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歷史上的9月26日

1996年9月26日 江澤民總書記視察人民日報社

回顾:历史上的9月26日

1996年9月26日下午3時30分,江澤民總書記來到人民日報社。在人民日報社社長邵華澤、總編輯範敬宜的陪同下,江澤民首先會見了報社編輯、記者和職工代表,並同大家合影留念,他向人民日報的全體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謝和親切的慰問。隨後,江澤民等興致勃勃地參觀了報社印刷廠大膠印車間、編輯部夜班工作室、激光照排車間和計算機數據檢索系統。在聽取了邵華澤關於人民日報的工作彙報後,江澤民發表了重要講話。他說,人民日報是黨中央的機關報,是全國第一大報。幾十年來,人民日報作為黨和人民的喉舌,在黨中央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辦報思想和辦報方針,在革命、建設和改革中,作出了重要的貢獻。報社的許多老同志為辦好人民日報獻出了自己的寶貴年華和畢生精力。他們的功績和精神值得讚揚和學習。近幾年來,人民日報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全面準確地宣傳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以及各項決策,反映人民群眾的偉大業績和精神風貌,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揮了重要的輿論引導作用,在全國報紙中確實起到了排頭兵作用。中央對人民日報的工作是滿意的。人民日報在人民群眾中贏得了信任和威望。希望大家珍惜這種信任和威望,不斷改進工作,把報紙辦得更好。

1941年9月26日 中共對黨費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1941年9月26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黨費的決定》。《決定》對黨費的性質、標準、用途及繳納方法等作了明確的規定,指出黨的活動需要經費,這種經費須要全體黨員供給。因此,繳納黨費是黨章規定的每個黨員的義務。《決定》規定繳納黨費的標準是:黨員及候補黨員有社會職業之薪水收入者(連工廠工人在內):月薪平均在300元以內者,每月繳納黨費1%,300元以上者,每月繳納2%;農民、手工業工人及貧民中之黨員及候補黨員每月繳納5分;根據地以外的學生黨員及候補黨員每月繳納1角。生活依靠黨或根據地軍、政、民機關津貼者;領普通津貼者(5元及5元以下者),每月繳納2角;除領津貼及保健費外,有特別收入(例如稿費),其特別收入之部分應繳納5%。黨費應每月繳納,將1年內應繳黨費合為一次或數次提前繳納亦可。失業或貧苦的黨員及候補黨員,經支部批准,可以免繳黨費。除每月規定的黨費外,如黨員與候補黨員自願多繳黨費,或自願繳納特別捐款者,歡迎他們繳納。《決定》指出:黨費的用途,主要是用於黨組織的工作開支;救濟被捕在獄同志或紀念犧牲的同志;購買書籍黨報,作為黨員教育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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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李雷 杜雪蓉

實習:劉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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