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误诊失误,导致病人死亡该当多少责任?

上善上若水


急性心肌梗死是冠状动脉急性、持续性缺血缺氧所引起的心肌坏死。临床上多有剧烈而持久的胸骨后疼痛,休息及硝酸酯类药物不能完全缓解,伴有血清心肌酶活性增高及进行性心电图变化,可并发心律失常、休克或心力衰竭,常可危及生命。

像你描述的那种情况,患者因为身体不适去诊所,诊所却诊断为胃病,气管炎,但是患者却因为心梗死亡。据我分析,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由于诊所的误诊,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最后导致了患者因为突发心梗而死亡;

第二种情况是由于诊所的误诊,所输入的药物引发的患者的死亡;

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导致的死亡,我感觉都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但是医生能够承担多少责任,得经过司法鉴定之后才能知道。因此,我建议以下处理流程:

第一步、封存病历;

第二步、找相关领域医学专家进行医疗评估,从他们专业的角度从你的病历材料中找出医院的过错,判断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第三步、选择维权方式,可以协商和解、去医调委调解,也可以去法院起诉。


医锤定因


作为一个皮肤科医生,经常需要轮流去120值班,你说的诊所出问题导致的死亡,遇到太多了,不看你后半段就猜到是心肌梗死导致的。具体怎么分配责任,这个还真的没有具体比例,做医疗事故鉴定我觉得赔偿比例不会太大(基本不会到做尸检的地步),因为这个人病情毕竟是可以变化的,你说今天感冒医院打针了结果晚上突然原发病发作心衰休克了怎么说责任,你注意下正规医院的就医门诊病历最后一句是:不适随诊!

但是可以给你透露点你最关心的赔偿问题的案例

一个是和你的描述一样的症状,当天感冒发烧打针,第二天120去了就早已离开人间,一个是打针途中就胸闷挂了,【都有心脏病史】一般这时候110,卫计委都会来人,钱多钱少看你的发挥了【官方会大力协调,你自己首先做到不要自作主张!!!和家人尤其是当过公务员多沟通再签字】

就是遇到太多了,所以早就打消了自己开诊所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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