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食藥監局權威發布!這7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9月29日,內蒙古食藥監局官網發佈通告稱,經阿拉善盟食品藥品檢驗研究中心和烏海市檢驗檢測中心兩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安徽松山堂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生產的7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一.經阿拉善盟食品藥品檢驗研究中心檢驗,標示為安徽松山堂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肉蓯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總灰分。

經阿拉善盟食品藥品檢驗研究中心檢驗,標示為安國市輝發中藥飲片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天竺黃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經烏海市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安徽孟氏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菟絲子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鑑別(1)、顯微鑑別、薄層鑑別、水分和含量測定。

經烏海市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河北全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野菊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薄層鑑別和含量測定。

經烏海市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安國路路通中藥飲片有限公司、酒泉市培豐中藥材生態種植加工有限公司和安徽新興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野菊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均為含量測定。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的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三.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和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驗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並公開處理結果。

不符合規定藥品信息清單

内蒙古食药监局权威发布!这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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