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軍正式起訴性騷擾案當事人,當事人發正面照表示應戰,你支持誰?

表吵理我


我誰也不支持。

2014年6月在央視的實習生弦子到底經歷了什麼,也只有朱軍和絃子心裡清楚。

支持朱軍的理由

1.朱軍一直是央視主持人,給人一種很正的感覺,而且基本上沒有醜聞,用法律用語來講就是“平時表現良好。”

2.朱軍能坐到央視名嘴的位置,他的智商和情商應該都不低,何至於在公開的化妝師,連門都沒關的屋子“公然猥褻”女生,女生只要大喊,他地位不保,還會負刑事責任,這智商和情商基本為零的舉動,可能嗎?

支持弦子的理由

1.在日常生活中,的確存在著很多名人,叫獸頂著“人生導師”名義誘騙小姑娘的現象。

2.弦子當時報警了,有報警記錄可以證實,她當時的確遇到“事情”了,但是否是性侵不得而知。


我為什麼誰也不支持呢?

弦子公佈事件的目的一度引人質疑,不排除為了討回公道,“四年前的她沒有社會經驗,家境小康的她不用未來擔憂,而四年後她成熟了,她要用自己的方式去證明自己的存在”,更可怕地是還有弦子的朋友們在力挺這件事。

然而,弦子的朋友們有木有想過,這個梗弦子過不去,當年案子壓下來不僅是因為朱軍能力大,而重要是因為沒有證據,我們是法治社會,一切靠法律講話,沒有證據,靠輿論去支撐不頂用啊!

而朱軍之所以敢起訴,不是他心虛,也不是他想訴前調解,而是他在這場名譽訴訟中佔有絕對優勢:他有各種證據證明自己被摸黑了,誣陷了,然而弦子呢?她除了自己說自己被性侵了,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嗎?典型的孤證,如果某人發表一篇文章指認誰性侵了她,公安就可以抓人,法院就可以審判,社會豈不是大亂!

因此,我誰也不支持。


於朱軍方,我認為小孩子較個真兒你就讓她較真兒,何必揣著明白裝糊塗,知道弦子沒證據還去起訴。

於弦子方,法治社會講證據,很多時候問的人太多,假的自己也會當成真的,已經被傷害過一次,何必在被朋友們反覆傷害呢。


幸福媽媽的秘密


這件事情無法支持誰,因為事件的真實情況並不是很清晰明瞭,在這種情況下,不能輕易相信任何一方的說法。

這個事情在最初被爆出時,輿論就基本分為兩撥,一撥支持女方,認為應該維護自己女性的權益,為自己討個說法;另一撥支持男方,認為整個事件沒有現場照片或視頻等實質性的證據,也沒看到有真正瞭解事情整個經過的目擊證人,對事件的真實性表示懷疑。並有網友提出了疑問,據說這個事發生在四年前,為什麼女方事發當時不一直追究到給出一個滿意的解決,而在時過境遷之後才又想起來重提此事。

這個事件確實給人的感覺是模稜兩可,不少人持半信半疑的態度。

按理說,男方作為央視知名主持人,不會傻到公然犯這種低級的錯誤。他能不明白,這樣的事有可能會毀了他長久積累的名聲,甚至毀了他的職業生涯。辛辛苦苦在央視混了這麼多年,眼看就要圓滿退休,似乎不應該在這個節骨眼上,自己給自己整么蛾子。

在網上也看到了一些女方對這個事情的長篇陳述,據說,還就此事接受過採訪,將經過描述的可謂詳盡。如果從女性的角度考慮,一般人不會拿這種事去曝光自己,很明顯並不是一件什麼光彩的事,作為一個女孩子,難免名聲會受到影響,女性對這方面的名聲還是比較重視的。女方敢於親自曝光出來追究,是需要一定勇氣的,這也是不少人支持女方的理由。

有朋友覺得女方是為了藉助男方出名,這個到可能性不是很大,畢竟,靠這種事出名,即使出了也不是啥好名。也有網友猜測,可能女方追究也是身不由己。無論是那種情況,目前,女方首先要面對的是男方提出的起訴,也許事情會一點一點清晰起來。

不管這個事件是否真實,關於女性被騷擾的問題,確實應該引起重視。經常可以看到公交、地鐵上女乘客被騷擾的新聞。女性首先自己應該學會自我保護,要對騷擾者堅決反擊,並採用報警等方式獲得幫助。

此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對於接下來事件的走向,一起拭目以待。

大家支持哪一方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這事兒啊,我一不小心就站到女生這邊了……

為啥這麼肯定?理由如下:

1、當事人有報警記錄

這是鐵板釘釘的舉動,試想一下,一個在央視這麼牛叉的單位實習的小姑娘,沒事兒幹不可能撥打110來玩吧,且警察還出了現場,好做了詢問筆錄。



假如是小女孩冤枉朱軍,估計她早就被央視的保衛部門收拾的欲哭無淚了,這麼大一個單位,容得了你這樣一個丫頭撒野?報假警是要被行政拘留的知道不?

