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調整代省長、副省長分工

因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5月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代省長、副省長分工的通知,決定對部分省政府領導分工作相應調整。

袁家軍(代省長)

浙江省人民政府調整代省長、副省長分工

領導省政府全面工作,負責財政、審計、機構編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編辦、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諮詢委。

馮飛(常務副省長)

浙江省人民政府調整代省長、副省長分工

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公安、國家安全、司法、稅務、統計、物價、民族宗教、法制、節能和能源保障調度、人民武裝、海防、機關事務、政務公開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省民宗委、省公安廳、省國家安全廳、省司法廳、省地稅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局、省法制辦、省政府研究室、清華長三角研究院、省發展規劃研究院、省參事室(省文史館)、省物價局、省能源局、省監獄管理局。

聯繫省監委、省軍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武警總隊、省預備役師、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財政部浙江專員辦、省國稅局、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省電力公司、浙江能源監管辦、省信訪局、省檔案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熊建平(副省長)

浙江省人民政府調整代省長、副省長分工

負責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環境保護、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駐外辦事處、殘疾人事業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人防辦(省民防局)、省公務員局、省政府駐京辦、省政府駐滬辦。

聯繫省殘聯、省關工委。

朱從玖(副省長)

浙江省人民政府調整代省長、副省長分工

負責金融、國有資產監管、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食安辦)、省金融辦。

聯繫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浙江證監局、浙江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

梁黎明(副省長)

負責商務、旅遊、外事僑務、港澳、臺灣事務、打擊走私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商務廳、省外僑辦(省港澳辦)、省旅遊局。

聯繫省臺辦、省僑聯、省臺聯、省貿促會、各民主黨派、杭州海關、寧波海關、浙江檢驗檢疫局、寧波檢驗檢疫局。

孫景淼(副省長)

浙江省人民政府調整代省長、副省長分工

負責國土資源、農村、農業、林業、水利、糧食、漁業、扶貧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糧食局、省農科院、省地勘局、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

聯繫省農辦、省供銷社、省地震局、省氣象局。

高興夫(副省長)

浙江省人民政府調整代省長、副省長分工

主持省海港委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綜合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海洋事務綜合協調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經信委(省中小企業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安監局、省海洋與漁業局。

聯繫省工商聯、浙江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菸草專賣局、民航浙江安全監管局、杭州鐵路辦事處、省手工業聯社。

成嶽衝(副省長)

浙江省人民政府調整代省長、副省長分工

負責教育、文化、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社科研究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版權局)、省體育局、省文物局、浙江廣電集團、省社科院。

聯繫省社科聯、省文聯、省作協、省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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