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中餐馆员工强奸老板14岁女儿 被检方公诉

欧联网9月27日电 据欧联通讯社报道,当地时间9月25日,意大利瓦雷泽市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中餐馆员工涉嫌强奸霸占未成年少女案。在首次开庭的过程中,主控检察官向法官陈述了1989年出生的中国籍男子在中餐馆工作期间,涉嫌强奸霸占餐馆华人老板未满14岁周岁女儿的犯罪经过,并当庭提交了涉案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经控辩双方辩论后,主审法官宣布,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对案卷进行审理,择期将对本案进行宣判。

意大利中餐馆员工强奸老板14岁女儿 被检方公诉

据报道,案发于2013年,当时年龄只有24岁的华人男子,在瓦雷泽市一家中餐馆务工期间,该男子一直在中餐馆老板家中吃住。随后,24岁的华人男子将华人老板夫妇未满14周岁的女儿强奸并霸占一年多时间。中餐馆老板夫妇则始终恪守中国人“家丑不可外扬”的信条,任凭餐馆员工对女儿进行欺辱。

华人老板的女儿被餐馆华人员工蹂躏后曾两度怀孕,老板夫妇担心被别人发现,一直对外隐瞒家中所发生的一切,甚至害怕学校发现,他们竟让女儿勒紧腰带前去学校读书。并想方设法帮助女儿去堕胎。

14岁华人少女最后一次怀孕,因堕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只好被迫将孩子生下。孩子出生后,涉案华人男子不仅不履行尽父亲的责任,反而离开了中餐馆和瓦雷泽市,前往意大利其它城市去打工谋生。

当年未满14周岁的少女如今已经长大成人,她所生下的孩子业已5岁。而此间曾犯下不可饶恕罪行的餐馆华人员工,从未尽过一天做父亲的责任,而且拒不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

昔日的华人少女面对无情无义的男子,决定委托律师为自己和孩子讨回公道,便向当地警方举报了餐馆华人员工。警方经调查取证将案件移交检查机关后,检方以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罪,对中餐馆华人员工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根据意大利《刑法》第236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利用其它手段强奸妇女者,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监禁。法条第2款规定,与未满14周少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对方是否自愿,均已构成强奸未成年少女罪,其刑罚参照第1款从重处罚。(钟欣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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