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保人死了,受益人不知情,保險公司會主動理賠嗎?

A小劉同學


要看是怎麼死的。如果能上新聞,上頭條,保險公司基本都會主動排查客戶信息,比如空難,普吉島沉船,地震,大巴車事故等等,而且類似的情況保險公司還會開理賠綠色通道,特事特辦。

但因為每天發生的生老病死實在是太多了,保險公司也不是戶籍科,不可能什麼事都知道,如果是保險公司都不知道發生的事故,那何來主動理賠一說呢?

至於有人抹黑說保險公司知道也裝不知道,那就有點過分了。其實,保險的口碑是賠出來的,對當事人,和知道這些事情的人來說,一次理賠就是一次非常精準的廣告。據貓妹所知,很多人都是拿到賠款後加保或者推薦身邊人買保險的。

很多保險雪中送炭的故事不被人知道,反而有些腹黑猜測會被接受。確實對保險公司來說,不夠公平。

如果擔心發生類似的情況,那麼最好做好生前規劃,買保險不是壞事,告訴家人。


大貓財經


先借題回答,投保人:花錢購買保險合同的人。被保人: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被保人可以與投保人為同一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生效並且發生賠付時獲得利益的人。

所以“被保人”不能與“受益人”為同一人,其次,“投保人”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會進行賠付,需要被保人達到賠付標準才可以。

所以很遺憾地說:不會有人主動聯繫你家人的,需要保單受益人去申請理賠。要知道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從本質上來說,保險公司也是為了以盈利為目的,標的物就是所購買的保單條款。沒人任何一家保險公司老闆會像西虹市首富的王多魚那樣,只想賠錢。所以建議作為投保人,最好是讓個別與利益無關的人知情。

但也有例外,比如在一些影響力很大的事故,在社會的輿論監督下,各保險公司就會主動排查自己系統內符合此次事故特徵的保單信息,主動聯繫投保人和被保人。

因為目前保險公司的系統和公安局的信息系統還沒有完全打通,如果被保人意外死亡了, 你家人不說, 保險公司也是不知情的 。而就算在知情的情況下,也需要受益人主動聯繫。



軍師狗頭


這個問題的答案,得分情況來講。

首先我們來釐清幾個概念:

投保人——給錢買保險的那個人;

被保險人——也就是被保障的主體,主體發生了對應的情況才可以申請理賠;

受益人——理賠金額的所得者;

保險人——也就是保險公司。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可以是同一個人,也就是自己給自己買一份保險。

而被保險人與受益人是否為同一個人,分兩種情況,如果是健康險,則為同一人,比如醫療險和重疾險等,保險金必須要給到被保險人,以防被別人拿去做違背被保險人意願的用途。但如果是保障生死的壽險,則受益人為其他人,因為被保險人一死,他自己是沒辦法去申請理賠的,保險金他也沒法用,所以只得為其他人,比如意外險,有意外醫療、意外死亡等具體賠償,那麼意外醫療必須是被保險人自己去申請,而意外死亡的賠償則由受益人去申請。

而題目所指的“投保人”死了,估計題主沒有搞清楚概念,想問的準確來說是被保險人死了後續怎麼辦;而保險公司會不會主動理賠呢?我們分情況說答案——

1、非保障生死的險種,死亡並不能觸發理賠,保險公司不會主動賠付;

2、保障生死的險種,因保險公司未能知道被保險人的近況,如果受益人不知情,保險公司也不會知情,最多就是停繳保費後給投保人(壽險的投保人必須為被保險人自己,小孩子除外)發幾次通知,投保人依然沒交保費的話,也不會上門催繳,所以保險公司根本不知道被保險人發生了什麼事,是不會主動賠付的;

3、如果是社會性的重特大事故,如空難、沉船等,一般保險公司會立即啟動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成立理賠工作組,並主動排查尋找客戶,開通理賠綠色通道,這種情況下工作組會積極聯繫客戶家屬,主動賠付。


多多說錢


從事保險行業兩年了,這種問題也見過很多。

這個問題大家都看出有點問題,就不多贅述了。

不過收益人不知情,代理人和保險公司方面知情嗎?如果都不知情,那自然是沒有理賠的,這很正常的,就好像大家買個電器回家,買回去沒多久就壞了,但是買的那個和用的那個都沒發現電器有問題,自然就不會產生售後的問題,也沒聯繫電器的商家,商家也就沒有售後保修的問題,這個也是很正常的。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的發生呢?

