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動熾能量」能量飲料涉嫌僞造警示語 兩地監管部門已立案調查

“脈動熾能量”能量飲料涉嫌偽造警示語 兩地監管部門已立案調查

本報訊(記者楊朝陽)近日消費者投訴的“脈動熾能量”能量飲料,其產品涉嫌偽造警示用語。生產地湖北省咸寧市、銷售地四川省成都市兩地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已正式立案調查。

“脈動熾能量”能量飲料涉嫌偽造警示語 兩地監管部門已立案調查

消費者告訴記者:他週末帶孩子到朋友家做客,吃飯時朋友用“達能脈動熾能量”能量飲料招待孩子並對孩子說,來嘗一下新產品“脈動熾能量”,但是不能貪杯哦!朋友繼續說,你看“孕婦、哺乳期婦女及3歲至7歲的兒童每天飲用不超過一罐”,我拿過來一看,果然產品上有警示用語。因此想通過新聞輿論監督單位詢問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部門。

“脈動熾能量”能量飲料涉嫌偽造警示語 兩地監管部門已立案調查

產品標稱“孕婦、哺乳期婦女及3歲至7歲的兒童每天飲用不超過一罐”的警示用語

“脈動熾能量”能量飲料涉嫌偽造警示語 兩地監管部門已立案調查

記者瞭解到消費者是於2018年7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人人樂嶽府購物廣場購買的“脈動熾能量”能量飲料,委託方:湖北達能食品飲料有限公司,受委託方:湖北奧瑞金飲料工業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咸寧市咸寧經濟開發區長江產業園),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0642120100035。其產品標稱“孕婦、哺乳期婦女及3歲至7歲的兒童每天飲用不超過一罐”的警示用語。根據《食品安全法》第72條:

1、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應按照規定標識適宜人群。

2、新食品原料使用在普通食品之中應當標識適宜人群。

湖北達能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的產品不屬於這兩類,因此該企業涉嫌偽造不適宜人群或限制適宜人群。監管部門請企業說明限制適宜人群的法定依據,至發稿前該企業沒有任何書面回覆。

本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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