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滅亡之後留下數億爛帳,最後是怎麼處理的?

Serena丶Du


作為社會人都知道:有借有還、再借不難。說的就是一個人的信譽好,那麼他在社會上就會有種種便利。如果信譽敗壞,那麼他在社會上將處處碰壁。——一個人如此,國家也是這樣。


如今的馬來西亞換了個政府,就提出要中止中國、新加坡投資的幾個大項目,既然要中止,那就要按照合同賠償。如果馬來西亞宣佈一概不承認前任政府簽署的任何協議,那麼中國、新加坡就要虧大發了——但與此同時,馬來西亞的國家信譽就徹底完蛋了,以後不會有任何國家、任何個人敢在馬來西亞投資,也不敢有人和他做生意,即便有人願意做,也必須採取方式降低風險,比如要求預先支付資金,要求馬來西亞國家保險公司為此承保,要求以馬來西亞在國外的資產作為抵押等等。

新當選的馬哈蒂爾試圖否決前政府簽訂的中馬商務項目,涉及資金可能最高達1500億。


當年中國給委內瑞拉500億美元的貸款,假設委內瑞拉發生革命或者政變,新政府一概不承認國際貸款,會導致什麼後果?後果就是此後再沒人敢給委內瑞拉貸款,再沒人敢和委內瑞拉做生意。

如果委內瑞拉政府拒絕償還中國500億貸款,後果會怎麼樣?


同樣的道理,當初民國政府繼承了清王朝,併為世界各國所承認,那麼就只能擔負起清政府的留下的爛賬,不然就得做好被人報復的準備。

這種報復分為兩種,一種是經濟上的。民國政府,無論是北洋政府,還是後來的國民政府,因為軍閥割據,所以稅收一直難以保證,再加上戰爭所需,都非常依賴外國貸款,如果敢否認前清爛賬,那麼就要做好貸不到款子的準備。再說,前清的很多借款,都是以政府的名義向外國民間發放國家債券籌集的,那麼外國的法院就有權扣押中國政府的海外財產來賠償這些債主。

這是清政府通過外國銀行向國外普通民眾和商人發行的債券,如果突然之間變成了廢紙,影響之大可想而知。


第二種是武力和外交上的,這一點不多說,民國政府肯定是受不了外交和武力壓力的。


當初新中國政府成立之後,否決了一切民國外債和不平等條約,結果如何?

結果首先就是各國長達幾十年不予承認、不建立外交關係,不發生貿易往來,也就是閉關鎖國。第二就是原來民國政府在海外的資產(客機、客輪、商務輪船、房產、海外存款)被當地政府扣押,以應對當地民眾發起的訴訟。一些民間訴訟、商務訴訟一直持續到中美建交時期——當時中國和美國互相扣押對方資產。美國凍結釦押了中國約8.05億美元的在美資產,中方則針鋒相對,扣押了美國公民在華約20億美元的資產。

到了中美建交前夕,中美才開始對這些資產進行商討。


武力和外交壓力是新中國政府不害怕的,因為新中國政府有這個底氣。更可況當時的新中國有蘇聯的大力支持,蘇聯給予中國大量貸款、援助,幫助中國度過了這個難關。



但民國政府既沒有新中國的底氣,也沒有超級大國的支持,更不敢得罪列強,只好老老實實承認了前清留下的爛賬。


象眼觀天下


清朝留下來的爛賬,都是清政府以大清的國家稅收,海關厘金,鐵路礦產等國家資源做抵押向列強借的款。

借款人是大清,不是民國和北洋政府。無論是國民黨還是北洋軍閥,都不是滿清的兒子,不用“替父還債”。

這些款在滿清滅亡以後,民國政府和北洋政府作為新的朝代,可以不管。但是,無論是孫中山還是袁世凱,都需要洋人的支持。所以,民國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要顧及洋人的利益。

在辛亥革命之前,太平天國曾全面否認洋人通過侵略獲得的利益。結果,洋人馬上幫助滿清絞殺了太平天國運動。

孫中山宣佈共和時,"很聰明",為了爭取列強對革命的支持,為了對抗滿清和袁世凱,承認了洋人的“在華權益”。也是因此,洋人對於孫中山很曖昧。

北洋軍閥更是洋人在華的代理人。他們誰也離不開列強的“貸款”。只能依靠出賣國家權益,獲得貸款,購買軍火擴充軍隊。雖然是拆東牆補西牆,飲鴆止渴,但是,沒有這些錢財,他們早被別的軍閥消滅了。



1927年,蔣介石被李宗仁,汪精衛等勢力逼下臺以後,馬上去日本尋求支持。不久,他就離棄妻子,娶了宋美齡。從此與宋子文、孔祥熙聯姻,通過他們加強與美國的聯繫。沒有美國,蔣介石不可能有勢力歸攏其他軍閥派系。

