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五分地镇国土资源所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五分地镇国土资源所共有干部两名,二人共用一间办公室,该办公室面积为28.8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超出标准10.8平方米。旗国土资源局党组对五分地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盛华进行诫勉谈话。

二、旗教育系统未按程序发展党员问题

2017年,旗教育系统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存在以“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发展党员问题,接受王某某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造假且王某某的入党志愿书和会议记录参加党员人数不一致的问题。对上述违反程序发展党员,旗教育系统党委把关不严,仍予审批通过。旗纪委给予时任旗教育系统党委党办主任齐德臣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乌丹五中党支部书记郭守义、时任教育系统党委书记邢长青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以上2起典型案例表明,在全旗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转变作风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也程度不同地存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全旗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坚决抵制纠正“四风”问题。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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