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寧毒打87歲老人的18歲小伙,在國慶節被警方移送逮捕,對此你怎麼看?

藍色空間號2018


一位18歲的小夥子在大馬路上對一位87歲的老人拳打腳踢,不知道誰給他的勇氣,也不知道他哪兒來這麼大的戾氣。

當這名少年將自行車摔倒在地時,老人只是好心的提醒,可就是因為這句善意的提醒而引來了少年對自己的拳打腳踢。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怎麼能夠承受得了一個生龍活虎的少年的毆打呢?還好有攝像頭記錄著這少年的罪行,記錄著這一切。從視頻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弱不經風的老人被少年一腳踢倒在地,如此的暴躁,如此的狠毒,誰能夠想到這是一位18歲的少年做出來的事情。

目前事情已經發生了,這名小夥子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那麼拘留和逮捕有什麼區別呢?

首先最大的區別就是時間問題:拘留的時間一般是10-14天,而逮捕的時間則為整個法定辦案期限。

其次要區別於逮捕和拘留的對象: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逮捕的條件是要有證據證明對方的犯罪事實;有可能會採取刑罰等。

不管是逮捕也好拘留也罷,這位少年帶來的社會反響很不好,希望這次能夠給他好好上一課,在以後的人生中能夠長點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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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貓聊三農


前幾天海寧那個無緣無故腳踢八旬老太太的十八歲年輕人被警方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了。


此前這個小夥因心情不好,對老太拳打腳踢,之後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



很多人不清楚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區別,這裡簡單說說。

簡而言之,刑事拘留和逮捕,都不是懲罰措施,都是暫時的強制措施,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跑了或者繼續危害社會,在正式審判前,繼續關押在看守所。



警方公告說,雖然是國慶假期,但還是加班加點工作。

按照程序,警方對被拘留的人,如果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檢察院批註逮捕(警方沒有逮捕決定權,只有拘留決定權),情況特殊,可以延長在七天內提請,如果是重大複雜案件(比如很多非法集資案件),可以三十天內提請。

本案是在9月25日案發,當天該小夥被警方控制,今天就被移送,符合程序。檢察院在收到提請逮捕書後,會在七天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也就是說,檢察院也可能要國慶期間加班加點審查案件。

因此,小夥大概率會在國慶黃金週期間被執行逮捕。逮捕之後,小夥繼續關在看守所,警方繼續偵查,在兩個月時間內結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如果決定起訴小夥,案件就進入法院階段。

罪名如果沒有發生變化,就是尋釁滋事罪的話,小夥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的作用是什麼?

就是對於於這種違法犯罪行為的懲罰,維持社會正義。當然,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小夥真誠認罪、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法官可以從輕處罰。(本文是作者針對相關事實進行的法律分析,以求對司法實踐作出有益的貢獻。未經作者本人曾傑olajie許可,嚴禁轉載,歡迎點贊,留言,私信。)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竟然還有這樣的人。人家老人家好心問你,怕你把自己的自行車摔壞了,你呢,卻惡語相向,還動手打人,這樣的人,簡直是罄竹難書了。

這個小夥子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所以牽連他人,這樣的人是怎麼樣在這個社會上存在的?真的很想知道他的父母,他的老師都是怎麼教育他的?難道沒有教他尊老愛幼,沒有叫他什麼叫遵紀守法?人家老大娘好心勸告,你卻如此對待,還大打出手,這樣的人確實應該去看守所好好的受教育一番了。

先不說別的,你一個這麼年輕的人,打一個87歲的老大娘,人家還拄著柺杖,這樣你也能下去手?真的是想不明白。就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所以你就可以為所欲為了?人家說你是為了你好,怕你把自己的自行車摔壞了,就不是罵人,又沒說你啥。這也要抱負?這不是沒有天理了嗎?


