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豫光金铅”)2018年7月9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发来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整合发展公司金融相关业务方案的议案〉的告知函》,经黄金集团董事会审议,决定将黄金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豫光金铅38,319,871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年7月10日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编号: 临 2018-028)。

2018年9月28日,公司收到黄金集团通知,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无偿划转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黄金集团不再持有豫光金铅股份,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豫光金铅股份38,319,871股。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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