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孩子因叫副校長外號被其扇耳光大家怎麼看?

五維旅行者DouMa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我們先用兩個事件對比一下:

這位副校長,因為12歲的學生,叫了他的外號,騎在學生肚子上連扇學生耳光,家長和其他人說是二十下,而這位副校長自己承認只是扇了幾下,說是自己當時“實在是太沖動了”。

前幾天,山西大同靈丘四中,當日中午午休時,幾個學生講話影響他人休息,且不聽勸阻。被政教主任罰往操場撿垃圾,打掃衛生。老師第二次檢查時,發現這幾個人跑別處玩了。批評他們還頂嘴。於是腳踹教訓。

這兩起事件,性質都是學校領導體罰學生,現在知悉的處理情況是,這位副校長不同意賠償2萬元向學生及其家長道歉,當地教育局還在調解。而那位政教主任,已經被辭退了。

我認為,這兩起事件的處理,好像弄顛倒了,政教主任太冤枉,當地教育部門下手太重!副校長處理太輕,當地教育部門有和和稀泥之嫌。

我為何站臺政教主任,對這位副校長沒有絲毫同情,因為,這兩起事件,看上去都是體罰學生,實質上有著本質的區別。

那位政教主任,是在管理違反紀律的學生,是在第一次管理手段沒奏效,情急之下出了不當的招數。其根本目的,是為了管理學生,跟他個人,沒有一點關係。是為學校,是為集體,是為工作!

這位副校長為的是什麼?是自己的面子。學生叫了他的外號,是對老師的不敬,應該受到批評教育,如果學生屢教不改,施以懲戒雖說違規尚可理解,可是,這位副校長大人,直接越過批評教育這個環節,直接重拳出擊。他不是為了集體,不是為了學校,不是為了工作,而是為了自己!

為了集體,為了學校,為了工作的政教主任被辭退了,丟了教職丟了飯碗,為了自己的面子的副校長還在討價還價,這世界真的有點讓人看不懂!


教師妹子一枝花


因為學生叫副校長的外號而被校長坐在肚子上打耳光,校長的做法顯然是不妥當的,但學生家長因此索賠2萬元似乎也有點兒趁火打劫的意思。

先把事情簡述一下:

小劉今年12歲,目前在泰和線文田中學讀初中一年級。近日,他因為叫副校長外號而被副校長坐在身上打了十多個耳光。他本來打算向家長隱瞞的,結果臉上的紅腫出賣了他,在父親的追問下,他才道出了事情經過。 隨後,小劉的父親到學校找到了打人的蔣副校長,對方承認因為一時衝動打了小劉,並帶著小劉去醫院做了檢查,並承諾一個月後再作複查。



事發後,小劉總是一個人待著,好像心理受到了影響。有記者採訪了蔣副校長,他表示確實打了學生耳光,不過只打了兩三下,沒有像家長所說連扇十多二十個耳光。但是當時在場的同學表示,蔣副校長坐在小劉的肚子上,連扇其二十多個耳光,打得很兇。 具體是誰在撒謊,似乎還需要更多的證據來證明。



對於小劉家長提出的兩萬元賠償,蔣副校長表示無法接受。目前,泰和縣教育局和當地派出所已介入調查。



個人看法:

學生叫校長外號肯定不對,但校長如果真的因此坐在學生身上打了學生二十來個耳光,那性質就不同了。

現在有的學生調皮搗蛋不好管,打不得罵不得。現在有的老師和學校領導素質夠嗆,完全配不上這三尺講臺。遇到這種師生之間發生矛盾的事情,真的很難絕對的說孰是孰非。



客觀地講,如果這位副校長只是為了教育小劉,或者為了保持師道尊嚴,那麼打一耳光還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僅僅是為了洩憤,情況就不一樣了。



教育要有尺度,這位副校長既然承認打了小劉同學耳光,那麼他本人確實應該為此承擔責任。如果像校長說的只是打了兩三個耳光,那麼還可以理解為是一時衝動之下的過失。如果像同學們說的,他打了小劉二十來個耳光,而且是坐在小劉肚子上打的,那麼蔣副校長的行為就不是教育或者體罰了,已經涉嫌違法了。