第一個就是自己買了保險,沒有跟家裡人和受益人說,身邊沒有人知情;

第二個就是買了保險後,沒有跟代理人或者保險公司保持聯繫,可能是因為跟代理人不熟,感覺就是買份保險而已,沒必要保持聯繫,保險公司的一些售後電話也不理會。當然也有可能是代理人沒有做好後續服務的跟進。

所以在買保險之後一定要跟自己身邊的人說,這份合同就是我把錢存在保險公司的憑證,有什麼事了,你們拿著它去找保險公司。還要和代理人保持聯繫,在關於保險方面的知識,一個專業的代理人要比百度好用多了。


zi龍的日常生活


首先,更正一點,我想你說的應該是被保人死亡吧?被保人也就是保險保的是誰,投保人只是掏錢買保險的人,這個概念是不一樣的。

其次,如果是投保人死亡,如果保險帶有豁免的話,這個保險不管已經交了多少年,之後保費就都不再交了。

第三,如果是被保人死亡的話,這個是需要被保險人家屬去通知保險公司,進行報案,然後申請理賠的,如果保險公司不知道被保人死亡,怎麼給你賠付呢?所以,買了保險以後,一定要及時給家人說明,出來意外知道第一時間進行報案理賠。

第四,當然,如果出了意外,沒有第一時間報案,也不影響保險公司理賠的,只要後續報案,所需材料齊全,也是會得到理賠的。



保險諮詢拓新華


首先簡單介紹一下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

投保人:是交錢的人。被保人:是保單合同的主體

受益人:就是被保人出險後,保險款項賠付給誰的人。如果保單合同指定了受益人,那麼就是指定的那個人,如果保單合同上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被保險人在法律上所有的合法繼承人都是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同一個人,那麼投保人去世以後,保單終止,受益人提供相關證明到保險公司或者給保單服務人員陪同辦理。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個人,投保人去世。因為大多殊保單都是分期繳費的那麼有兩種情況:

一、保單已經完成繳費,那麼投保人去世後,而被保人健在,保單合同繼續有效。不存在理賠

二、保單還在繳費期間,投保人去世後,被保人可以帶上保單去保險公司營業點變更投保人,並如期繳費。保險合同繼續有效,如果沒有及時繳費(一般是繳費日期後的60天內繳費)保單將失效,2年後保單將永久失效。

一般情況都是被保人這一方主動打電話到保險公司說明情況,保險公司這邊的理賠部門啟動理賠程序。因為保險公司沒法時刻監護各個被保險人的情況,所以不會第一時間出險。不過現在醫院這邊正與保險公司聯網,因此以後辦理了商業保險的客戶可以直接在醫院窗口便辦理理賠。(例如住院醫療)

特殊情況就是發生大型的火災車禍或其它災害,保險公司也會有綠色通道,查詢受害者名下是否有保單是哪個公司的,然後啟動理賠,必要時聯繫受益人


歐陽青若793


以人生命為標的個人壽險,一定會有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受益人可以是法定或是指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是同一人,如果被保險人身故而受益人並不知道有這份保單,並且期繳保費已經交完(或是扣費賬戶未註銷並餘額充足直至所有保費繳清),一般保險公司真的不會主動做理賠。如果保單有期繳保費收據、分紅或是返還年度賬單,還是會根據聯繫地址或是郵箱發送紙質或是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如果還是沒人注意,這份保單會被遺忘,直至有人查詢,並有5年追溯期(超期限保險公司也會承認)。

