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我市各项改革方案和事项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我市各项改革方案和事项

9月30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我市各项改革方案和事项。

市委书记罗应光主持会议。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德华、保明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云、市政协主席夏立洪列席会议。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我市各项改革方案和事项

玉溪日报记者 曾永洪 摄

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十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深改委和省委深改领导小组近期会议精神,确保入脑入心,武装头脑,指导好我市具体改革工作,确保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重点督察改革任务要求,提高站位,强化认识,查缺补漏,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对标对表年初《改革要点》布置的改革任务,确保今年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玉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设立派出监察机构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推开乡镇(街道)监察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重大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推动监察职能延伸拓展,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扎牢扎密制度的笼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玉溪市城乡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溪市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市综治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雪亮工程”、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不断筑牢平安玉溪建设基础。要强化督查考评,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县区和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社区(村)具体落实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新格局,并纳入各级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组织实施。

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玉溪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机制》《玉溪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任务分工方案》。会议强调,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和公民财产权,是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增强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增强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依法依规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建立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确保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

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提高新时代做好经济和金融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加强监管,着力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本源;要围绕重点,抢抓发展机遇,做大做强做优我市金融产业,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全面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和谐稳定,要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还研究审议通过了《峨山县关于融合民族文化创新基层党建提升组织力的实施意见》《新平县工业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玉溪日报记者:赵琳

审核:杨雪

终审:李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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