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源頭上減少和緩解醫療糾紛?中日醫院這樣做

如何从源头上减少和缓解医疗纠纷?中日医院这样做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9月7日上午在委機關2號樓新聞發佈廳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有關情況。

中央廣播電視臺中央電視臺記者:

請問孫陽院長,《條例》的頒發和出臺主要的目的是為了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作為醫院如何從源頭上減少和緩解這種醫療糾紛?在發生醫療糾紛後,醫院如何處理這種醫療糾紛的?謝謝。

如何从源头上减少和缓解医疗纠纷?中日医院这样做

非常感謝您關心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的條例。

近日,國務院李克強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佈《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強調了醫療糾紛的預防,規範了醫療糾紛的處理程序,明確了人民調解在解決醫療糾紛中的重要作用。在糾紛預防方面重點指出醫院應該強化患者安全管理,加強醫患溝通。

中日友好醫院在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方面,主要有以下幾點做法,跟媒體的朋友介紹一下。

一、 加強醫患溝通,強化患者安全管理,預防醫療糾紛

《條例》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患溝通機制。《條例》起草的總體思路之一,就是要關口前移,通過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暢通醫患溝通渠道,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醫療糾紛。

首先,重視醫患溝通和病情風險告知。中日友好醫院自2014年就開展重大手術知情告知見證工作。在手術前科室通知醫務處參加術前談話,患方相關直系家屬到場,共同聽取患者病情、替代醫療方案、手術方式、手術風險、術前準備情況以及預案、費用等等情況,加深了醫患之間的理解。參與見證的500餘個病例,大多數患者診療效果良好,無1例發生醫療糾紛,糾紛防範效果顯著。

其次,加強醫療風險評估和控制工作。因此從患者住院開始就需要做跌倒、墜床等風險評估,標註風險級別,做好宣教提醒和防範。

另外靜脈血栓栓塞症風險評估等也很重要,高危患者要採取干預措施,防止圍手術期發生肺栓塞、腦梗、心梗等意外事件。另外圍手術期也是患者安全容易出問題的高風險環節之一,很多醫療糾紛就是因為圍手術期管理不到位導致。例如在術前手術風險評估方面,很多患者術前存在高齡、高血壓、糖尿病以及其他心腦血管基礎疾病或高危因素,是否耐受手術,必要時請專科會診,充分評估手術風險,並與患者和家屬做好充分溝通和風險告知。

為避免差錯,嚴格執行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術室護士三方手術安全核查,分別在麻醉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共同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避免發生開錯刀、弄錯手術部位、紗布等異物遺留體內等差錯事件發生。

另外,醫務處加強重點指標質控考核,例如18項核心制度落實情況、抗生素使用情況、低風險死亡、非計劃再手術、投訴與糾紛等。

第三,加強患者安全不良事件的報告與管理,及時發現隱患,提前介入處理,將醫療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2011年醫院建立了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及醫院內部直報系統,整合了醫療、護理、藥學、輸血、醫工、後勤等各類事件,統一上報平臺。2017年醫院再次完善報告制度及建立新的內部報告系統,年報告數量1000餘件。督促整改並進行大數據分析與通報,典型案例全院分享,建立持續改進和學習型的不良事件報告與管理文化,保障患者安全。

第四,注重醫療風險防範和患者安全教育與培訓,提高醫務人員的風險防範意識。每年對新員工、住院醫、進修醫、護士、研究生等開展達20餘場培訓。對部分高風險科室開展一對一精準培訓,切實提高醫務人員的風險防範和患者安全保障意識。

第五,加強院內急救體系建設,提高突發急症患者搶救成功率。院內患者突發心梗、猝死、過敏性休克等突發意外事件時有發生,因此加強突發急症患者的救治能力,爭取早發現早干預,努力提高搶救成功率顯得至關重要。在這方面向世界先進的醫院學習,加強院內急救體系建設,特別是圍手術期患者的心電監護異常報警及反應能力建設。

二、在醫療糾紛處理方面,依法依規,多途徑解決醫療糾紛

首先,醫院領導要高度重視患者安全工作。我任院長以後,親自批示投訴、信訪案件,每月查看投訴/糾紛記錄,將投訴和糾紛納入考核。醫院的醫療委員會要進行醫療糾紛內部討論、分析、定責。另外,建立法律顧問制度,部分案件律師及時參與醫療糾紛處理,依法依規處理醫療糾紛,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

其次,建立多元化醫療糾紛處理機制,暢通糾紛處理渠道。除了院內協商、醫調委調解、法院訴訟外,另外法院還委託醫調委、其他第三方調解機構參與訴前調解,加強訴調銜接。

第三,重視平安醫院建設。平時建立醫療糾紛處理臺賬,掌握每件糾紛的處理進展情況,重點案件重點跟進,與患方保持密切溝通,防止發生不穩定事件。加強醫院重點區域安防能力建設,門診護士站及診室、住院護士站安裝一鍵報警裝置,保證保安3分鐘之內到場。

第四,嚴格依法依規處理醫療糾紛,建立公正文化。《條例》對病歷書寫與管理、臨床醫療技術應用、患者安全管理等方面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更加凸顯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處理醫療糾紛的重要性。要在醫院建立公正文化,對於魯莽行為、個人嚴重不負責任等行為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建立犯了錯誤就要受到懲罰的公正文化,而且強化科主任、醫療組長的管理責任。

最後,重視醫療糾紛問題整改,避免重複發生,做好閉環管理。每件賠償醫療糾紛都要求科室提交整改措施,並追蹤評價整改效果;重大醫療糾紛提交醫療委員會討論,分析問題,明確整改措施及責任人,科室負責人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親自至院長辦公會彙報整改情況,醫院周例會上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宣教防範糾紛等等。

總之,《條例》的頒佈實施,進一步強調了醫療機構在患者安全管理、預防醫療糾紛方面的主體責任,明確了醫療糾紛的處理程序,為醫患雙方解決醫療糾紛、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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