

为进一步坚持落实发展“枫桥经验”,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切实提升全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的各项职能。9月6日下午,富拉尔基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会,基层科工作人员、各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骨干、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加会议。

会上,副局长陶霄萍传达并解读人民调解相关文件,并对今后人民调解工作提出要求及建议,确保充分落实发展“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基层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培训邀请富区基层司法所两名优秀司法所长李守颉、赵蕾,分别从亲身调解案例入手,深入浅出的全面解析人民调解工作。使广大调解员从法律、法规着眼,以村规民约、公序良德为突破口,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最后,培训会上富区司法局基层科长李春丹,以调解卷宗规范化、人民调解法层面对基层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力求以“五有六统一”的标准严格要求各调委会,将调解案卷规范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富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组织全区司法所长及人民调解员骨干进行培训

富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组织全区司法所长及人民调解员骨干进行培训

今年以来,富区司法局以“枫桥经验”为标准,以创新基层工作为契机,全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基层工作队伍,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为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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