為何姑娘報警後這事兒就沒了下文,且一掩蓋就是這麼多年,這就對了嘛,這不就證明朱軍多半是攤上這件事兒了麼?只是他當時未得逞,也沒留下啥證據,這事兒估計當時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2、身份懸殊發生誣陷的可能性不大

這一點與上一點有異曲同工之處。

換句話說,小姑娘想訛名人,也得分人去,也得分時間、地點吧,她就是想要訛朱軍,怎麼也得找個賓館酒店啥的,只要朱軍進去,沒啥也就有啥了。



但她怎麼都不會選擇化妝間這種人來人往、幾乎是半公開的環境下玩“捉妖記”,這不是給人家留話柄嗎:這種地方你用腳趾頭想想也不可能幹那事兒啊……

最主要的是,女生與朱軍身份懸殊之大,加上朱軍在國人心目中老好人、穩重的正面形象,以及他在央視的人緣、地位,你要是真的冤枉他,你就不是與他一個人為敵,而是與整個央視為敵啊,他不急眼把你弄進監獄我名字倒著寫。

3、現場閻維文是目擊證人

這裡說的就是閻維文大哥,當時女生說過的嘛,事發時幸好閻維文進入房間,朱軍才停止手上動作。

但我在想,這事兒讓閻維文作證的難度較大,因為一是時間久遠,二是他真不一定能看到具體情況,且沒有視頻證據,萬一朱軍死活不認,他老閻豈不是裡外不是人?

事實證明,朱軍確實是死活不認賬。

4、沒有侵犯鐵證成為朱軍矢口否認的理由

無論是猥褻也好、強姦也罷,到了法庭上就要講個證據。

但現在朱軍為何會如此強硬,因為女孩沒有證據啊!



如果女孩手裡有從朱軍身上撕下來的衣服,或者當時受了傷,或者有相關生物檢材,室內客廳有監控證明朱軍實施了騷擾行為那還好,但目前就是證據缺失,所以朱軍方面一直很強硬。

以朱軍的地位而言,出了事兒絕對是要想辦法解決的,只是現在女孩突然出手把他“將”了一軍,搞得他有點措手不及。但事情這樣發酵起來肯定不是個辦法,所以必須主動出擊澄清影響。

可惜,當事人的那次報警,讓朱軍反擊起來特別多被動……

現在,我們就靜待結果出爐吧……


普了次法


相信當事人弦子的比重更大。

當事人弦子在新浪微博的認證為編劇,具體叫什麼名字我們並不清楚,只知道她是湖北武漢人,在北京工作,曾經在中央電視臺實習過。

可以說是小透明一枚,沒有多大的勢力,也沒有多大的名氣。

在被朱軍性侵猥褻的這件事當中,弦子的表現一直都符合常規,並且對於證據以及細節都有存留。

性侵事件發生在2014年6月10日,在《藝術人生》實習的弦子被主持人朱軍在化妝間猥褻。

由於閻維文等人進入化妝間,朱軍才停止了猥褻。

6月11日,弦子在老師和老師朋友的陪同下,去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派出所報警,警察做了筆錄,並且前往央視調取了監控視頻,並且提取了DNA。

此後警察根據一個弦子擦嘴的畫面對其說,這可以作為朱軍強迫你的證據。

作為中國著名的節目主持人,朱軍最後因為是正能量的代表,因此這件性侵事件被壓了下去,弦子遠在武漢的父母被施壓,要求弦子不再提及這件事情。

四年之後,由於ME TOO運動的發展,弦子在自己的朋友圈公佈了這一事件,並且在微博上得到了廣泛的關注與轉發。

弦子在微博上主動公開了自己的經歷,甚至公開了自己的照片,從事情的起始,到事情如何不了了之,一直到中間的取證與細節,還有重要的相關當事人,弦子都寫得清清楚楚。

作為前央視主持人,早在很多年前,因為一部《手機》,崔永元認為這是在映射自己,傷害自己的名譽,傷害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因此在報紙在電視以及在網絡上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名譽保衛戰。

朱軍也是有妻子和兒子的人,他的兒子曾被傳是智障,他親自闢謠。

如今出了這麼傷害他名譽的事情,朱軍做得這麼穩,甚至連一個回應都沒有。

如果這件事情有假,朱軍不回應,那麼閻維文也不回應嗎?羊坊店派出所也不回應嗎?央視也不回應嗎?

