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拥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香港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公布

拥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香港高等学校名单

(2016年5月27日更新)

岭南大学

香港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教育大学(前身香港教育学院)

香港公开大学

香港树仁大学

香港演艺学院

珠海学院

东华学院

宏恩基督教学院

明爱专上学院

明德学院

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学院

香港能仁专上学院

恒生管理学院

港专学院

注:其中,岭南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教育大学(前身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 、香港演艺学院、珠海学院等12所高校目前可面向内地招收本科及以上学生。

教育部——拥有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香港高等学校名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