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大面積拆違建,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江山如此多嬌Oo0


拆違建是日常的一項管理工作。您說的這個問題不是日常的管理工作,而是在日常管理工作基礎上的集中統一行動。就是您說的“大面積“。具體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圍繞農村宅基地和農民住房“確權“開展的“違建“全面治理活動;二是以“大棚房”為主的違法用地、違法建築全面清理整治專項活動。這個事關乎農民切身利益,整理一下發出來,也是給自己補補課。

說說“違建“,也就是違法建築:

違法建築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在規劃區範圍內建設的,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的房屋和設施。這個就是我們常說的“兩證一書”。

二是在規劃區以外建設的,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房屋及設施。

具體的說“違建”主要包括:1、沒有申請或者申請沒有批准;2、私自改變批准的建設內容;3、私自改變使用性質;4、臨時建築到期沒有拆除;5、偽造手續騙取合法手續。


說說農村的“違建”,也就是農村的違法建築

農村違法建築,是指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農用地或者農村建設用地上興建的各種房屋和建築物。對於農民來說主要看兩點:一是有沒有取得房屋修建許可證;二是是不是非法佔用土地。

實際生活中,只要具備以下三個特徵都屬於違法建築:

一是擅自改變農用土地性質的房屋建築;

二是沒有經過審批的房屋建築;

三是違反“一戶一宅“規定的房屋建築。



說說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確權發證後的“違建”治理

2018年是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確權發證的最後一年。按照土地和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下情況不能確權發證,屬於“違建”:

1、不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宅基地和房屋;

2、違反農村一戶一處宅基地原則多出的宅基地和房屋;

3、非本集體經濟組織(不是本村村民)成員或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權屬有爭議尚未處理結束的宅基地;

5、農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宅或舊宅納入土地置換項目規劃,未復墾的;

6、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

7、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徵收,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

8、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9、經批准後連續兩年未使用的;

10、集體供養的五保戶騰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權利的;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確權的情形。

對不符合確權發證條件的宅基地和房屋將根據不同情況依法依規進行清理整頓,包括拆除。這就是題主所說的大面積拆違建的一個方面。



說說違規“大棚房”的清理整頓,違法用地拆除

“大棚房“是以建設農業大棚等設施農業為名進行非農業建設,包括超標準、超面積建設看護房,建設農家樂、觀光園、採摘園等旅遊服務設施,建設自住或租賃、出售的住宅、別墅,以及建設與農業生產無關的道路、供水、排水等配套設施。“大棚房”嚴重違反土地法和城鄉規劃法,屬於違法建築。

“大棚房“以農業設施為名進行非農業開發,違反土地法律法規,危害國家糧食生產安全。很多“大棚房“建成後向城市居民租售,嚴重侵害農民利益。

總之,農村大面積拆違建,是深化農村改革,促進新農村建設,保護廣大農民切身利益,保護耕地的重大舉措。依據的是我們國家的土地和城鄉規劃建設等各項法律法規,是有充分法律、法規依據的。


嘿嘿。小編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整理。不對的敬請批評指正。如果您滿意請點個贊。


二胡有話說


您好,愛土拆遷律師團為您解答。國土部年初就確定了拆違建的工作任務,發現一起拆除一起,嚴格打擊違建。2018年確實是拆違建的重點年份。拆違建確實有法律依據,但是個別地方確實也存在亂拆違,以拆違代徵收的違法行為。

2018年治理違建是國土部的要求並有文件通知

住建部在今年初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各省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新增違法建設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發現的新增違法建設要立即予以制止,堅決剎風止亂。

2018年起,無論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違建會被強制拆除了。

什麼建築算違建,違建包括哪些情況?

我們先了解違建的概念。違建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大家記住,這五種情況的建築物都屬於違章建築:

1、未申請或者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大家要對照這五條違建認定來考察。所以一旦您家房屋被認定違建,那麼就又被拆除的風險。

被認定違建,還可以爭取補償嗎?

