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濉溪」拒不履行态度不改 司法拘留终识错误

7月24日,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驱车从濉溪赶往淮北市南山拘留所,准备8点之前对被执行人张家某实施二次司法拘留时,案件执行出现了转机……

家住山东邹城市的郑爱某、丛腾某与家住安徽濉溪县临涣镇的张家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11万元。该案经濉溪县法院判决,张家某偿还郑爱某、丛腾某两原告11万元。判决生效后,张家某未履行法院判决义务。郑爱某、丛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方与张家某联系,督促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张家某一直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脱不见,躲避执行。执行人员又通过所在村委会干部,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张家某仍置若罔闻,并声称:“即使拘留,也不过只有15天”。为了打击张家某的抗拒执行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人郑爱某、丛腾某沟通联系,查找张家某的下落。今年7月9日晚9时,执行人员发现了张家某的行踪,成功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在首次司法拘留快到期前,合议庭合议对其实施二次司法拘留,严厉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

7月24日,当张家某从拘留所释放直面执行法官时说:“赵法官,麻烦你借我手机给儿子打电话,让他赶紧筹款,我马上还钱,不要再拘留我。”经过15天的司法拘留,张家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自身错误。当日中午,张家某的儿子将执行款5万元汇到了申请人账户,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朱静 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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