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大宁: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山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扫黑除恶」大宁: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山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扫黑除恶」大宁: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山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

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山西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9月4日组织全体干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习,认真学习贯彻督导动员会精神,研究部署下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楚炳顺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山西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并就做好迎接督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增强行为自觉。中央督导是对山西扫黑除恶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和有力推动,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监督,对督导提出的问题、交办的任务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


二是要以督导为契机,不断把我院扫黑除恶工作推向深入。要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重点工作,增强行为自觉,以实际行动落实各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三是要主动接受督导,做好配合工作。要按照省检察院制定《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细化责任,明确分工,主动接受督导,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通过此次会议,我院全体干警一致表示将主动接受督导,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做到结合实际找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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