要知道,弦子不是什麼知名人物,如果她說錯一句話,就很有可能被人抓住把柄,但是截止到目前,她所說出來的每一項證據,都沒有被當事人站出來去指責她在說謊。

圍觀群眾自然會認為,弦子說得都是事實。

目前,朱軍已經起訴弦子和幫助弦子的麥燒,索求6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而弦子和麥燒也起訴了朱軍,以及將個人信息提供給朱軍的新浪,索求6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司法會做出最終的判決,人心也會做出各自的判決。

希望曾經保留過證據的羊坊店派出所能夠將證據提交,也希望弦子和朱軍都能得到一個公正滿意的判決。


林一行


大實話:朱軍既然敢應戰,那就代表有贏的把握。

雖然我從情感上還是偏向於支持一個女孩,畢竟,在這種事情上確實女孩兒是更容易受到傷害的。但是,在雙方都沒有亮出有效證據之前,在法院也沒有做出判決之前,我們也有理由相信朱軍先生是無辜的。

其實,這件事我們可以拿崔永元和馮小剛的案例作比較。

我們可以看到,雖然崔永元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網上說馮小剛,甚至有時候還是帶有侮辱性的用詞,說現實一點,崔永元作為一個公共人物,這樣在公開平臺說馮小剛絕對已經對其名譽造成侵害了。但是,我們會發現,馮小剛就是不和崔永元正面剛,也不走法律程序,只是簡單地在網上進行吵架式地回覆,並且還被網友一頓諷刺。

按照一般情況來講,如果崔永元確實是無中生有,馮小剛確實沒做過那些事,那馮小剛早就該告崔永元了。但是現實卻是馮小剛這個老炮兒一直忍著,這顯然是不正常的。

然後,我們反觀這件事,朱軍作為一個名人,而對方作為一個普通女實習生。並且還是涉嫌“性侵”事件。如果說朱軍沒有必勝的把握,根本就不會回應或者起訴對方,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件事也會被大眾忘記,畢竟,作為朱軍來說,就算是真的做過,那麼要想私了這件事就是錢的問題嘛。

但是,現在的情況卻是朱軍正式回應並且起訴性騷擾事件當事人,那就說明朱軍手裡是有證據的。畢竟,現在對方就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如果朱軍要是沒有必勝的把握,然後還牽涉進來,最後官司要是輸了,那豈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麼?

所以說,我們是有理由相信朱軍先生手裡是有證據來贏得這場官司的。至於事情的真相如何,那恐怕就只有當事人自己的知道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跟誰都不熟,我現在選擇不站隊!

人性是複雜的,從外表根本看不出誰好誰壞!就像一些老人,看著慈眉善目的,可到了公交車上,就變成了對柔弱者惡語相向的怒目惡煞;摔倒在地,被扶起後,就成了訛詐熱心人的負恩者。如果不是出了事情,誰知道他們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呢?不是有這麼一首詩嘛,“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假使當年身便死,一生真偽有誰知?”

我們不能說此女是“弱者”,就選擇相信她,說實話,除了她自己委託朋友公佈的內容,還有其他旁證嗎?我們對她又不熟悉,也不知道其為人如何,憑什麼就替她背書呢?

當然,筆者對朱軍也不熟悉,只是看過他主持的節目,看過他早年寫過的一本自傳,為節目里人物的悲喜而悲喜,為其早年奮鬥的歷史而感佩,不過我也知道,很多人臺上臺下、書裡書外並不相符,有時甚至就是天淵之別,在不瞭解真相的情況下,又如何選擇相信?

那筆者相信什麼?我選擇相信法治,相信法院會對此作出一個公正的裁決!


打虎拍蠅


我覺得在事情沒有調查清楚之前我們是不能妄加斷言的,朱軍作為一個公眾人物,這件事對於他的影響也是非常大的;但是從女孩這個方面來看,如果真有此事,那麼女孩也確實很委屈!

不管朱軍也好,當事人也罷,這裡面一定有一個人在說謊話。無風不起浪,否則也不可能出現這個新聞。只能說明其中有一個人在做著違背自己良心的事情,那麼究竟是朱軍,還是當事人呢?確實不好判斷!



朱軍在此前基本沒有被報過有什麼負面消息,一直都是一個看起來很正派的人。當然了,知人知面不知心,一個人的內心到底是什麼可能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但是據爆料,當時事件是發生在化妝間,我覺得像朱軍這樣的人不會不顧及自己的名聲直接在化妝間“動手”,最起碼也需要去一個隱蔽的地方吧。鑑於這種種我覺得朱軍並沒有什麼問題。我們再來看看當事人,當事人的態度非常的強硬並且表示迎戰,一點心虛的態度都沒有,這樣更讓人難以判斷了!

