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寄生在它國「核心技術」上的中國牛逼公司「燦星」和「中興」

6月20日,湘人李偶然從網上獲悉,正在錄製的"中國新歌聲"節目,大家發現一個驚人的細節,那就是不再是"滑道衝刺"的"導師戰車"形式,而是"轉椅"模式。由此湘人李第一反應就是,節目製作方或節目播出方,已經和"好聲音"節目的版權方,達成了某種形式上的"版權諒解"或者"版權合作"。只是當時沒有權威的驗證方,這種疑問只能作為一條微博。

因為非常簡單,轉椅,是"好聲音"的核心技術,與好聲音模式是一體的,不能分割。

6月25日,一條並不勁爆的娛樂新聞在自媒體上開始轉載,大體意思就是,節目製作方燦星製作與版權擁有方唐德影視達成了共識,雙方決定版權再度合作,並向有關監管機構提出申請,將"中國新歌聲"節目恢復"中國好聲音"的名稱。而節目播出方浙江衛視則同步出聲:樂見其成。看來,三方在版權官司塵埃落定之後,並沒有終止接觸,幕後進行了"艱難"的談判。

那些寄生在它國“核心技術”上的中國牛逼公司“燦星”和“中興”

那麼,以湘人李從"媒體產業"的視角觀察來看"燦星製作",再以湘人李從"中國發展"的視角觀察來看"中興通訊",這兩家公司,都是中國不同領域裡的牛逼公司。燦星製作,因為《中國好聲音》一舉成為中國媒體生產領域的翹楚公司,前不久更有新聞顯示,創業6年的燦星有望成為中國第一家上市的節目公司,市值估價210億元。云云。中興通訊,已經是經過多年的拼搏,成為中國通訊產品領域No.2的位置,以及全球通訊產品No.5的位置。其市值在最輝煌的年代,曾經超過1000億。

不過,從2016年開始,燦星製作的日子並不好過了。其主要問題在於,號稱擁有了"好聲音"版權的公司唐德影視,與版權購買者燦星製作公司發生了官司。當然對於公司見的官司動因,無非一個"利益"的問題,這點並沒有什麼太大的疑問。總之在這一場官司來了之後,情節跌宕起伏,結果兩敗俱傷。燦星失去了"好聲音"的版權,不得不改變節目製作模式,變成了"新歌聲"。而唐德影視也沒有好果子吃,重新要回了版權之後,據傳節目雖然有接盤的電視臺,但要麼是無法承擔"昂貴"的製作費,要麼就是沒有音樂播出牌照,無法播出。而更名之後的新節目"新歌聲"相對而言,也一如拔了毛的鳳凰不如雞,收視率與口碑大幅下跌,雖然勉強而言還是"不錯"的評價,但已經不是現象級節目,連"爆款"都稱不上。

而在2018年,眾所周知的原因,中興通訊在中國大背景之下,早就被擁有核心技術的某國揪住了小辮子,要被罰款10億美元,並且還有很多被"中國網民"稱之為"喪權辱國"的附加條件,一時間,中興通訊搖搖欲墜,大廈將傾。在這種滅頂之災的危機時刻,"中國大家"才驚悚地發現,中國第二、世界第五,但是缺乏"核心技術"的牛逼公司,原來如此不堪一擊,也是如此的醜陋不堪。

依湘人李的分析而言,中國媒體產業領域的"燦星製作"因為缺乏有創意的核心版權基因,從"輝煌"跌落"塵埃"。中國通訊產業領域的"中興公司"因為缺乏具有核心技術優勢的基因,危機重重,前途渺茫。據新聞顯示,其市值已經蒸發700億。同理而言還有所謂的"民族企業"之"聯×",不但自己沒有核心技術,還破壞擁有技術優勢的中國企業獲得新的世界市場,被資本市場驅除出"C位"段。

那些寄生在它國“核心技術”上的中國牛逼公司“燦星”和“中興”

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問題就是這麼個問題。

那就好了,從新聞判斷來看,燦星製作的《中國新歌聲》節目,如今與版權方達成了某種形式、外界難以獲知的和解,有望恢復原名《中國好聲音》。畢竟而言,燦星製作和唐德影視之間,只是因為純粹的"利益"問題而發生糾紛,他們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只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法律問題的背後,無它,就是利益問題。利益問題很好解決。以江湖盛名的"黎叔"而言,他有一句業界流傳的口頭禪,他喜歡對國外的資本大佬和媒體大佬們說一句話,大體意思如下:你難道眼看著大把的鈔票不掙,而與中國人爭論不休嗎?對資本而言,它就是逐利的動物,這話很有殺傷力。

所以,所謂"好聲音"的版權之爭,在唐德影視看來,就是利益問題,他需要掙到更多的利益。在燦星製作看來,也是利益問題,對不起,這個東西在我們的努力之下,形成中國爆款,我應該掙得更多。更何況,我也有不少的全新創意而創新了這檔節目,你憑什麼要多掙?利益問題解決不了,那就官司吧。唐德影視無疑在版權官司上是贏家,從大陸法律到香港法律,它玩得風生水起。但是,唐德影視功虧一簣的就是,它贏得了官司輸了市場,因為他對"中國政策"和"中國市場"之規則,還是不那麼純熟。唐德影視弱項恰恰就是燦星製作的強項,你不讓我好,我也讓你好不了。

結果"好聲音"模式的節目在中國播不出來。而燦星製作的新節目也一般一般,這就形成了"雙輸"的局面。

但事實上,雙輸局面,恰恰就是燦星製作的"慘贏"。如果是版權之後是"雙贏"局面,燦星製作的新節目火得一塌糊塗,好聲音也繼續名花有主得以繼續的火爆,那也是燦星製作的"慘輸"。一輸一贏,是不可能的。說到底,最後唯有"雙輸",才有可能讓雙方重新迴歸"冷靜"的利益談判桌上,各讓一步,並實現某種利益妥協的和解。總而言之,和解了,這是一件好事。但毫無疑問,現在的《中國好聲音》已經不是昔日的《中國好聲音》,它是否還能在恢復全名以後再塑輝煌?

當然,中興通訊,這個企業的問題,大家已經非常清楚,就不值一提了。他不是一個所謂的法律問題,更不是一個所謂的利益問題,它是其它"不可言說"的"複雜"問題。這代表了中國經濟發展領域的一個恥辱,短視的管理層,傻帽的公關層,缺"芯"眼的發展模式,都是中國經濟發展領域的一個恥辱。中興的未來,不會再有真正的中國人去關心的。

那些寄生在它國“核心技術”上的中國牛逼公司“燦星”和“中興”

所以,無論是文化產業領域的中國媒體產業,以及中國其它產業領域,都給我們一個驚人的頓悟:還有多少"光環閃爍"的中國企業,是寄生在他國"核心技術"優勢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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