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環境違法舉報有獎,最高獎五萬

(安平博陵網 www.cnboling.com)

河北省環境違法舉報有獎,最高獎五萬

公眾可以通過來信、來訪、電話、微博、微信、官網等渠道,向省環保廳舉報全省行政區域內的環境違法行為。新修訂的《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汙染舉報獎勵辦法》今年6月1日起施行,舉報獎勵的最高金額由原來的3000元提高至50000元。

河北省環境違法舉報有獎,最高獎五萬

“為鼓勵更多群眾參與到環保監督管理中來,及時向環保部門提供有價值的環境違法線索,嚴打環境違法行為,省環保廳重新修訂了環境汙染舉報獎勵辦法。”省環境綜合執法局常務副局長任立強介紹。

新辦法拓寬了舉報渠道,同時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由17種增加到20種,舉報獎勵金額也大幅提高。舊辦法中,分三種情況分別給予舉報人500元、2000元和3000元獎勵,新辦法對應大幅增加至500元至5000元、5000元至10000元、10000元至50000元。“提高獎勵金額,旨在提高群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的積極性,也體現了嚴打環境違法行為的決心。”任立強說。

新辦法提出,舉報線索經省環保廳調查屬實,並對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或責令整改,給予舉報人獎勵。

給予舉報人500元至5000元獎勵的舉報線索為:露天焚燒秸稈、垃圾汙染環境的;道路揚塵、建築施工揚塵汙染的;砂石料場、渣場或易產生揚塵的堆場揚塵汙染的;企業錯峰生產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涉氣企業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在線設備及數據異常的。

給予舉報人5000元至10000元獎勵的舉報線索為:產生和使用放射、輻射和化學有毒物質的單位,不按規定進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和排放的;企業擅自停用、拆除、閒置或汙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偷排偷放汙染物的;企業批建不符的;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排放汙染物的;“散亂汙”企業違法生產、違法排汙的;自動監控設備不正常運行或弄虛作假的;未完成整治任務擅自恢復生產的。

給予舉報人10000元至50000元獎勵的舉報線索為:無排汙許可證違法排放汙染物的;企業汙染防治設施缺失,違法排放汙染物的;利用暗管、滲坑、滲井、灌注等方式偷排工業汙水廢液的;建設國家和省明令禁止的重汙染項目的;新、改、擴建項目未執行環評和“三同時”,違法排放汙染物的;案件涉嫌環境汙染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機關,並由公安機關立案的;其他涉及惡意排汙違法行為的。

新辦法提出,同一環境汙染違法行為有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聯合舉報的,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舉報環境汙染案件被查處後,再次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的,可以繼續舉報,再次獲得獎勵。環境汙染舉報獎勵部門不得洩露舉報人個人信息。

“新辦法放寬了獎勵資金領取時限,由原來的10天延長至30天,且領取方式由原來單一的舉報人(或委託他人)到省環保廳領取,拓寬至舉報人不便領取時,在證實舉報人身份後,視情況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發放,更加方便了群眾。”任立強解釋。

(源自河北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