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匯」當家中遭遇「天外飛仙」

早上起床後,廖菲(化名)像往常一樣走進廚房燒水,無意之中發現廁所竄出一個人影,走到客廳一看卻被人影用電棒襲擊。廖菲躲開後,那人竟掏出了水果刀。情急之下,廖菲用手擋住刀子,發現那人竟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家住章貢區某小區的廖菲家中遭遇怪事。怪事到底如何?請聽小編細說。

30歲出頭的被告人郭某,是贛州市章貢區人,曾因犯組織賣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上有老下有小,本是打拼的年紀,出獄後的郭某卻依然不務正業。據其供述,今年1月的某一天,她因在惠州某酒吧喝醉後與人發生衝突惹了事,又遭到別人索債,無奈之下只好打道回府。回到贛州老家又去哪呢?沒有臉面見父母,去親戚朋友家也擔心不被收留。茫然四顧之際,郭某想到了曾和自己玩得好的“閨蜜”廖菲!

今年1月24日,郭某通過攀爬窗戶、跳到陽臺的方式,進入了廖菲的家,並在廖菲的家中藏匿了兩天。早出晚歸的廖菲,對家中來的“不速之客”毫不知情,1月26日8時許,她像往常一樣,準備到廚房燒水,眼前一個人影,從廁所出來迅速竄至客廳。她回到客廳查看到底鬧什麼鬼,於是發生了前文的那一幕。廖菲看清了對方是曾經的朋友郭某,要求放下水果刀,並以需要包紮為由離開,郭某則威脅廖菲不要報警。至當天13時許,廖菲將郭某的母親叫來,經其母親勸導後才得以離開。經鑑定,廖菲的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6月19日,我院以被告人郭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對其提起公訴。此案8月15日已開庭,將擇日宣判。

西方有諺雲,風進雨進國王不能進。住宅是公民生活的載體,是公民最安寧、最獨立的小天地,也是公民隱私權、財產權等權利的物質支撐。即使再破敗簡陋的住宅,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本案中,被告人郭某未經房主廖菲同意,在廖菲家藏匿兩天,並與廖菲發生衝突致其輕微傷,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應當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切記,在邁入他人住宅前,請管住自己的腿,非請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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