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愛親需要實際行動

網絡曾爆出過一則令人悲哀的新聞:南京有一名68歲的獨居老人,摔傷在家10天,靠爬行度日,後來實在餓得不行才求助警方幫助。而據說老人的女兒就居住在同一城市,老人居然說不想麻煩人,沒有聯繫親人。看到這樣的新聞,讓每個人都有所感觸,有些人怒斥老人子女不孝,沒有關心老人的日常生活,居然十餘天不聯繫不登門,也有人質疑老人缺乏社會關愛,與鄰居和社區都缺乏聯繫,出了事首先想到的竟是不想麻煩別人,寧願自己爬行也不肯敲門、敲牆求助。不管是哪種觀點,不能否認的是老人遭受到了很大的痛苦,讓聽到看到的人都感到痛惜和不忍。

孝老愛親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二十四孝的典故被傳揚至今,原因就是我們是重感情的民族,是重倫理道德的民族。任何孝老愛親的典故都被千古傳唱,而忤逆不孝的惡行也會被所有人鄙視。在這種社會環境下,無人不孝,老人們的幸福指數也頗高,現在,經濟發展了,生活水平也好了,按理說老人們也該更幸福才是,但實際上因為城市化以及經濟過於集中發展的關係,很多年輕人都遠離家鄉、遠離父母,一年也回不了幾次家,對父母的孝敬變成了電話、匯款單等冷冰冰的實物。缺乏關照和關愛的老人們抱著不能麻煩孩子、不能拖孩子後腿的想法,獨自忍受著寂寞和孤苦。常有老人獨自猝死家中、患抑鬱症自殺等悲劇新聞見諸報端,這已然成了迫切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

如何用實際行動履行孝老愛親的義務?僅僅口頭呼籲、倡議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需要從根本原因著手。首先,最大可能的減少勞動力過於集中的現象,讓老人免去分離之苦。但這需要大力發展經濟,平衡各地之間的發展差距,需要我們為之長久地努力。其次要加大城市對外來人口的接受度,如養老、就醫等,讓老人隨子女生活變得容易,如很多農村的老年居民到了城市以後沒有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完全依靠子女養老,生活環境的改變和高消費的壓力下,很多人都難以融入城市生活,最後不得不返回農村,繼續與子女分隔兩地的生活。再次,可通過一些強制性的規則和法規加強年輕人對於老人的關心和照顧。如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法律明確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雖然強制的讓人感覺有點不近人情,但從另一方面來說也反映了老人渴望關心、渴望親情的真摯願望。上行下效,進來也有媒體報道廣州一家民企自2012年起設立“孝順金”,公司從員工月薪中扣除10%或5%作為孝順金直接打入員工父母賬戶。招聘新員工時,員工須認同這個規定,否則將不予招錄。當然這一規定有人贊同有人反對,但不得不說這家公司是在以確實有效的行動來促進員工盡孝,而不是簡單地呼籲。

別讓等待成為遺憾!我們的孝文化需要呵護、需要堅持、需要弘揚也需要用實際行動維護和實行!(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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