不過,小劉同學的家長為此向副校長索賠兩萬元是否合適也有待商榷。要知道,孩子隨便叫別人外號是不文明的行為。從某個角度看,現在受點教訓總比到社會上被教訓好。

如果此舉真的對小劉造成了身心傷害,那麼要這些賠償不算過分。如果後果並沒有多麼嚴重,那麼索賠兩萬元就似乎有點趁火打劫的意味了。

最終的責任認定,還是要看事件的調查結果是什麼了。


夜雨如書


學生叫副校長外號被掌摑20多下:這回,應該站在副校長這邊!

最近,江西某學校發生了一件事,引起網友的熱議。事情的經過其實很簡單:學校裡有12歲的個孩子特別跳,中午午休的時候不睡覺還在那大吵大鬧。於是,副校長就到他們宿舍查寢,那名學生看到副校長來了,不但沒有收斂還變本加厲,直呼副校長的外號,帶著宿舍的其他同學一起起鬨。副校長氣壞了,直接把學生抓起來按在地上連續掌摑了他20多下耳光(家長的說法,副校長的說法是隻打了幾下)。

為此網友們紛紛指責那名打人的副校長,認為他遇事不過冷靜,而且太過野蠻,作為老師應該為人師表,不應該動手大學生。有的人卻認為這個副校長很沒有人性,可我卻不這麼認為。

難道自己犯了錯,還得要求別人對你客客氣氣的嗎?確實有不少人是這麼想的,“他還是個孩子啊,應該好好教育,怎麼可以下這麼重的手。”

嗯,脾氣好一點的老師可能就口頭批評一下,或者笑一笑就過去了。可接下來呢,學生會知道錯了嗎,不會。學生只會當成老師無所謂,認識不到事情的嚴重性,繼續變本加厲下去。

就是因為這種:我可以違規,但你得跟我客客氣氣的講道理的思想,學生才會肆無忌憚,才會有高鐵霸座的不文明現象發生。因為他們從小就知道,我雖然犯了錯,但只是小錯,別人也不敢拿我怎麼樣,他們必須客客氣氣的跟我講道理才行。

學生叫校長外號被掌摑,家長索賠2萬:犯錯還要別人對你客氣?

我認為,這件事的過錯主要還是家長。如果不是孩子平時在家沒大沒小慣了,被父母寵著慣著,他敢直接叫副校長的外號?況且副校長不僅是老師,而且也是長輩,從小學、幼兒園,父母、老師就開始教育我們要尊師重教,尊敬長輩,不可以沒大沒小對長輩直呼其名。

你若是覺得學生的做法不算太嚴重,可以回去直接喊你爸爸的名字試試,估計你爸爸也會扇你巴掌。直呼其名尚且如此,跟不用說叫他人的外號了。(副校長的外號本身就帶有一定的侮辱性,如:鐵蛋、二傻之流)

家長後來的做法,更是讓人覺得這個學生的家庭教育是有很大的問題的。因為這件事,學生家長提出了2萬元的賠償。這個要求其實是很不合理的(家長的意思是:2萬元扇耳光的事就算了?),本身自己的孩子也有錯,更何況現在根本就不是談錢的時候。

難道不是應該共同商量如何教育孩子,研究這個打人的副校長是否合適繼續留在教育崗位這兩個問題嗎?況且,為了能夠讓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用“起在學生身上,打了20多個巴掌”來誇大事實經過,博取輿論同情,真的好嗎?

這名副校長的行為可能確實是有點情緒化了,但這次我卻要站在他那邊,凡事得講究個理,胡鬧得有一定的限度。難怪這些年來曝光的熊孩子事件越來越多,如果父母沒有教育好孩子,在學校、在家裡他們確實可以亂來,大家也會包容:“畢竟,還是個孩子嘛”。

可錯了就是錯了,社會上不會有人包容你。勿以惡小而為之,那被網友人肉到手機不關機,不敢出門的高鐵霸座男孫赫就是做好的例子。父母不教,自燃有人替你教育孩子,現在你可以舔著臉向副校長索賠2萬。等以後到社會里面,再胡亂叫人外號被打,看誰會給你2萬!


