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兩次向她提出離婚,在晚年,每當結婚紀念日,她都去探望他


她曾是上海棉紡織17廠的一位普通工人,也是王洪文的妻子。 她叫崔根娣。 她的生活十分樸素,為人相當低調。和王洪文生有一女兩子,即使丈夫身居高位時,她也幾乎不串門兒。

就是這樣一位女士,卻被王洪文兩次提出離婚。 一次是1972年,另一次是1976年。這兩次被作家葉永烈著文章簡單記錄過經過。特別是1976年那次,葉永烈記述——崔根娣對廖祖康說:他的好意我懂得,把孩子給我,我答應離婚……事實上,這次並沒有離成,王洪文就成了階下囚。

此後,在王洪文的晚年,每到國慶節,結婚週年的日子,妻子崔根娣總會帶著孩子們來探望他。崔根娣說:他還年輕,又出身苦,我不離婚,我要等他。

在自己的晚年,崔根娣和子女們,在上海過著普通的市民生活。他和王洪文的二弟王洪武的一家常常互有往來,和王洪武的妻子很談得來…… 崔根娣的女兒王亞萍經商很有一套,她曾因為一句“我熱愛自己的國家,我不想離開”而聞名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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