難道平日裡,這個小夥子你的父母在旁邊說你的時候,你不高興了,也打他們?還是說你覺得自己打了人沒人知道,不用負責?那這也太無知了。


看了視頻真的是想把這個小夥子暴打一頓,老大娘都倒在地上了,還要用腳來踢來踩,這真是太可惡了。這樣的人,必須受到嚴厲懲罰。


老王偵查記


先來說說逮捕和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逮捕和刑事拘留都是一種暫時性的措施,但是一般正常的辦案過程中都是先有拘留,根據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的輕重以及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等情況決定是否逮捕,簡而言之逮捕是在刑事拘留之後所採取的一種措施,兩者之間存在先後關係。

其次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而逮捕是由檢察機關決定公安執行,所以兩者的決定機關也不相同。

結合本案的情況來看該案件已經提交至市檢察院提請逮捕的情況來看,這也就意味著小夥子的行為情節嚴重,行為惡劣,而且從事發至今的事件來看,迅速提請批捕可以表明案件事實基本已經查明,想必等待小夥的將是嚴懲。

小夥子的行為是尋釁滋事還是故意傷害?

尚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由此可以判定目前初步定性為尋釁滋事而非故意傷害,所以需要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進行區分:

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 1、刑罰力度不同:尋釁滋事罪頂格判罰也就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而故意傷害罪頂格判罰可以達到死刑。
  • 2、動機不同:尋釁滋事基於打人取樂發洩或者顯示威風、無端尋釁之動機;故意傷害往往產生於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 3、行為方式不同:尋釁滋事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而故意傷害主要是通過一定方式達到侵害他人健康並不要求破壞社會秩序。
  • 4、行為對象不同:尋釁滋事的行為對象通常是不特定的,而故意傷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關係人。

基於此尚某毆打行為雖然是發生在公共場所,但是考慮到當場人員不多的情況下,其實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並不嚴重,相反其侵害老人的行為本身通過動作可以看出其侵害的行為目的是故意傷害,雖然也有隨意毆打的性質,但是我個人更傾向於認定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


麋鹿說法


沒什麼說的,這孫子必須嚴懲!

老人不過是善意提醒丫別把自行車摔壞了,卻招來一腳當胸飛踹和倒地暴打,造成多處骨折。男子的行為實在太過惡劣,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不足以讓他長記性。


老人已經年過八旬,別說她的提醒是善意的,沒有錯,即便是真有什麼錯,你一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也不能對其大打出手。

這其實就是我們很多人常說的典型的垃ji人。這種人,也只能在體格比他弱小的人面前逞逞威風,遇到旗鼓相當或比他強的,大概率就會變成慫包一個。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人,如果怕髒了手,最好儘量遠離;如果正面遭遇實在躲不開,那就把他揍服,一次性解決問題。別看他打老人時那麼牛叉,真碰上拳頭更硬的,他百分之九十以上會躲著走。

從目前的情況看,判刑並作民事賠償已經是板上釘釘,丫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去監獄吃免費牢飯了。

順便說一句:那裡邊可沒有八旬老人讓丫出氣,希望丫足夠扛揍。


冀彥偉GG


真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如此惡行,天理難容!

這位充滿戾氣的打人小夥的行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尚某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最少應該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老人傷情嚴重,有可能打人者的行為會被定性為故意傷害)



18歲小夥尚某因為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對87歲的張老太實施了一系列暴行,飛踹、踩踏、用柺杖打,致使老人多處骨折,要不是有位路人急忙制止,後果不堪設想。

不知道為什麼,我現在看到18歲這個字眼竟然莫名地感到還好,還好這個充滿戾氣,不懂人事兒的傢伙已經滿了18歲,要不然恐怕又會躲過法律的嚴懲。

這位尚某看著也是人模人樣卻不幹人事,聽不懂人話,老人本來是好心勸告,卻招來了一頓毒打。真不知道尚某的父母看到這一幕會作何感想?既然你們的家教沒用,那就讓法律來幫你們管教這個逆子吧。

據說這位尚某打人的理由僅僅是因為心情不佳,這個理由令人髮指,細思極恐,這不是簡單的心理壓力大,這是反社會人格的顯現。類似米脂案的兇手,僅僅是自己生活不順心,便把屠刀伸向了無辜的弱者。像本案中的尚某施暴對象也是沒有還手能力的弱者,他的行為已經不是簡單的洩憤了,而是無底線的報復。對待這種人只能嚴懲,沒有挽救的必要。

最後,還是希望嚴懲打人者尚某,對惡魔的嚴懲才是對善良的保護。


夜雨如書


拘留和逮捕都是強制措施,兩者之間的區別如下: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且有法定的某種緊急情形。

2.逮捕的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的刑罰;採取、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逮捕。

拘留轉逮捕的法律規定

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有特殊情況,經批准可以延長1-4日,重大案件30日。

9月25日,18歲小夥在浙江海寧毆打87歲老太太,今天提請逮捕符合法律規定。

觀點陳列:

1.作惡之人終將受到法律追究。

2.時刻保持清醒,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3.尊老愛幼一直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任何時候都不要失德。

4.值此國慶,祝福我的祖國繁榮昌盛,國泰民安,法治進步。


幸福媽媽的秘密


這個社會究竟怎麼了?