新中國就不一樣了,正處於美蘇爭霸時期。中國作為社會主義陣營的成員,背後有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國家支持。所以,新中國不用管那些資本主義國家,直接廢除所有不平等條約。同時,也不承認之前政府和列強的所有借款和債務。


當然,這也是因為蘇聯想拉攏中國。所以,給予中國很多支持,當然,也有剝削。老毛子也曾想在中國建立長波電臺,建立海軍基地等等。幸好,毛主席腰桿子硬。全部給否決了。也是因為毛主席對於主權問題的“不妥協”,才有了之後的中蘇交惡。

對於洋人借款問題,孫中山,袁世凱,蔣介石和毛主席,四位中國的領導者中,只有毛主席腰桿子最硬。


勇戰王聊歷史


題主問得應該是簽訂不平等條約的賬了,清政府與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明面上的賬(不包括利息)有多少呢?首先說《南京條約》,賠款白銀2100萬兩。(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1841年中英《廣州和約》,賠款670萬元;1860年《北京條約》,賠款1300萬兩白銀;1895年《馬關條約》賠給小日本初為2億兩白銀,後來增加贖遼款一項3000萬兩白銀,計有2.3億兩。

八國聯軍侵華,事後簽訂《辛丑條約》,規定賠款白銀4.5億兩,以海關關稅作保,本息合計9.38億兩。

這些錢加起來輕鬆破10億兩白銀大關,即使後來帝國主義國家可憐清政府,免除了不少債務,但是到了1938年的時候,晚清政府加民國時期的北洋政府和後來繼任的政府,一共還債還了6億多兩百銀。


也就是說民國時期的政府基本上把晚清政府簽訂的賠款條款都認了下來,並堅定不移的執行著,沒辦法,不管誰上臺,如果不認,一天安穩日子過不上,估計就得深思明滅,究其原因,還是實力決定的,沒有實力,別人訛你也是白訛,你掙的錢就該給人家了。

而這成為了民國政府成為國家發展中流砥柱的緊箍咒,不管興辦何種事業,不管是北洋政府還是蔣介石都發現――沒錢,這種情況真正的開始鬆動要從抗日戰爭爆發開始。

隨著法西斯國家侵略的加劇,尤其是中國在抵抗日本法西斯方面的橋頭堡作用,列強認識到中國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中的巨大價值,在當時政府的推動下,賠款要麼被取消、要麼被減少、要麼被延遲支付。

隨著抗日戰爭的勝利,這些條約多數已經取消,等1949年之後,則是根本不承認,愛咋地咋地,不行打打看!


歷史三日談


國際上沒有明文規定新朝要為前朝償還債務,清朝滅亡時,留下了數億的債務,民國成立後,孫中山為了獲得外國列強的支持,答應為前清償還債務。說實話,民國這時由於戰爭早已千瘡百孔,不過是拆東牆補西牆,繼續過著借款過日子,孫中山有鑑於此,他才決心搞實業救國,把黨務交給了宋教仁。



不論是袁世凱的北洋政府還是孫中山的南京政府,他們都離不開向洋人借款,一但不能及時償還,唯一辦法就是出賣國家主權,割地賠款開通商口岸,出賣土地,出賣鐵路和通信基本權利,這樣一來,列強就會逐漸控制中國,進而劃分和瓜分中國。

民國一直在償還債務,在1937年7月7日,抗日戰爭爆發以來,中國止了對日賠償,儘管如此,中國已經共賠款白銀6.532億兩。



接下來蔣介石政府又向外國列強借了許多債,用於內戰。民國舊債沒還清又添新債。新中國成立後,對前朝所欠的債務一律不承認,毛主席有骨氣,不指望向外國人借債,中國靠自己的雙手創造了一個嶄新的國家。外國列強氣的牙癢癢,但也無可奈何,畢竟在朝鮮戰爭中和17國聯軍真刀真槍的交過手,外國人不服不行。


秉燭讀春秋


關於一個國家改朝換代之後 如何處理前任政府留下來的債務?大多數國家會選擇乖乖還。比如說德國在前幾年才還清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的賠款。對沒錯,一戰的不是二戰,二戰的,還早著呢。

再比如說,在抗日戰爭時期。蔣介石政府依舊在為甲午中日戰爭以及八國聯軍侵華戰爭的,日方賠款頭疼。就是打起來了,都照樣得還。

另一種嘛,那就是賴掉,很少有國家選擇這種情況,因為這,就代表著你和國際社會的徹底決裂。比如說蘇聯以及我國的革命政府建立以來,都是不承認之前政府的一切戰爭債務以及戰爭賠償。全力發展本國經濟。(賴掉債務是柄雙刃劍。如果你沒有足夠的體諒,讓你自己能夠維持生存的話,那無異於自殺。)

並且其他國家為了讓自己的錢能撈回來,很有可能再發動一場戰爭。...所以說想賴賬都得看看自己有沒有那個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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