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手銬」成爲子女盡孝的「最後通牒」

中國法院網訊 (馬蘭月) 近日,安徽省和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抓獲”了一位特殊的被執行人,他不僅欠下了“經濟債”,更欠下了“親情債”。

陶某和朱某系和縣西埠鎮村民,育有一兒一女,朱某自2010年起患有糖尿病等多種慢性疾病,女兒陶某霞因病未婚、吃低保,一直與父母共同生活,兒子陶某來系電焊工。近幾年來,陶某來與父母經常鬧矛盾,也多次經村委會、派出所、法院處理。

2017年8月,陶某、朱某將陶某來訴至和縣法院,請求判令陶某來支付其贍養費。和縣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陶某來從2017年11月起每月承擔陶某、朱某贍養費各300元,於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以後每年的贍養費於每年的6月30日前支付。判決生效後,陶某來從未主動支付贍養費。2017年,兩老人已向法院申請過執行,法院當時從陶某來銀行賬戶中扣劃了足額存款,並告知其應主動履行贍養義務。可誰知,陶某來仍然不知悔改,今年仍未履行義務,並將銀行賬戶中的存款全部轉移,兩老人再次申請執行。

這一次,未能成功扣劃銀行存款。執行幹警多次聯繫陶某來,可是陶某來卻將執行幹警的手機號碼拉入黑名單,並玩起了“失聯”。執行幹警通過社區工作人員找到陶某來親屬,請其勸導陶某來依法履行贍養義務,但陶某來仍不履行。根據可靠線索,陶某來近期在家。於是近日的一次凌晨行動,執行幹警提前鎖定,將陶某來列入“抓捕行列”,直接奔赴其家中,將其拘傳至法院。經過一番交談,陶某來仍然執迷不悟,執行幹警立即作出拘留決定,將其送往馬鞍山市拘留所。後陶某來的妻子不忍丈夫在拘留所裡“過日子”,便於當天下午就將7200元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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