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国民银行高价抛售兴业信托 厦门国贸要成其二股东

◆经济导报记者 王雅洁

虽然今年监管层已释放出“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的强烈信号,但仍有信托公司外资股东选择“撤离”。

日前,厦门国贸(600755)公告称,将以人民币11.56亿元及额外金额(期间利息)受让澳大利亚国民银行(下称“澳国民银行”)持有的兴业信托8.4167%股权。若交易顺利完成,澳国民银行将不再持有兴业信托股份,厦门国贸则成为第二大股东(并列)。

引发业界关注的,不仅是外资股东的悉数出清,还有包括兴业信托在内的信托业面临业绩拐点、业务转型的痛点。

业绩出现下滑迹象

作为国内第一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兴业信托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是经国务院同意以及原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三家银行系信托公司,对于半个月前刚刚拿下券商牌照的厦门国贸来说,兴业信托的牌照资源无疑是其高价受让的主要原因。

“兴业信托是一家业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的信托公司,依托股东优势,历年经营发展稳健,业绩良好。”厦门国贸在公告中称,“公司受让兴业信托8.4167%的股权后将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可间接参与兴业信托经营,有助于开拓现有金融业务的相互协同及发展,加快公司在金融领域的业务布局,符合战略发展需要。”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兴业信托资产总额356.82亿元,所有者权益163.79亿元;2017年全年营收为31.14亿元,实现净利润14.65亿元。今年前6个月,兴业信托实现营收12.59亿元,净利润为4.66亿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随着信托业盈利增速拐点的到来,处于行业头部梯队的兴业信托近年来也出现业绩下滑迹象。该公司自2015年净利润达到16.1亿元的业绩顶峰后,并未维持住多年良好的上行趋势,2016年随即回落至14.62亿元。

正如上述数据所示,虽然兴业信托2017年净利微增至14.65亿元,但今年前6个月4.66亿元的净利润,将业绩压力积在了下半年。

“去意已决”的背后

即使业绩压力增大,但国内信托业的盈利水平,尤其是人均创利能力仍远远高于其他行业。是什么原因使得澳国民银行选择退出呢?就澳国民银行而言,这已经是第二次转让兴业信托股份,显然“去意已决”。

根据公告,本次股权转让后,澳国民银行将不再持有兴业信托股份,厦门国贸将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福建能源集团”)并列第二大股东,股比同为8.4167%。

而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福建能源集团所持有的兴业信托股权同样来自澳国民银行,转让时间是2016年。通过两次股权转让,澳国民银行已全部退出。

事实上,近年来,国内监管层不断扩大开放力度,以提振外资参股国内信托机构的信心。2015年原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取消了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国内信托公司的比例上限。今年4月的博鳌论坛上,又提出“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的改革开放新举措,明确要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同时,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也明确提出,将在今年年底前鼓励在信托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但在这种背景下,信托公司外资股东的投资不增反降。普益标准研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外资股东参股的信托公司共计有11家;到2015年底,外资参股的信托公司降至9家;再到2018年3月,具有外资背景的信托公司仅8家。若此次澳国民银行转让交易完成,外资股东参股的信托公司将缩水至7家。

“原银监会2007年批文同意把境外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引进国内信托机构的初衷,包含境外股东能够帮助其参股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增强业务开拓能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在普益标准研究员夏雨看来,对国内市场环境不熟悉、国内信托公司业务以融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业务为主等多种因素影响,外资股东绝大多数扮演的是财务投资者的角色,无法起到战略投资者的作用。

在资管新规等新的监管环境和发展背景下,信托机构面临业务转型的压力,不仅管理模式需要转变,业务重点需要转向,投资能力也受到巨大考验。

“这恰好是境外投行类金融机构的优势所在。”夏雨认为,现在不仅是中国信托业引入境外金融机构资本和技术弥补短板的机会,也是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信托业发挥自身优势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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