在愛土拆遷律師團的辦案經歷中,個別地方確實存在以拆違促徵收的違法現象。一些徵收方通過將被徵收人的房屋納入違建,來壓低補償或乾脆不給予拆遷補償,這是不合理的也是違法的。

另外,現實當中也存在用2008年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來認定2008年以前的建築是違法(章)建築,這是不適用的。因為“法不溯既往”。大家要明白,不被徵收方的違建說法嚇倒。

如果2008年前您家房屋不是違建,那麼現在也就不能簡單地認定為違建,而應當考慮實際情況,視作歷史遺留問題,給予公平合理補償。

大家不要因為徵收方認定違建,就覺得天塌下來了,乖乖簽字,應當積極聯繫拆遷律師介入,爭取合理補償。

在補償不合理的情況下,我們建議被徵收人不要著急簽字,應當積極協調、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來提高補償。

關注我們的頭條號 愛土拆遷,獲得更多徵地拆遷知識和維權技巧。


愛土拆遷


農村確實存在土地利用效益低的問題,不少農村因為宅基地不夠用,開始將房子蓋到了自家分的集體可耕地上。按照規定凡是不在宅基地上蓋的房子都屬於違建,因為這個法律上有著明確的規定。違建導致村子公共設施建設難以高效進行,比如網絡、天然氣、電路、自來水等。

這些年違建的速度在加快,因為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收入也增加的比較快,都有了建房的資金。另外現在農村結婚一般都要求有自己的房子,不然想要結婚還是比較難的。更為重要的不少女孩除了要求有房子住,還要求更好的房子,並要求不能跟父母一起住,這些情況都導致違建增加。

違建大量增加,直接威脅了農村耕地安全,這個對於國家調控糧食安全是非常不利的,也不符合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所以各級開始加大了違建房屋的拆除力度,這些拆除都是有法律支持的,不是地方政府的行為。當然拆除也會給部分農民造成損失,這個也是難以避免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農村統一規劃,然後在違建之前防患於未然,避免蓋好後再拆除。


深度軍備


農村大面積拆遷違建,有什麼法律依據嗎?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很多地方都在進行違法建築進行拆除,很多人也不理解,為什麼自己建的房子就成了違法建築?不管是城市或者農村,都存在著違法建築,沒有通過土地部門,規劃部門取得相關手續的都定為違法建築,都會依法拆除。

本人在基層工作,當地在2010年已經開始了對違法建築的管控,單位並組織人員進行巡查,發現沒有建房手續的會依法查處,並要求限期拆除,在限期內不自行拆除的會依法強制拆除。在2016年全市內進行違法建築大排查,依照土地部門,規劃部門提供的數據對違法建築進行強制拆除,單位轄區拆除違法建築上百家。

在這次棚戶區改造中,凡是沒有合法手續建造的房屋,只按照評估價進行拆遷補償,沒有房屋安置補償,這就是合法建築與違法建築的區別。有些人存在僥倖心理,加班加點偷偷建房子,沒有任何建房手續,但拆遷的時候會對你建房子進行合法認定,不是你蓋房子都能得到拆遷補償的,所以說沒有合法建房手續一定不要私自建房,不然受損失的還是自己。

違法建築不僅有法律依據強制拆除,還有是按照當地政府出臺的政策,對違法建築是嚴厲打擊的,發現一處會拆除一處。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三農信息。





踏雪尋梅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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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長期在基層工作,近些年,尤其是最近兩年,隨著我國法治化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對於農村違章建築的制止和拆除力度,力度愈來愈大。下面,筆者就結合工作實際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違章建築定性的法律依據

所謂違章建築,主要指的是未取得當地國土部門的同意,獲得相應的證件而擅自建設的房屋。法律依據為《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違章建築拆除的法律依據

經當地國土部門定性為違章建築的房屋,在接到責令停止建設或者責令拆除的通知後,農戶應該自行進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將依法進行強制拆除。法律依據為《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

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需要注意的一點

這裡的違章建築拆除所依據的《城鄉規劃法》為200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所以,如果農戶家裡的房子是在2008年以前修建的,按照法律“法不溯既往”的原則,不應該被定性為違章建築。