社會話嘮君


據看看新聞報道:江西吉安市泰和縣劉先生的12歲兒子在學校被學校副校長打了,而且連扇了二十個耳光。原因竟是因為私下叫了副校長的外號,被副校長聽到了,於是副校長把孩子壓在身下,怒扇數個耳光。

真是不可思議,一個12歲的小孩子,也就剛上六年級,正是又皮又不懂人事的年紀,雖說背後叫領導外號卻是大不敬,但也不至於對一個如此小的孩子連扇數個耳光吧。雖說在記者調查中,副校長承認打了孩子耳光,但卻不承認打了那麼多,說自己一時衝動但僅打了幾下。

但是在記者詢問學生時,據知情學生說確是打了十幾二十下,唉,真是聽不下去了,一個領導本來應該是學校學生的保護神,卻如此“衝動”之下變成“魔鬼”,怎麼下得去手?這要比前些日子,山西大同靈丘腳踹高一學生的性質要惡劣多了,畢竟孩子還小,犯下的錯誤也是調皮小男孩常犯的錯誤,如此一個成年人,一個學校副校長做出這樣“衝動”的事情來真的讓人接受不了。

本地教育局接到孩子父親的投訴後,希望能協調解決,而協調的結果是副校長無法接受家長索要二萬的高額費用,目前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無論從哪個角度說,副校長連續扇一個12歲孩子的耳光實在太過分了,但是家長索要二萬元的賠償似乎也不合常理,畢竟孩子有傷看病,沒病要這麼多錢也有獅子大開口之嫌,不知道這事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合理?估計隨著相關部門的介入調查,對該副校長相關處理也會隨之公佈於世,相信副校長要為這幾下耳光付出沉痛的代價了。奉勸眾多教育系統的老師和領導千萬別衝動,尤其不能打臉。

以上小徐老師的看法,不知大家認為怎麼處理合理,歡迎關注交流。


指尖教育帝國


專門問了下度娘,事情大概經過如下:

據江西吉安市泰和縣劉先生反映,前些天,他小孩在學校被人打了。而讓他沒想到的是,打他小孩的竟然是學校副校長,而且是連續扇了多個耳光。劉先生兒子今年12歲,在泰和縣文田中學讀初一。他告訴記者,上個星期五,他發現兒子回家後默不作聲,臉上也有些紅腫,一番追問後,兒子說在學校被副校長打了。據劉先生介紹,當時蔣副校長站在門口時,聽到劉先生的兒子喊其外號後,十分生氣。“他就爬上來坐到我兒子的身上,打了孩子近二十多個耳光。”

隨後,劉先生到學校找到打人的蔣副校長,對方也承認這事,並帶去醫院做了檢查。在劉先生提供的協議書上,蔣副校長承認打了劉先生兒子數個耳光,並表示一個月後再作複查。

我認為,這個事情要一分為二來看待,首先,孩子錯誤在先,毋庸置疑,尊老愛幼、尊重老師,是作為一個孩子最基本的品質,而且,一日為師終身為父,老師就如同自己的長輩一樣,肯定是不能亂叫名字,何況還是外號?我們初中、高中很多老師都有外號,大多數是老師同事,或者學生們給取的,我們也會叫,但是,是悄悄的,聊天時用外號取代老師名字,絕對不會、也不敢當面叫,這個孩子竟然敢公開叫,可見平常多麼的無法無天,膽大包天。



