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名拟提任干部公示

关于对拟提任处级领导干部

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拟提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王广俊,1980年9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办公厅法规处处长,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任治国,1982年11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办公厅常委办主任,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赵志勇,1973年9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常金龙,1973年5月生,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学历,工学学士、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李 娜,女,1981年11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宣传部新闻宣传科科长,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赵爱桃,女,1963年4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拟提任市直属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

杨慧军,1977年4月生,回族,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李洪义,1962年12月生,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钱 昕,女,1970年5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海南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拟提任市直属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

边海鹏,1969年8月生,内蒙古农牧学院大学学历,软件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拟提任市直属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

斯 琴,女,1978年10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民进会员,现任海勃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图书馆副馆长(正科级),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段晓磊,1980年12月生,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董彦卓,1971年9月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学学历,民建会员,现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规划科科长,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何志红,女,1972年1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无党派,现任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于 涛,1971年7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李文慧,1973年7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科长,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董艳云,女,1973年7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环境保护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科长,拟提任市直属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李和平,1969年9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提任驻市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李爱通,1967年7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提任驻市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务。

赵胜利,1968年1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拟提任驻市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务。

陈卫东,女,1969年2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提任驻市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务。

李生宝,1973年12月生,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接待办副主任(副处级),拟提任驻市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务。

胡长伟,1976年3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督查室主任,拟提任驻市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副处级领导职务。

李 东,1973年4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干部、市退管中心副主任,拟提任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巨德富,1979年9月生,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拟提任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苏 平,1971年2月生,内蒙古科技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科科长,拟提任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骞云阁,1977年9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拟提任市辖区副处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行政中心A座1108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电话:(0473)12380、2999557

特此公告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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