以上就是筆者關於這個問題的個人見解,您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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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農村大面積拆違有什麼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城鄉土地規劃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城鄉土地主管部門對違法建築戶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後,當事人還是不停止建設或逾期不拆除的,土地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一、農村發展迅速,農民違法建房增多





近年來,農村發展很高,高樓平地撥起。由於農村土地實行了承包,一度時期村集體對土地失去了管制權。農民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違章違法建房時有發生,為了嚴格國家土地管理,依法使用土地,國家對農村農民違法亂佔耕地,在未經國家土管部分審批的違章建築進行整改,嚴重的將依法進行拆除。

二、違章建築要拆除





至於,農村大面積拆除違法章建築有什麼法律依據。為了規範土地合法使用,國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對農村農民在未經國家土地管理部門任何審批的情況下,擅自在耕地上違章、違法建房的,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當人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還是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鄉鎮土地管理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三、有法必依,違章必拆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鄉鎮土地管理所有權制止。

四、不服處理決定的,農民可以維權,也可以上訴



農民在土地上違章建房,對鄉鎮土地管理所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維權,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的通知書》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鄉鎮土地管理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這就是國家對農村大面積拆除違章、違法建築的法律依據,有不同觀點的,歡迎大家一起參與討論。


老孃舅說事


對於農村大面積拆違建這個問題,因為執法主體不同,可以是鄉鎮政府(街道辦)或縣級以上國土部門,其法律依據是有區別的:

第一,如果拆違建執法主體是鄉鎮政府(街道辦),違法性質定性為違法建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二,如果拆違建的執法主體是縣級以上國土部門,違法性質一般定性為違法佔地或破壞耕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具體適用情況如下:一是違建佔用地類屬耕地的,以破壞耕地查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等,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並處罰款”;二是違法佔用耕地外的其他土地,以違法佔地查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准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還非法佔用的土地…";三是建法主體是農村村民違法建住宅的,以違法佔地查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當事人不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處罰決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建設單位或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第三,在查處時,以上執法部門也可以在政府主導下進行聯合執法查處。

因此,在農村佔用土地進行非農建設前,最好向當地主管部門諮詢,以免形成違法事實被查處,造成不必要損失。

以上回答,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奮發圖前


就是不讓你修,去開發商那裡買


過小康的人


再不拆城市裡的商品房就變鬼屋,農村人口占全部人口百分之八十多,不強制一戶一宅地產商喝西北風嗎?國家財稅從何而來?假如房價一千一平方不用在農村建房啦,農民真心買不起五六千一平方得房子,體諒體諒百姓吧。


得民心者得天下13


違建就是違章違背法律,賦予土地與城建和房產部門規定而私自建造的建築物。沒有城建審批的建房許可證,沒有土地許可,更不可能有房產部門的房屋產權證。因為沒有前兩項,就不可能辦理房屋產權證的。

任何農村建房,或在老宅基地翻新蓋房,首先第一步要帶村委會介紹信,到鄉鎮城建部門,取得建房許可證。交一定的建房管理費,在老宅基地建房可以不用辦土地許可,因為以有前期土地許可。交一定的土地使用稅。就可建房了,完工後由城建驗收合格後,在建房許可證,驗收欄加蓋城建驗收合格公章,拿著以上手續,在交一定的房產稅就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了。

沒經城建建房許可證建築的,視為非法建築。如果能通融,或者能補辦,儘可能的不要拆除農民的建房。因為農民幾乎是多半輩子的心血和汗水都在這維一的建房上。一但花了錢在被拆除,等於多半輩子心血心辛苦錢白瞎了。

大部分的農民沒有先辦建房許可證而建的房屋,是在無知的情況下,或者山區交通不便的情況下建房的。而絕不是對抗國家城建部門。所以可以放寬拆除範圍。建議在老宅基地上建的沒有建房許可證的,可補足一切手續。免於拆除。總究我們共產黨人是為老百姓做事的。對於強佔耕地,強佔道路和公路,強佔公共設施,影響交通民憤極大,或者強佔他人宅基地而非法建築的, 必須拆除,決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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