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依法拆除被征收房屋 全力推进城市棚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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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市民群众公共利益,满足市民对提升人居环境的迫切需求,今年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实施了中华南路东片区(毛主席住居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9月28日,相关部门依法对该项目签约期限结束后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户主所在楼房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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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除现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城投公司、区棚改指挥部及中华办等多个部门准备就绪,于上午9点正式开始实施拆除工作。在现场公证人员完成被执行房屋的入户公证之后,工作人员开始对楼房的电线、管道等设施进行梳理,破拆机随即进行现场开挖。整个拆除行动期间,执法队伍纪律严明、秩序井然,高效迅速地完成了拆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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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毛主席住居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被征收户数637户,29栋楼房,项目签约期限结束后,征收区域内仅剩1户未签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部门曾多次协商无果。对此,征收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将该户纳入司法个案征收程序,并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及履行催告书。补偿决定书生效后,区政府依法向区法院申请准予对该户进行强制搬离及拆除被征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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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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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如敏 周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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