這個學生敢於在公共場合,公然叫老師外號,老師教育他,也沒錯。不過呢,用扇耳光,且還是坐在身上扇耳光,還連續扇了二十多下,如此就有點過了,相當誇張了。

學生錯了,老師可以糾正,只要不是原則性錯誤,老師都可以原諒,何況,這是處於青春期、調皮搗蛋時候的孩子。當你遇到叫自己外號的學生,不管你是老師還是副校長,可以採取以下方式予以糾正:1、叫到辦公室,指出錯誤在什麼地方,糾正錯誤,保證下次不再犯錯;2、告知父母,加強孩子尊師敬老教育(有點打小報告消息,建議慎用);3、如果你實在太氣,可以讓學生班上寫檢討,當面道歉,讓他沒面子,長記性。4、如果你還是覺得生氣,可以罵罵孩子,都沒關係。



但採取極端坐在孩子身上連續扇20多記耳光,就太誇張了,顯得老師的暴戾氣太重。

作為一名老師,要清楚孩子的每一個階段的心理,這是屬於青春叛逆期,可能會調皮叫老師名字或者外號,有的大氣一點老師,會心一笑就過去了,根本就沒當一回事,也不是什麼原則性大事上,也不是犯了十惡不赦的錯誤,沒有必要太較真,狂扇耳光,只能顯示老師的心胸狹窄,何況,副校長,相對來說,比一般老師的師德更高,覺悟更高、更大氣,但如此做法,瞬間就覺得給人一幅社會混混面孔。

可以想象得到,坐在孩子身上,不斷扇耳光,是多麼的暴力,多麼的不堪,與一名人民教師形象差距太大,對於自身的形象和行業,這是一個損毀。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該打,缺少教育的孩子,別說是副校長,就是大人,長輩也不該你叫的,合必又叫人家外號,實質上是汙辱老師的人格,冶安管理條例,唇罵他人,,,,


山頭16


我對這件事公正的看法如下,1:學生違反宿舍紀律吵鬧別人無法入睡,2:學生公然喊蔣老師外號不尊師重教,3:家長鬍說八道滿嘴跑火車為了達到打擊老師的目的竟然說出打了20多耳光的謊言,就算是殺父之仇也不用打20多個耳光吧?是超級賽亞人嗎?4:家長買通記者發這視頻主要為了敲詐勒索老師,孩子犯錯老師代為管教而且只是小懲有助於孩子改掉壞毛病,可是家長呢到處編謊言攻擊老師還恬不知恥勒索兩萬元賠償費!!!我不知道等待蔣老師的還會有什麼,但我知道的是,在教師的隊伍裡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同仁們再也不敢揚起手,揚起教鞭了,我知道的是,在教師隊伍裡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同仁選擇佛系教書了,我知道的是那些受到了家長庇護的孩子此後便會耀武揚威,更加肆無忌憚,我知道的是以後這個社會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渣了……

如今,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教師節,朋友圈裡傳遍了一篇文章《孩子,我希望你遇見一個手拿戒尺,眼裡有光的老師》,呵呵,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能遇上這樣的老師,那必定是不容易的,曾經那些敢於手拿戒尺的老師們,都被打擊地消失殆盡了吧?

那麼我們再回到這件事情本身,學生喊老師外號,到底該不該揍?這個揍,到底是替誰揍?替自己嗎?初中生了,該有的教養在哪裡?如果一個學生,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連最基礎的的“人”字都不會寫,還能說他像個學生嗎?而我想,但凡也是有教養的家長,怎能允許自己的孩子如此無禮?家庭教育何在?遇到事情不是先教育自己的孩子,而是跑去學校興師問罪,索要賠償,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還能指望孩子成材?但,這個社會就是這樣,老師打人了,就該賠罪,就連我一向認為是代表社會正義與良知的媒體,也開始傾斜了,如果尊師重道已經被踐踏到如此地步,又還需談什麼教育?

突然陷入了迷茫,教師的路到底在何方?我們接受了九年義務教育,高中三年教育,大學四年教育,研究生三年教育等長達十六年之久甚至更長時間的教育,滿懷歡喜地返回原地,想要用我們所知,我們所學培養祖國的花朵,祖國的未來,可前景並沒有想象中樂觀,我們可以語重心長,但不能動手,只要動手,你就輸了!