事情的結果到底是什麼,我覺得一定會出乎大家的意料。到底是朱軍的表裡不一,還是當事人背後有推手,我們拭目以待!

在結果沒有出來之前還是希望大家都能夠理智看待,也不要隨意的用激烈的言語辱罵別人!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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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貓聊三農


近日,朱軍起訴了爆料者和女當事人,本來看似已經偃旗息鼓的朱軍性侵案,在媒體上又熱鬧起來。網友們顯然分成了兩派,一派是支持央視著名主持人朱軍,另一派就是支持女當事人了。

事情發展到現在,不論網友們支持誰,好像已經無關緊要。在筆者看來,朱軍已經完敗,那位爆料者和女當事人已經成功,或者說已經達到了自己的目的。

從事情被爆料開始,朱軍已經深陷其中,不可能完身而退。2014年的事情,不論大小及是非對錯,必然存在,而且,公安機關記錄在案。沒有誰可以輕易迴避,即使是朱軍也必須尊重和麵對。但從當時的不了了之可以看出,該案既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朱軍的性騷擾行為,也沒有證據可以否定女當事人的報警。此案存疑,只能成為懸案。

爆料者就是看清楚了這一點,才以此逼迫朱軍出手。而對於朱軍不論是被動應戰,還是主動出擊,都在對手的計劃之中。因為,不論朱軍做什麼,必然會推動網絡,將此事推向輿論的極致。而爆料者只不過是,巧妙的利用了朱軍的央視主持人的特殊身份,讓朱軍做了一次網絡推手而已。

朱軍此次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定是做足了功課,肯定是勝券在握。而此時女當事人卻出人意料的爆出了自己的正面照片,不知是底氣十足,還是本身就是策劃當中的一個環節。


女當事人此時,自報家門的亮相,將該案推向了另一個高潮。從現在開始,她就再也不是那個默默無聞的女學生,或者是女職員。應該是一夜成名成為當今的網紅了。

作為著名主持人的朱軍先生,不論訴訟的輸贏,名聲已經受損,即使是勝訴,其人生中的這個汙點,恐怕已經無法洗白,只是減少一些負面影響和言論而已。看來做名人也不容易,做個有缺點的名人就更不容易了,可誰又能做個真正的完人呢?


無奈且向上


盲目站隊搞不好就要被打臉,一切等待法院的審理結果出來再說。



目前貌似雙方都起訴了對方,所以應該是兩場官司同時進行。個人以為,如果當事雙方均同意的話,可以考慮公開審理,以便減少公眾不必要的猜疑。

有人說這事是國外反華勢力做局故意抹黑正能量,對這種陰謀論不予置評。退一步講,即使真有所謂反華勢力,進入司法程序,法院絕不會故意陷害朱軍。



人民法院是在五星紅旗下,接受黨的領導,所謂『反華勢力』手伸不了這麼長。而且這幾個小姑娘看起來無權無勢,也不太可能出現行政力量影響司法公正。靜待結果就好!

如果不存在性騷擾,完全是女方捏造,法院自然會還朱軍清白,該賠償就賠償,該公開道歉就公開道歉。



如果性騷擾情節屬實,那麼公訴機關就應該及時介入,追究朱軍的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名人犯法,更有示範效應,司法機關應該依法從嚴處理,以達到維護公序良俗,端正社會風氣的目標。


月下沒有花


性騷擾,猥褻的標準是什麼?如何判定是性騷擾?現在女性保護自己的意識越來越強,可是保護自己也要注意保存證據啊!我前幾年看到過這樣一個被當做文化差異的案例,說一箇中國人在美國一個公共場合看到一個四五歲的美國小女孩長的很可愛,一個人在玩,就過去跟小女孩聊天,期間蹲下來捏了捏小女孩的臉,結果被小女孩父母告他性騷擾。不同人對性騷擾的認知不同,在舞蹈教室,男老師都是掐著女學生腰幫助練習平衡,男女學員經常有摟摟抱抱的動作,攝影師造型師跟模特之間,在擺造型時候也會有身體接觸,這些並不被視做性騷擾。那麼問題來了,當時在化妝間男的都有什麼動作?是不是在男的看來不嚴重,女的卻認為有身體接觸就過了?回頭說,即便如此,這種事既然拿出來說就得講證據,誰都得為自己行為負責,前提是有證據。你說對方性騷擾你,報警做記錄,這些都沒關係,可是拿到網絡上說,你就要為這件事的傳播負責。如果是真的,你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那當然沒關係,如果不是真的,你就是誹謗,尤其是涉及到公眾人物,對對方影響將是巨大的,你的責任也是相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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