世界上有兩種人,好人和壞人。老好人和老壞人。這次的張老太太因為十八歲嫌疑犯上某。在無端端的摔技自行車勸了兩句。卻被對方拳打腳踢,至今躺在醫院。



9月25日下午約17點。87歲的海寧人張老太駐著柺杖在海洲街道民和小區內散步,十八歲的尚某正好推著自行車經過,由於心情不好,便把車往地上用力一丟。

張老太好意向他說:這樣會把自行車摔壞的,接著尚某就對著老人拳打腳踢,老人摔倒在地後尚某仍未解氣,繼續朝老人身上連踢兩腳。還好有居民看到這一幕趕忙前往制止,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看到這一幕,我突然想到一句話,不管命運對你多殘酷,都不是你傷害別人的理由,你戾氣這麼重,給誰看呢?



年輕人的戾氣那麼重,多是社會中給了年輕人太多的壓力,但是從這起事件中瞭解到打人者十八歲沒有上學也沒有工作,這又讓人聯想到家教問題,孩子的教育究竟有多重要。

古人說過:不悔過,不思順受,知錯不改放在以前我們可以容忍和接受,但是現在大多數人的戾氣已經忍無可忍的地步了,戾氣非常嚴重,就是你做什麼我罵什麼。

你做好事就是虛偽,拍個照發瞬間就是炫富,禮貌謙虛是裝逼,喝水吃飯都能找出罵人的理由,就用破產姐妹裡那句話說吧:嘴巴那麼毒,你心裡一定很苦吧!



這些到處噴人的人大多是現實生活中過得不盡人意的人,就像尚某,平時沉默隱忍,這下看到一個老太太剛好可以發洩情緒,欺軟怕硬吧的主吧!

只能說善良一點吧,請不要再攻擊他人了,洗淨身上的戾氣努力的改善生活,改變生活態度,你才能幸福和快樂。



對於這起事件,打人者將要受到法律制裁,也是對老太太的一個交代了,18歲了,刑事責任是要負責的,請教訓的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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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磚家的後院


飛喘、腳踢、棍打一位近90歲的老人,這該是什麼樣的仇恨啊!


但我告訴你打人者尚某與老奶奶無冤無仇!你聽了會更來氣,恨不得把尚某打個稀巴爛。

是的,尚某太讓人恨了。他怎麼能這樣毫無人性的對待一位老人、一位行走不便靠柺杖的老人!

公安把尚某逮捕了,誰人不叫好?尚某心情不好,對單車出氣,老人路過勸了他不要摔壞單車。他便衝向前飛喘老人、然後毒打一番!

看了照片,我能不氣嗎?尚某真出得了手,萬一老人有三長二短,你不是在殺人嗎?

如今生活不易,工作不順,家庭不和,你就承受不了,徒添暴躁,見誰滅誰!這樣的脾氣,誰能跟你?就算親人也不會和你過啊!

唉,現在的人怎麼這麼浮躁?總以拳頭為大,不講道理,動不動就操傢伙。讓人不斷呼喚道德的迴歸!社會進步了,道德反而泯滅,讓心寒啊!

尚某的行為已觸犯了法律,自然得進牢房了!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反思?但作為一名公民,我們又該怎麼做呢?不該深思嗎?


英雄拒絕黃昏


十八小夥楞頭青,尊老敬老渾不懂。脾氣暴躁二五六,耍蠻弄武亂使橫。

心裡有氣路上行,自摔車子一陣瘋。八旬老太正巧見,言勸小夥要想通。

好言相勸渾不聽,怒氣相向把眼瞪。掄起拳頭對老人,下手不知輕與重。



可憐老人施善行,反遭毒打受欺凌。體衰骨脆禁不住,路人急打120。

老人傷重醫院送,小夥惡行法不容。就地擒拿沒二話,惡人戴銬進牢籠。

粗暴蠻橫沒正形,人無教養愚又蒙。進去總是遲早事,善惡終歸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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