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严重的三农问题不仅给亿万农民(农民工)带来困惑和痛苦,也给国家治理增加了难题。农村的空心化,并由之伴随的基层组织的悬浮化、灰色化,让农村成了国家政权触角难以抵达的荒漠。于是针对这种情况,在号召传统文化大复兴的氛围下,那曾经似乎很久远的“乡贤”被从传统文化的灰尘里挖出来,被专家教授们用“现代化”的神奇药水一擦拭,居然呈现亮亮铮铮的样子。今天政策呼唤的乡贤,无非就是“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乡贤治村必然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但毛泽东时代的社会架构并没有完全坍塌,硕果仅存的一些老支书,和一些继承了老支书光荣传统的新支书,仍然在新的形势下带出了全国瞩目的明星村。如吴仁宝之于华西村、王宏斌之于南街村、老坚决霍金河之于周家庄村等等,他们的成功经验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拓展了思路,保留了希望。作为农村中有声望、有经验的一代人,新支书在基层农村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的地位依然重要,他们协调冲突、以身作则的作用不可或缺。

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2018年新年刚过,中央就连续做出了两个重要决策。

一是,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斗争,迅即在全国展开。

二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这两个看似不相干的文件,其实是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的,这体现了中央决策的系统性。

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扫黑除恶,农村无疑是重中之重。为什么呢?这是由于最近三十年来,党的领导逐渐退出农村基层,以至于形成了权力真空造成的。

农村扫黑除恶,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什么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非扫黑除恶无以振兴乡村,不振兴乡村则扫黑除恶必然落空。

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重新写入了毛主席的教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原则必须在扫黑除恶和振兴乡村的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组织结构再次发生了巨大变化,老支书一代由于政治和年龄的原因,也逐渐凋零,但硕果仅存的一些老支书,和一些继承了老支书光荣传统的新支书,仍然在新的形势下带出了全国瞩目的明星村。

如吴仁宝之于华西村、王宏斌之于南街村、老坚决霍金河之于周家庄村等等,他们的成功经验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拓展了思路,保留了希望。

八十年代以来,为了应对农村人民公社被取消以后,农村再次小农化、碎片化的新形势,在农村领导机制方面主要进行了两种探索:

一是“能人(富人)治村”,即鼓励那些先富起来的人回乡担任村支书或村主任;

二是“海选”村民委员会主任。

这两种做法,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都暴露出了不小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不客气的说,这两种做法都带有甩包袱的性质,都削弱甚至放弃了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而农村基层的黑恶势力,正是在这种削弱与放弃留下的真空中,如恶性肿瘤一般野蛮生长起来的。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在一定意义上说,“能人(富人)治村”是乡绅自治的一种回归。从善良的角度来看,“能人(富人)治村”的出发点是希望“能人(富人)”能够利用自己的财富、能力、社会关系等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

但这一设想的盲区在于,“能人(富人)”也会利用自己掌握的管理权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在实践中,“能人(富人)”回到村里后,并不带领大家一起致富,而是利用村支书、村主任的位置获取更多的资源为自己的企业谋利益,只“带富”了本家族或者与自己企业有利益关系的一些村民,大部分普通村民的利益反而受到了损害,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状态。

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形同虚设,“能人(富人)”由于既无传统做依托,又无宗法制度的支持与制约,并且改革开放以后第一批“富起来”的人多是社会边缘化人群,所以他们很容易利用黑恶势力来做自己的打手,甚至自己蜕变为黑恶势力,变成新一代的土豪劣绅。

能人(富人)治村的一个理论和逻辑悖论是:先富起来的人是着重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先私后公,而“村官”的要求首先却是要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先公后私。这其中的矛盾如何协调?交叉点在哪里?所有关于能人(富人)治村的叙述都不能完美的回答这个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海选”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农村治理的一大突破,激发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其积极意义不容低估。

但必须指出的是,由于金钱、宗族两大因素的介入,许多地方的海选没有被纳入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所谓的民主选举几乎成了贿选政治、宗族政治、黑社会政治的代名词。

在一些富裕的地区,由于巨大利益的存在,村主任的职位炙手可热,选举简直成了群雄逐鹿的战场。为了拉选票而请村民吃饭、给村民钱、给村民礼物,甚至动用黑社会武力威胁,成了一般惯用的手法,有的候选人在选举中落败后,在村子里人身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不得不远走他乡去打工。

扫黑除恶之后,如何避免农村再次出现权力真空,为黑恶势力的卷土重来预留空间,使振兴乡村战略无法落实,值得认真思考。

笔者认为,除了加强党对基层农村的领导,别无他途。

在目前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已经瓦解或基本瓦解的背景下,可以考虑选派优秀的机关干部,经过培训后,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作为一个过渡性的解决办法。

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事实上,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这些年已经在做了,但着眼点更多是放在带领农民致富上,而没有从重建党对基层农村领导的战略高度认识这个问题。

第一书记到村之后依靠谁?团结谁?打击谁?任期结束后将权力移交给谁?都没有得到认真思考与讨论。

在笔者看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实际上也是向党的优良传统回归。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尤其是解放战争时期,向情况复杂、各项工作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派驻工作队,是党的农村工作的成功经验。

工作队到了农村之后,依靠广大贫苦农民和靠拢党的积极分子,组织民兵、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发展生产、动员人力物力支援前线,很快就使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当时的一些文艺作品如周立波的长篇小说《暴风骤雨》,都生动真实的反映了这段历史。

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虽然还不能说就是工作队,但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比如都负有改变农村面貌、振兴乡村的使命,都得到了上级党和政府的支持,都有更加广阔的视野等,因此,有许多经验也可以借鉴。

不过,担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虽然拥有种种优势,但要做好工作也并不容易,如何才能迅速的打开局面,实现预期目标呢?

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要端正思想和态度,抱着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思想到农村工作,绝不能有镀金思想,候鸟心态,要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赢得农民的支持和信任;

其次,在农村开展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的基本法宝。对于群众路线的实践过程,最简单明了的概括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先做群众的学生,后做群众的先生”。

如何做“做群众的学生”?

第一书记至少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要明了群众的真实需求,具体到村庄,就是农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最需要解决的困难又是什么?二是要把握当农村社会的真实情况,对本村本地的状况要进行客观分析,这需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

可以说,进行调查研究是第一书记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部分。每个第一书记到村工作一段时间后,都应该向上级提交有分量的调查报告,这也应该成为上级考核他们工作的重要指标。

乡村振兴战略,要靠“老支书”不能靠“乡贤”

对于“到群众中去”和“做群众的先生”,则是指第一书记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振兴乡村的政策后,要下力气向农民群众宣传、解释,如果农民有不理解的地方,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做思想工作,把政策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而不仅仅是第一书记案头的装饰物。

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和培养基层农村的健康力量,吸收他们入党,并且清洗那些已经黑化的腐败分子,整顿基层党组织,应该第一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

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一定要认识到,自己工作的全部目的,都是为了使农民的主体性通过党的领导充分实现。因此,绝不能满足于拉一两个项目,修一两条道路。

若干年之后,当第一书记离任,衡量其工作成败的标准,主要看是不是留下了一个坚强有力、有威信的党支部?看农民的积极性是不是被调动起来?看黑恶势力是不是被打下去?歪风邪气是不是被压制?等等。

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最终还是要靠内生于乡村的、坚决跟党走的健康力量来领导,而不可能永远靠下派第一书记来领导。

这一点必须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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