如果任由這個社會這樣畸形發展,我想尊師重道只能成為過去式了,人心難測,這個社會,總有一些人把教師標榜到至高無上的地位,他們不是人,他們是神,他們要用他們那三寸不爛之舌,以及那支比馬良的神筆還神奇的粉筆,把所有孩子的未來寫入史冊,如果不能夠,那就必定不是好老師,如果揚起了手,那就連老師都不是了……

又到了午休時間,去班上了看了看我那五十名學生,依然有人在閒聊,本想上前,揚起手,摸了摸口袋,我沒有兩萬塊,到底該不該管?如果沒有忍住,會不會像蔣老師一樣???……


路見不平王思聰


處罰學生犯錯的方法有很多,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現代教育來不得簡單粗暴,考驗的是教育者的智慧。

這個十二歲的孩子是初一的學生,心理上還處在小、初過渡之時,在小學裡班主任管的比較細,孩子們對教師的依賴也比較強,而到中學,有了開始獨立的感覺,很多學生會有不適應,言行過度。這個男孩叫校領導外號是一種試探,明知不對,故意而為,想知道會有什麼結果。

通常,學校領導都是由基層教師提拔起來的,應該有著豐富的教育管理經驗,但這位副校長顯然忘記了遵循教育規律,為了自己的臉面,一時衝動打了學生,這樣的結果導致兩敗俱傷。

首先,事件被曝光後副校長就是攤上事了,估計至少也要解除領導職務,一時的衝動影響到職業的發展方向。

其次,被打的學生要承擔長期的後果。其實,在很多學校裡,都有學生在私下裡叫老師的外號,因為他們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是這個學生敢當面叫,要麼是智商不足,要麼就是自己找打,結果是招致一頓打。雖然副校長會受到處分,但從長遠看,孩子在初一就因為這件事出名了,在初中裡不會受老師待見,再惹事也無人肯管,得不到應有的教育。

第三,家長的推波助瀾只會害了孩子。學生敢當眾明目無尊長,說明缺乏家教,而家長更是不通事理,竟以此要挾學校兩萬元,索求無果的情況下聯繫媒體,而不是管教孩子,這是要把孩子打造成人渣的做法。


遠方老師在美國


最近發生兩起處罰學生的事件,一個是政教主任踢幾個屢教不改的學生,一個是副校長因為學生叫外號扇了學生耳光。兩起事件看似一致,但是性質和處理結果都有很大的不同。政教主任是因為學生犯了錯誤後處罰時依然不知悔改,氣急之下才踢了學生,可以說是因為工作處理方法不當。而副校長則是因為學生叫了自己外號,覺得學生不夠尊重自己,上去扇學生耳光,是因為個人情緒解決問題不當。結果是前者直接被開除,後者依舊在協調中。那兩者到底是否一樣?

1看似相同,甚至踢比扇要重

仔細回顧一下:山西大同靈丘四中,當日中午午休時,幾個學生講話影響他人休息,且不聽勸阻。被政教主任罰往操場撿垃圾,打掃衛生。老師第二次檢查時,發現這幾個人跑別處玩了。批評他們還頂嘴。於是腳踹教訓。

那位政教主任,是在管理違反紀律的學生,是在第一次管理手段沒奏效,情急之下出了不當的招數。其根本目的,是為了管理學生,跟他個人,沒有一點關係。是為學校,是為集體,是為工作!

這位副校長,因為12歲的學生,叫了他的外號,騎在學生肚子上連扇學生耳光,據記者採訪瞭解是二十幾下,而這位副校長自己承認只是扇了幾下,說是自己當時“實在是太沖動了”。具體情況等待警察進一步核實。

這位副校長為的是因為什麼?是自己的面子。學生叫了他的外號,是對領1導的不尊重,理應受到批評教育,如果學生屢教不改,施以懲戒雖說違規尚可理解。可是,這位副校長大人,直接越過批評教育這個環節,直接重拳出擊。他不是為了集體,不是為了學校,不是為了工作,而是為了面子!

