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風暴」·濉溪」拒不履行態度不改 司法拘留終識錯誤

7月24日,安徽省濉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人員,驅車從濉溪趕往淮北市南山拘留所,準備8點之前對被執行人張家某實施二次司法拘留時,案件執行出現了轉機……

家住山東鄒城市的鄭愛某、叢騰某與家住安徽濉溪縣臨渙鎮的張家某,因買賣合同糾紛,涉案標的額11萬元。該案經濉溪縣法院判決,張家某償還鄭愛某、叢騰某兩原告11萬元。判決生效後,張家某未履行法院判決義務。鄭愛某、叢騰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人員多方與張家某聯繫,督促其履行判決書確定的還款義務。張家某一直以各種藉口和理由推脫不見,躲避執行。執行人員又通過所在村委會幹部,對其進行釋法析理,張家某仍置若罔聞,並聲稱:“即使拘留,也不過只有15天”。為了打擊張家某的抗拒執行行為,維護法律尊嚴,執行人員與申請執行人鄭愛某、叢騰某溝通聯繫,查找張家某的下落。今年7月9日晚9時,執行人員發現了張家某的行蹤,成功對其進行司法拘留。並在首次司法拘留快到期前,合議庭合議對其實施二次司法拘留,嚴厲打擊“老賴”的囂張氣焰。

7月24日,當張家某從拘留所釋放直面執行法官時說:“趙法官,麻煩你借我手機給兒子打電話,讓他趕緊籌款,我馬上還錢,不要再拘留我。”經過15天的司法拘留,張家某認識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及自身錯誤。當日中午,張家某的兒子將執行款5萬元匯到了申請人賬戶,並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和解協議。(朱靜 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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