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人認爲行政訴訟案件很少見?

璟軒自媒體


為什麼行政訴訟案件很少見?相對刑事訴訟案件和民事訴訟案件的確少之又少。筆者個人觀點有如下幾個原因:

1、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為我國向來就是官官相護,“民告官”勝訴可能性不大。這是對社會主義法制的誤解。也反映出司法獨立的公信力還有待於進一步加強。

2、隨著我國行政機關執政方式和工作作風的不斷改善,個人、法人以及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執法不當的侵害事件在減少。即使行政執法不當,反映和投訴的途徑多,往往事情很快得以糾正,就沒必要走行政訴訟的法律程序了。

3、由於不少個人對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認識不夠全面,不能從大局和整體利益考慮,盲目地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可能性很大。久而久之,即使個人利益受到了行政不當的侵害,只要不是好大的利益,就沒信心走提起行政訴訟的維權之路了。

4、民告官的行政訴訟,取證難,成本高,勝訴率低。忍氣吞聲,也要圖個省心。

5、非專業人士,接觸少,就認為行政訴訟案件少。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歡迎討論。


多多聊事


從《行訴法》的制定時間和實施過程看,這部法律實施的時間短,大多人不知道,甚至也不懂。即便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傷害,也不知道拿起《行訴法》來維護自身權力。是目前行訴案件少的一個原因。

《行訴法》是為了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而制定的法律。

《行訴法》的一個主體是“行政機關”,它是被告是違法者。個人,法人是原告。這麼問題就來了,行政機關是國家職能部門,它們是政策執行者,可政策有國家政策和地方政策。它們又是政策制定者。因此“民告政府機關”有多少勝算不知道。


老百姓通俗的說法“民告官”,其實是對《行訴法》的不懂造成了誤區。行訴法的是個人與行政機關打官司,比如“行政拘留不滿意,拆遷不合理,各種福利政策執行有偏差,糧農補貼不到位,低保發放不合規等等。”告政府部門,對方是政策制定和執行者,個人告狀沒有專業律師出庭支持辯護,各種法律條文和政策有多少,個人根本就不清楚,怎麼樣打贏官司,請律師得花錢吧!案子啥時候了結不知道,因此,就是感覺行政機關違法了,也只好有行政調解的路。拿起《行訴法》說事,感覺勝算很渺茫。這也是行政訴訟案件很少聽見的原因所在吧!


何由之


從數量上看,行政訴訟和刑事、民事訴訟相比,確實非常少,根本不是一個量級。

但這不意味著關於行政方面的爭議少,恰恰相反,每年各地產生的各種形式的行政爭議,僅進入信訪系統的,數量就已經達到千萬級。這些信訪內容的實質,其實大多都是行政糾紛。只是,最終進入法院形成行政訴訟的,可能只能百分之一左右。而且,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行政訴訟的撤案率太高了。

信訪系統門庭若市,而進入法院行政庭的案子屈指可數,原因很多。大致說來,可能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1、立案難。以前這個現象特別突出,後來相關法律修改以後,情況好了一些,但並沒有根本性扭轉。很多法院在立案時就顧慮重重,放不開手腳。

2、審判難。法院在審理行政訴訟案時,基本上都會受到各種各樣的壓力或干擾,這使得法院在審理時步履維艱。不說別的,單單領導的批示或打招呼,就讓審理人員無從招架。

3、執行難。很多案子,即便法院頂住壓力判行政機關敗訴,隨之而來的執行也是個大問題。對於部分行政機關而言,你判你的,我該怎麼著怎麼著,你能奈我何?

有這些因素的存在,恐怕每一個想提起行政訴訟的人心裡都得想想:我到底要不要走這一步?即使走了,能得到我想要的結果麼?我的主張能得到支持麼?


冀彥偉GG


為什麼行政案件很少見?所謂行政訴訟說白了就是民告官。這幾年行政案件有逐步上升趨勢。

但總體上來說百姓不道萬不得己被逼無奈,一般不會到法院起訴政府職能部門。既使起訴十有八九也會輸,有幾個方面的問題,一,證據把握不準,二,事實撐握不準,三。對事實的誤解。四,對行政訴訟法瞭解的較少,所以百姓一般不願意打行政官司。這幾年有所上升,贏的概率在20%一一30%左右。因此,行政訴訟案是比較少的。


人正不怕影斜



華174684508


幼兒園裡面的壞孩子的培養來自幼兒教育?新入圓小班孩子?淘氣被老師分類?孤立,歧視。乖巧懂事從幼兒開始?孩子的童真從幼兒被抹殺?


楊愛軍10


行政訴訟之所以少,首先因為它就是古時候所說的“民告官”,其次是它很多時候必須先複議,複議不滿後才能再訴訟,整個過程複雜時間流程久,並且它贏得幾率是非常小的。

幾個比較有名的案例,某年某人因車票訴訟鐵道部,某年某人因司考成績訴訟司法部。小的也很多,如對公安處罰認為不公。很多情況下,贏得可能性基本為零。所以,少是因為它的代價不值你付出這麼多,很多時候只是為爭口氣罷了。

近年來,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在不停進行改革,一是對相關機關單位的要求束縛越來越高,二是把行政訴訟的程序仿照民事訴訟法變得越來越簡單,方便訴訟人訴訟。

而且之前鐵道部、司法部雖然贏了,但是帶來的現實意義是有的,在之後的生活中,後來的人都因為這些訴訟靜悄悄的享受到了他們後來的改革。

所以,行政訴訟,即使有時候輸了,但它帶來的意義是非常大的。



一直向前的老方


主要是受社會上其它現向的影響比如歪風邪氣,𣎴健康的人情關係等丶遇事總想找個人搭點錢走捷徑把事辦成,拫本對法律沒有深刻的認識,同時不知怎樣用政確的方法保護自己,對法理解偏面性較強,已一種莫不觀已 ,高高掛起的態度對待人邊發生的事情,總之造成這種現象,缺乏學習法律知識是關鍵,要通過學習,提升綜合素質的提高,才能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律保護自己,用法律伸張正義,這種現象遂步會改變,同時行政訴訟是對政府各個職能部門最大監督 丶促進政府部門更好地為黨為民眾工作與服務。


春傑35


一\\行政案件的執法機關要求依法行政,出了問題自行擔責,阻斷一些隨性執法!

二\\行政案件要求行政機關舉證,沒有法律依據與事實,行政執法人員不敢隨意胡來!

三\\公民法律意識提高!法律信息均等,執法文件不再是執法者的大棒,信息化時代,執法者知道相對人也知道,制約了執法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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