2實則不同,少了一顆真心

如果有人經歷過政教主任協調打架事件就會知道,處於他的位置,不僅要安撫處理好受傷一方情緒,但也絕不想打架一方出太多錢,甚至因此沒有學上。並且真心希望雙方認識到錯誤,接受教訓。所以很多學生即使捱了批評,但還是能體會到其苦心。

而起外號的事情,其實校領導大多不擔課,遇到不多,但是班主任和任課老師遇到較多。比如一個熟識的班主任剛接班是就有幾個學生陰陽怪氣直呼其姓為“老~熊”,如果按照這個副校長做法,估計幾個人打完,是沒有人敢當面說了,但背後怎麼說還不知呢。而熊老師他先是開玩笑說“小趙、小張、小李,這是你們打招呼的方式嗎?猛地還不習慣,不過聽著挺親切的,那以後咱們就這樣相互稱呼吧。”全班哈哈大笑,隨後工作中他也用自己魅力征服了學生,大家還是叫他老熊,但是味道卻是不再陰陽怪氣。

老熊班主任和這位副校長教育學生方式的不同,僅僅因為少了一顆真心。

3看到處理結果倍感悲涼,看要家長徒呼奈何

為了集體,為了學校,為了工作的政教主任被辭退了,丟了教職丟了飯碗。因為學生不尊重自己扇臉教育學生的副校長還在討價還價,這世界真的有點讓人看不懂!這兩起事件的處理,好像弄顛倒了,政教主任連改過機會都沒有,當地教1育部門處罰太重!副校長處理太輕,當地教1育部門有和和稀泥之嫌。為何會這樣?教育如此下去,真的是倍感悲涼。

無論從哪個角度說,副校長連續扇一個12歲孩子的耳光實在太過分了,但是家長索要二萬元的賠償似乎也不合常理,畢竟孩子有傷看傷,花多少是多少,但這麼多錢真的是有獅子大開口之嫌。而當下很多類似的事件,家長都是打著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旗號。但要的錢越多,學生精神就越得到安慰嗎?這些家長在乎的主要是錢,還是學生能得到公正的對待?如果這樣,誰會自找麻煩教育學生找不自在,哪怕是為學生負責。出問題時有人會在乎這嗎?老師只有徒呼奈何!

佩弦教育語:

其實當下整個社會都有些浮躁,一些人壓抑不住自己的衝動,戾氣叢生。希望大家都能迴歸平和,特別是教育上,能言語教育就言語教育,需要一定處罰就給予權利進行一定處罰,但這個度一定要把握住。也希望社會能用冷靜的態度看待學校發生的是是非非。最後我還有一句話想問山西靈丘四中政教主任的繼任者:“你知道該怎麼處理學生問題嗎?”


佩弦教育


不用懷疑,這孩子平時應該也屬於調皮搗蛋的類型,外號肯定非常侮辱人,這幾巴掌應該也是對這個孩子一直以來的其他行為,最終實在忍無可忍了。

為什麼這樣說呢,畢竟作為副校長,這麼多年,他會不知道打學生是教育局明文禁止的,不知道打孩子會賠錢

那麼是他太暴躁了嗎?做這行的,我相信長年累月的面對很多問題學生,早就被磨的沒脾氣了,可以說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

因此在他知道是違規,會被懲罰,會賠償,還見了那麼多問題學生的情況下,他還可以出手打學生,可見是多麼的忍無可忍了。

提問中孩子初一,12歲,學生身份

這說明什麼,

第一,關鍵詞,12歲,

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14歲以下不承擔刑事責任,未成年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有父母賠,反而誰傷害了,不好意思,法律上罪加一等

第二,初一

九年義務教育階段,所謂義務教育階段,就是他再怎麼,學校都沒有權利開除,是的,你沒有看錯,在義務教育階段,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無權開除學生的。

第三,學生

在我國,根據規定,是嚴禁一切體罰的,注意是一切,包括打手心都是不允許的,只要是體罰都不可以。

無論這個學生多讓人絕望,多讓人氣憤,多值得捱打,但是老師一旦打了學生,就是違規的!

所以,這個事情的結果,校長賠償錢是逃不掉的。這個孩子會變好嗎,我看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