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证人保护机制”和“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浙江出台“证人保护机制”和“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9月19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通报会。目前,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形成了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浙江出台“证人保护机制”和“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浙江出台“证人保护机制”和“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至8月底,全省共侦办涉黑案件30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0余起,摧毁了一大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十类涉黑涉恶案件6800余起,扣押冻结一批非法资产,缴获一批枪支、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

浙江出台“证人保护机制”和“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中央部署专项斗争后,省公安厅第一时间成立由副省长、公安厅长王双全任组长、24个警种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刑侦总队设扫黑办。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下发《浙江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专项斗争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先后召开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全省公安机关扫黑办主任会议等各类会议10余次,专题研究推进专项斗争的具体措施。先后开展3次专项督导活动,对全省11个市专项斗争推进情况进行号脉问诊,全面推动各地工作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按照“边打边建”的要求,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建设,我省公安机关先后出台了“黑恶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人保护工作办法”“扫黑除恶民警权益保护机制”等10余个机制规定,逐步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有力保障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聂展云表示,把专案侦办作为扫黑除恶的核心任务,以强有力的决心抓好依法打击,坚决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将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绳之以法。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采取“一把手”领办、提级管辖、异地侦办等措施,集中最优势的警力进行强力攻坚,有效排除办案干扰,确保既不放纵一个犯罪分子,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全省各地在直接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高利放贷等治安乱象,查处了一批黄、赌、毒案件,有力肃清了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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