如果保單期繳保費未交完,繳費的銀行賬戶由於銷戶(投保人身故常規流程,留意對賬單是否有保險公司扣費記錄)不能扣費,保險公司就會根據聯繫方式作提醒(電話和信函),就能獲悉被保險人身故,提示保單相關人申請理賠。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非同一人,由於雙方必須親筆簽名(除非被保險人未成年,由監護人簽字),投保人一旦身故,被保險人應該是知道這份保單存在的,就可以申請變更投保人,繼續完成繳費(如果身故前已完成所有繳費,也需要變更投保人)。不涉及理賠,如果保單有“投保人身故豁免保費條款”就無需繳納後續保費,視同繳清。

簡言,險企不會對個人長期壽險主動理賠,所以有時險企的回訪電話還是可以接一下,有保險代理人主動聯繫您也可以稍稍交談(一般都是有您的保單信息才會聯繫您)。並留意險企的短信提示、紙質信函、電子郵件等。


DrLee65457443


提這問題的是遇到事了了還是來撩矛盾的?

首先回答你的問題,投,被保人不為同一人的時候,投保人死亡跟保險公司沒有關係的,不存在賠不賠,保險公司保障的標的是被保人。

投,被保人為同一人的時候,投保人死亡也就是被保人死亡,這個保險公司要受理。

關於這個主動理賠不知道是啥意思?難道保險公司天天跟著客戶看看誰要死了嗎?

下面又還有人說了保險買時這也保那也保,理賠時這也不賠那也不賠。

投保時這也沒有那也沒有,到醫院時這也有那也有,恨不得把幾十年前拉肚子的事情都跟醫生說,這倒好你說一句醫生往你那病歷本本上寫一句,一個闌尾炎手術,你居然整出一本世界百科厚度的病歷。保險公司一看既往史,哇呀呀,這醫生不寫傳記真是憋屈了,一看都是10幾年前這這那那,保險公司肯定不搭理你。


yyytt100


我想樓主想問的是被保險人身故,被保險人的死亡受益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是否會得到保險公司的主動賠付。首先,保險公司在知情的情況下是必須支付的,且應該主動支付;其次,實際執行過程中我本人所在的公司肯定會支付,這類主動支付案例我們有過幾個;第二,其他保險公司是否有支付或拒賠的案例我不清楚,但是肯定會有保險公司不申請不支付,將來大部分保險公司在知情的情況下都會支付,因為保險公司的盈利點不在保險賠付,而是核保和資管,糾纏理賠成本太高;第三,對於有朋友提到的訴訟時效,友情提醒一下是受益人已知或應知道之日起計算,不是被保險人身故開始計算;最後,保險公司延期支付是需要支付利息的,時間自被保險人身故之日起開始計算,通常合同約定最長給付期限為1年,實際視原因可被延長


歪哥119


在投保人(同時也是被保險人)身故後,受益人不知道有這份保險存在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主動理賠嗎?

答案是:不會。除非保險公司已經獲知投保人(被保險人)身故的情況。

作為保險公司不可能每天都“盯著“所有的投保人(被保險人)是否健在,因為,保險公司的人手有限。所以,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中已經約定了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後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的情況下)或受益人應該及時報案。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依照程序進行事故調查,當認為該事故符合理賠條件後會要求投保人或受益人提供理賠所需要的資料,並在《保險法》規定的理賠時效內給付理賠金。——這些理賠程序已經在保險合同中進行了約定。你可以查閱。

通過以上的簡單講解我們不難發現:無論是誰購買了人壽保險,都不要對家人隱瞞,一定要把購買保險的情況進行告知。以便在自己遭遇不測後讓家人知道應該及時報案。否則,會使家人在理賠的過程中處於被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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